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御书屋 > 科幻未来 > 都市猎鬼师 > 第六百零三章:良辰美景电灯泡
  等到出了玉门关的时候,卫六中才明白,这里究竟为什么会被世人称呼为死亡之海。
  塔克拉玛干实在是太广袤了,一眼无边,一望无涯,入目之处尽是一片黄沙。
  塔克拉玛干相比于其他的沙漠要更大,沙漠绿洲也要更少,而且到处都是流沙、野兽。
  要是没点本事,没准真的进去就出不来了。
  但这些都不算什么,对卫六中来说最可怕的还是沙漠中的风。
  在腾格里沙漠的时候,卫六中就已经见识过沙漠里面的风沙究竟有多可怕,就不说那一下子掀起好几十米高的大沙暴,就光是那吹过之后直接就能把人烤成干尸的火烧风,他就不想在遇见第二次了。
  因为塔克拉玛干是流动性沙漠的关系,这里很多地方的地基都不稳固,表面上看上去是厚厚的一层沙土,但实际上下面都是像水一样会流动的沙体,没准车子刚过去就得被陷在里面。
  车子掉进沙子里和掉进水里可就完全是两个概念了,陷进水里要是会游泳的话多数都能活下来,哪怕是不会游泳的也有能活下来的。
  可是在这流沙当中,基本上是有死无活。
  想要穿越这样的沙漠,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用骆驼。
  骆驼这东西之所以被称作沙漠绿洲,主要是因为骆驼的生存能力特别强,而且方向感也好,还能辨认流沙。
  所以说,只要骑着骆驼,一般不太容易陷进流沙里出事儿。
  不过这只要一进了沙漠,那就是一脚迈进了鬼门关,是生是死,还得看真主胡大的意思。
  带他们进入沙漠的向导,是臧学民他们早就安排好了的。
  这个向导是一个三十多岁不到四十的汉子,名叫格桑。
  卫六中记得这个汉语发音,在藏语当中的意思应该是幸福或者好运的意思,这倒也是个好开头。
  在格桑的家里面休息了一夜,第二天一大早,一行人便朝着沙漠深处出发了。
  格桑告诉他们,这先前的一段路有沙漠也有戈壁滩,但是按照孔雀河古河道所留下来的痕迹,倒也不难辨认,但是想再往深处走能不能找到王虎所说的地方就不一定了。
  也就到了这个时候,卫六中才知道,王虎他们要寻找的是一座失落依旧的城市,也是西游记中女儿国的原型,延城,又名龟兹城。
  “龟兹国,王治延城,去长安七千四百八十里,户六千九百七十,口八万一千三百一十七,胜兵二万一千七十六人。”
  这是汉书西域传上对于龟兹国的全部记载。
  也可从中看得出来,以当时的时代背景而言,龟兹国在西域并不算是一个小国,但也并不强大。
  至于王虎他们为什么要找这座王城,卫六中没有多问,他们也并没有多说。
  十五头骆驼,七头用来载人,余下的都是用来装载他们的饮用水以及下斗需要用的装备。
  卫六中是第一次骑骆驼,根本就不能像电视剧里面的那样骑着骆驼疯跑,只能用走的。
  而且骆驼这栋完全就是看着好,以前感觉那么大个头骑上去肯定很拉风,总比马骑起来要舒服多了。
  但实则却让卫六中痛苦不堪,骑骆驼真是难受极了,只要上去了腰板就得挺得笔直。
  而且男同胞的某些部位……着实是有些尴尬。
  别人卫六中不知道,反正他自己第一次骑这东西,走了没多久就卡的肚子有些抽痛,连带着腰酸背痛,夹着骆驼的两腿肌肉也累得很,简直就是一种折磨。
  等到他们完全熟悉了骆驼的骑法之后,都已经快要到中午了。
  这时候格桑就开始邀请他们在沙漠上骑着骆驼奔跑起来。
  别看骆驼行走起来的时候很稳重,实际上它们在沙漠里奔跑起来的速度非常快,骑在上面感觉整个人都快要被颠散架。
  因为国家最近几年的政策原因,塔克拉玛干沙漠早已不是改革刚刚开放时候那样了,在前往第一站罗布泊的前一段都是成片成品的胡杨林,距离不远就能看到一户或者两户住宅。
  住在这里的居民,都是被国家聘用来打理胡杨林的护林员,多数都是成双成对的夫妻,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专人来负责给他们运送给养物资。
  待到傍晚时分,卫六中他们便算是真正的进入了无人区!
  夕阳西下,骆驼的行进速度逐渐慢下来,经过这一天的劳累,骆驼也被累的呼哧呼哧喘气。
  此刻,远处的地平线上,橘红的太阳已经下去半张脸,天边布满了晚霞,仿佛再跑近一点就能抓到手里。
  前面的格桑挥舞着鞭子对着那残阳放声的呼喊,藏民独特的嗓音声音在空荡的大漠里传的很远很远,衬着夕阳,忽然多出了一种苍凉的之感。
  王虎也学着他的样子,挥舞着鞭子对着残阳呼嚎了一嗓子。
  这种大漠日落的气氛,实在很适合抒情,卫六中被他们俩的吼声一感染,也跟着嚎起来,一嗓子吼出去,果然心情变得畅快很多。
  这时候格桑在前面大声说道:“骆驼们都累了,接下来的一段路我们只能用走的了,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前面应该会有一片胡杨林,今天我们就去哪里留宿。”
  “我们得多久能到?”王虎问。
  格桑估算了一下,说:“以咱们现在的速度来说,晚上七点之前就能到,在沙漠里天黑的很快,尤其是现在这个季节,一到了六点多天就已经黑的伸手不见五指了,我们得抓紧时间!”
  接下来的一段路,卫六中他们也就都下了骆驼开始徒步赶路。
  其实经过这一天的奔波才只是触及到那片死亡之海的边缘,还未到真正的沙漠当中。
  这里的沙子并不深,有时候脚陷在其中还能感受到沙漠下面那硬硬的土层,走起来自然是要比在路面上吃力得多。
  但好在他们这些人都不是什么矫情人,都是跋山涉水什么艰难险地都去过的人,因此倒也不觉得有什么。
  在沙漠里面徒步大概走了两个多小时的时候,就开始一点点的黑了下来来。
  最开始的时候还能看到天边灰尘漫天的昏黄,等到了后来就变成了漆黑一片。
  沙漠中的天要比城市当中的天空清澈许多,抬头看,群星闪耀,低头看,沙漠宛如一片黑色的海洋给人一种波澜壮阔的豪迈之感。
  沙漠终年荒无人烟,每当夜幕降临,更是没有丝毫的光亮可言,卫六中他们只能打开手电筒向前行进。
  格桑说,夜晚的沙漠才是真正危险的开始,沙子里面藏了很多毒虫,要是不幸踩到肯定会中招,于是我们便再次骑上了骆驼。
  沙漠中的危险还不止于此,还有毒蛇和狼群,不管环境多么恶劣的沙漠,都会有动物和植物,沙漠里的动物为了躲避白天的烈日,基本上都会选择在晚上出没。
  他们摸黑赶路其实很容易遇到野兽袭击,又走了大概有半个多小时的时间,便来到了一座算不上茂密的胡杨林当中。
  现在时间也已经不早了,今天就准备在这里先休息,明天再继续赶路,于是便各自分工,在胡杨林的中心安营扎寨。
  捡了一大捆干树枝,点燃了一堆篝火,随后便在篝火上面架上锅子,烧热水和烹煮食物。
  吃饱喝足了之后,大家伙也都各自回了各自的帐篷当中休息去了。
  卫六中和左洛焉是守第一班岗的人,这沙漠美景,身旁又有俏丽佳人,倒也不失为一件美事。
  正当卫六中喜滋滋的时候,金叶子大晚上睡不着觉从帐篷里面钻了出来,坐在了左洛焉的身旁。
  这电灯泡真是闪闪发光,绝对超过了五百瓦……
  而起这货似乎还十分不自知,对着卫六中嘿嘿一笑,说:“看你们挺无聊的,我出来帮你俩活跃活跃气氛。”
  卫六中翻了个大白眼:“你就回你的帐篷里好好睡觉就得了,没事儿别老出来瞎凑热闹……”
  对于卫六中的话,金叶子倒也不以为然,撇了撇嘴直接抱住了左洛焉的胳膊,说:“我又不是找你,我找的是洛焉姐姐。”
  正当卫六中要发作的时候,左洛焉便开口了:“行了行了,叶子陪我们守夜也是一片好意,你就少说两句吧。”
  卫六中叹了口气,这良辰美景,到底还是被这个小丫头给破坏了。
  对此卫六中还能说什么?
  只能自己一个人自顾自的抱着两柄长刀,从口袋里摸出手帕一点点的擦拭着刀身。
  夜里一直有风,拂过胡杨林的时候,发出阵阵的如同野兽低吼一般的声音。
  开始的时候卫六中还会警觉地去查看一下四周的情况,到了后来干脆也就不去管了。
  也就在半夜十一点左右,左洛焉被金叶子给拉去树林中,说是要陪她方便一下,结果这一去足足二十多分钟都没回来。
  卫六中的心头不由得生出了一丝异样,从口袋里摸出手电筒,迈开脚步开始向她们离开的方向走去。
  可还没等他走出多远呢,就看见两个小脑袋从树林里面钻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