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御书屋 > 科幻未来 > 冒牌道士 > 第2章 渡魂笔记
  那个东西就是“鬼魂!”
  比如说,一个人在夜路上面开车,前面忽然间出现了一个东西,一闪而过。你以为是眼睛疲劳,视线出现了恍惚。但实则不然。不一定就是你的眼睛出现了问题,很可能是在那一刻赶巧有一只鬼魂刚从你的车前晃过。
  这本笔记上说,实际上每个人的眼睛都是有灵性的,年纪越小的人,眼睛的灵性就越强。这样也就能够解释,为什么小孩子能够看到大人所看不到的东西。因为小孩子的眼睛没有经过太多尘世的污染。
  再比如说,一个人死了七天,回魂夜的那天晚上家人们为其守灵。有的人就能够感受到死者的灵魂,甚至与其发生联系。那个人很可能会将死者生前尚未交代的遗言顺口说出。
  那时候,你也不要惊慌失措,因为既然那只鬼魂是你的亲人,并且能够在回魂夜的那天晚上回来,那就是对你们的家人没有恶意。
  笔记里面说,鬼魂也是分善鬼和恶鬼的,并且大部分的鬼魂虽然存在意识,但是他们一般都是善鬼,并不会存心害人。只有那些怨气缠身,心有不甘的恶鬼才会制造罪孽。
  “阴阳渡魂笔记”里面的那些故事,不像是胡编乱造的,倒像是实打实地存在着一样。而且每一篇故事的后面都有记录者的点评与简语,还有一些驱鬼辟邪的符箓、咒语、符阵、罡步.......等等吧,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
  记录笔记的人都是道士。最早的一篇笔记的记录者是一个叫“白天师”的人,时间在明末清初。
  我滴个乖乖,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在这本笔记里面所看到的。我觉得有些心惊肉跳,让我缓和一下吧。
  不过这本笔记的确是挺厚的,一时半会儿我也不可能全部看完。于是在看了十几篇与鬼怪有关的故事后,我就简单地从头到尾翻了一遍这本破旧的笔记。
  笔记翻到最后面的时候,还出现了空白页,而在空白页前的一个故事,它的记录者则正是那个叫“江九真”的人。
  还有令我感到不解的是,空白页中居然有一页上面有一个血红血红的血手印。我不知道那个血手印是干什么的。我觉得有些莫名奇妙。不过后来的事情证明空白页中的血手印并不是平白无故出现的,里面藏着一个阴谋。
  我心中暗自嘀咕,难道说,那个江九真也是一个道士不成?所以为了多了解一点江九真的事情,我就选择性地翻看了他所记录下来的那些个故事。
  看完后,我长出了一口气,无论是故事里面的玄奇,还是江九真这个人的品性道行,我都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
  我已经能够确定江九真就是一位捉鬼道士。
  原本我以为鬼怪都只不过是一些虚幻的东西,根本就不切实际,但是在看完这本笔记后,我心中恍然,我觉得可能有些事情不单单只是故事那么简单。就比如说,出现在楼道里面的那些时隐时现的鲜红血迹,很可能就是某只捣蛋的小鬼留下来的。
  很快,我简单地用水冲了一下身体后,就抱着那个纸包从洗手间里面走了出去。穿着浴袍,歪倒在沙发上,我就看起了这本“阴阳渡魂笔记”,而且看着看着着实已经有些入迷。
  刚开始的时候,前面的故事内容都是文言文,读上去有些晦涩。但是兄弟们,我毕竟是正经大学出身,文言文还是难不倒我的。
  就这样,一连几天的时间,我都窝在公寓里面孜孜不倦地看书。别说,几天时间,我真就把手里面的这本“阴阳渡魂笔记”看了个大概。
  我觉得自己都有点变得高深莫测了。对照笔记上的符文,我用江九真遗留下来的毛笔还有朱砂以及几张空白的黄纸做起了实验。
  我画的是燃火符。这个符箓比较简单,容易上手。这一实验不要紧,废了几张黄纸后我居然真的一笔勾画出了复杂的燃火符,并且在念动笔记上面对应的咒语后,那张燃火符真的就在我的眼皮底下烧着了。
  奇怪的是我用杯子扣住燃火符,它居然都不灭。要知道杯子扣住燃火符可是隔绝了空气。最后符箓还是用水浇灭的。这就更加让我确定我捡到了宝贝,那本阴阳渡魂笔记绝对是宝贝。
  笔记里面也有特别的标注,但大都是一些极其恐怖的事情。比如说,对付僵尸,如何在它变煞前将其击杀。比如说,对付成精的狐仙,如何破其布下的替身人偶。甚至于笔记里面还提到了活死人,以及人体蜈蚣什么的......想想就觉得吓人。
  而且我从这本笔记里面还了解到了一件事情。你们知道是什么事吗?说出来说不定会吓到你们,那就是,每天晚上来我公寓门口敲门的那些人,根本就不是人,而是他妈的鬼魂。
  当时从江九真的书里面知道这件事情的时候,我也觉得恐惧。可是后来,越往笔记的后面读,那种恐怖感就逐渐减弱了不少。因为大多数的鬼怪妖物都有克制之法。从笔记里面我不单单知道鬼魂实际上并非见人就杀,无恶不作。即便是恶鬼,它们也只会害那些曾经伤害过它们的人。
  而且江九真的笔记里面还提到,但凡是来找他的鬼魂都是有求于他的。只要帮助那些鬼魂达成它们的愿望,对于捉鬼道士来说不但不会受到伤害,反而会得到报酬。
  江九真在笔记里面就曾提到过超度鬼魂,就如同是积德行善,做得好了,鬼魂满意了,它们就会主动给道士奖励。这里面的奖励有很多。
  比如说,鬼最常拿出的奖励就是“鬼丹”。鬼丹尽管里面含着鬼气,但却相当于古代的丹丸,要是泡在水里面给人喝下去的话,鬼丹不但不会伤害人的身体,反而能够延年益寿,强壮筋骨。
  江九真还提到过,说一枚鬼丹要是在鬼市出售的话,其价值人民币至少两万块钱。两万块钱一枚鬼丹,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
  除了鬼丹,还有鬼泪,鬼火,鬼毒,鬼眼......这其中,有的能够卖钱,有的则能够对道士捉鬼起到很好的辅助作用。就比说“鬼毒”,当初江九真就曾得到过鬼毒,利用鬼毒灭杀了不少的恶鬼。
  我是真没想到,看上去恐怖之极的鬼魂,居然身上都是宝。
  “阴阳渡魂笔记”让我长了见识,同时我也对成为一名捉鬼道士充满着热切期待。笔记里面除了捉鬼的记录,还有一些符箓的画法,以及法阵、咒语什么的,倒是没有提什么样的人能够成为一名捉鬼道士。
  笔记里面既然没有提及,那就说明成为一名捉鬼道士的条件可能还是很宽泛的。而且我觉得像我这样的人,可能也适合成为一名捉鬼道士。
  可我不知道的是,我想错了,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成为捉鬼道士。而我就因为不知道这一点,仅仅看到了其中的利益,而为后来的我招来了麻烦。当然,这是后话。
  粗略看完“阴阳渡魂笔记”,已经是下午的五点多钟了。穿好衣服,到外面吃了一碗米线,我就早早地返回了公寓。
  我找工作已经找了很长的一段时间了,但却一直没能找到理想的工作。我的学历挺高,技能也不赖,可是眼高手低的我却看不上一般的公司。而且大多数公司的薪资待遇并不能让我满意。
  再有,我这个人平日里就有点散漫,喜欢自由,不然上一份工作也不可能因为被老板臭骂了几句,就辞职不干了。现在既然有这样的一个机会摆在我面前,我觉得机不可失,我得好好把握。
  想想那些鬼魂的身上全是宝贝,我这心里面就觉得有些痒痒。
  不过我是真忘记“阴阳渡魂笔记”里面的提醒了。笔记里面就曾说过:鬼它终究是鬼,要是与之交易而不能达成它们愿望的话,捉鬼道士可能会深受其害。而这些提醒被我忽略掉了。
  回到家,我就开始准备了起来,先是沐浴更衣,没有道服,我就换上了一身干净的衣服,将该准备的物件都准备了一下,我就决定要大干一场。
  其实也没什么好准备的,要准备的东西,在那个江九真遗留下来的纸包里面就已经准备得差不多了。
  符箓、摄魂铃还有收魂桶,纸包里面也都有。至于桃木剑什么的,暂时我还没准备,不过回来的路上,我从公园里面折了一段柳树枝。柳树枝这东西笔记里面说能够对鬼魂的身体造成一定的伤害。
  我觉得我准备得差不多了。
  接下来,就该是我大干一场的时候了。有人会说,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没错,就是这样。
  果不其然,在我等到半夜十二点钟,人开始有些昏昏欲睡的时候,生意上门了。
  “砰砰砰!”
  沉闷而有力的敲门声响起。
  还是那句话,真可谓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当时听到敲门声的时候,把我兴奋得不得了。
  我赶忙就走到了公寓门的跟前,但我并没有立即开门,而是先趴在门上,透过猫眼向外面瞧了瞧。
  令我感到奇怪的是,公寓门的外面居然没有看到半个鬼的影子。
  说起来,大家也不要觉得奇怪,你们可能会想,你不过就是个普通人怎么可能会瞧见鬼呢?
  其实不然,不是我能够看见鬼,而是这间402号公寓里面早就被江九真布下了一个符阵。有符阵在,只要身处公寓里面的人就能够瞧见外面的鬼魂。而要是我出了这间公寓,想要瞧见鬼的话,那就得另想法子了。
  反正透过公寓的猫眼,我没有瞧见外面有鬼魂。
  “砰砰砰!”
  敲门声还在继续,这让我心里面一下子生出了不安。
  往天的时候,我都能瞧见鬼魂的,可是今天我却没能瞧见。难道说,今天来的这只鬼魂与前面的那些只敲门鬼不一样吗?
  虽然心里面狐疑,但就如同江九真遗留下来的那本笔记里面所提到的那样,但凡是来到这间公寓的鬼魂,都是有事来求他的。鬼和人有时候是一样的,有求于人,自然得变得安分一点。
  我还是打开了门栓,推开了公寓门。
  可是往门外一瞅,我却还是没有发现什么鬼魂的影踪。我心中不快地嘀咕了一句,“该死的,连个鬼影子都没有!简直是在戏弄老子。”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一个干巴巴的声音从我的腿脚旁传了出来。
  “你是江九真吗?”
  我低头一瞧,全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就见到在我的腿脚边,靠近门边的位置旁,居然站着一个一尺左右高,粉嘟嘟的孩子。他的身上没穿衣服,皮肤红刺刺的,就好像是刚出生的小老鼠。他的眼睛圆鼓鼓的,眼珠子里面蓄满了红色。他的小鸡鸡指甲盖大小,是个男孩。
  我知道,他不是人是鬼。
  而且听上去,他的声音是那么的熟悉。好像我在哪里听到过一样。让我想想啊,对了,我想起来了,小孩的声音与楼道里面那鬼哭狼嚎的声音极度地相似,都是干巴巴而且微带着嘶哑。
  见我狐疑地瞧向他,那孩子又问了一遍,“你是江九真吗?”
  我这才反应过来,声音里面带着颤音,忙回答他,“我就是......江九真!”
  我也是没法子,道士这个行当我是第一次干,没什么名气,就只能是暂时先冒充“江九真”了。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