新御书屋 > 玄幻奇幻 > 白眼狼他不讲道义 > 第 117 章
  秦州的院子里种了一大片龙爪形的波斯菊,由于年头久远,加上照顾得好,每一枝开的话都有碗口那么大。
  柳莺抱起花瓶走出去换水,笑着打趣道,“怪了,这都快正午了,今日的花还没送来。”
  云釉无所事事,把弄着一把折扇,开了合,合了开,柳莺经过身边时,从花瓶里抽了一支菊花出来,“开得还精神呢!每日都换,是不是太浪费了?”
  柳莺站在逆光里,笑道,“不浪费,换下来的,我屋里插几枝,厨房插几枝,各处都放几枝,我们月见居啊也称得上是风雅之所了。”
  凌云釉没再说什么,看着手里的菊花出神,听到外面柳莺招呼秦州,“秦公子总算是来了。”
  秦州回了什么,凌云釉没听进去,她在想等秦州走了以后要给柳姐姐说一说,她与秦州还没熟到可以随便用“总算来了”的地步,这容易引起人家误会,好像自己巴巴地等了半天一样。
  远远看着,秦州穿了一件极朴素的白袍,玉带束发,一笑开,准要露出一排整整齐齐的牙齿,笑容如秋阳一般温暖,像是从话本里走出来的干净明亮的少年郎。
  “五陵年少金市东,银鞍白马度春风。
  落花踏尽游何处,笑入胡姬酒肆中。”
  无端想到这两句诗,觉得再适合秦州不过了。
  一抬眼,他怀中抱着的一束极为惹眼的明黄波斯菊,就这样大喇喇地撞入眼帘。凌云釉无声地叹了一口气:她该怎么告诉秦州,这种颜色的菊花是悼念亡人用的。
  可对于秦州来说,那一院子他精心养殖的菊花,是比贴身佩剑还珍贵的东西。
  没一会儿,柳莺拿了空花瓶进来,将新采的菊花插进去,摆在床边的桌案上。安置好菊花,又去给秦州泡来一杯香茶,茶还烫着,揭开杯盖雾气就迫不及待飘了出来。直到柳莺的身影消失在门口,凌云釉复又抬眼,“秦州,我有话要和你说。”
  ***
  朔风堂的暖阁里,裴云盘膝坐在矮几旁,提着一只紫豪笔,在纸上写着什么?
  墨昀过去一看,才知道是那页红彤彤的纸笺是一封婚书,他的眉目隐在逆光之中,今天天气并不好,像是要下雨,又总是下不下来。屋子里光线昏暗,恰如其分地替他掩盖了晦暗不明的眸色。
  “婚礼打算什么时候办?”
  裴云借着窗口的天光继续写婚书,手下不停,头也未抬起。“云叶不重礼法,原本没打算办,但一辈子就一次的大事,我不愿委屈了她,让人算过了,下月初八日子不错,宜嫁娶,大家坐在一起吃个饭就好,流程该省就省。那天你替我看好徐飞白,以他的脾性,闹起来不管不顾的。”
  墨昀摩挲着茶杯上的荷叶纹,“去看过师傅了吗?”
  裴云手上动作一顿,又继续写,“昨天去看他,带的是你前年酿的秋露白,他爱喝你酿的酒,下次再酿,记得多给他留两坛,别全给阁主顺去了,被他知道了,又得不高兴了。”
  墨昀不禁笑道,“每年酿得第一坛秋露白都拿去孝敬了他老人家,他有什么不高兴的?”
  两封婚书裴云都写好了,摊在一旁,等墨迹自然风干。毛笔搁回笔架,裴云端起香茶,饮了半杯。“我不问,你就不说,日后你怎么打算的?”
  墨昀喝惯了酒,就嫌茶水寡淡。“从前怎样,日后还是怎样。”
  裴云转着茶杯,抬眼看着笼罩在一束天光里的浮尘。“我杀过很多人,但不是个个都记得清楚。可有一个人,让我印象很深。他叫丁呈,三十六岁,身边只跟着一妻一女。那是个冬天,院子里的雪足有一尺来厚,他的女儿才六岁,冰天雪地的,只穿了一件旧棉袄,棉袄上还能看到好几处补丁,看着就不暖和。我看着这俭朴的一家子,不明白丁呈为什么要死。朝中有的是佞臣、权臣,随便一数,就能罗列出好几条杀他们的理由来,可偏偏他们都活得好好的,死的却是贤臣与清官。那时,我对朔风堂存在的意义产生了怀疑,我六岁习武,苦练多年,难道只是为了成为一柄残害忠良的刀吗?”
  成立枭阁的初衷是为了平衡江湖势力,本是一柄安邦定国的国之利器,传到这一代却渐渐变了味道,成了掌权者排除异己的一把好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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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么的,又弄感冒了,把最后一点毅力都熬干了,才写出这1000来字,我很珍惜。看到没有?为了能完成月底完结的flag,不惜带病营业,就这样月底都还完结不了,我就去买块豆腐来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