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御书屋 > 科幻未来 > 腹黑龙神之鬼妻撩人 > 第174章 游魂秋色
  颜孙前一推开门,见到安然无恙的王子镇,立马冲上前去:“阿镇……”他并没有看到秋色的尸体,但是看着王子镇此时的落寞和心碎,他的眼眶也微微泛泪了。
  清欢走上前来,一把推开挡路的颜孙前,拉条椅子上坐在王子镇的面前:“我看到你,心情比上坟还要纠结。”
  然后……一坐就是一小时。
  颜孙前可受不了这样无声的安慰,便起身走到门外去透气了。看着忙忙碌碌的人流,他突然想起了一个人来,或者,他有办法让王子镇重新振作,改变眼下的困境。
  没错,他唯一能想到的人,便是苏炫庭。此刻,他正在公司赶稿中,听到手机铃声响起,只是不经意地瞄了一下,见是颜孙前的电话,更是懒得去接。
  王颜昕正在一旁玩手机,见他毫无接听的动作,便问:“谁的电话?”
  “一麻烦精。”
  “是那个小帅锅啊!我来我来。”王颜昕迫不及待地丢下手机忙奔了过来。
  “准没好事,你最好别听。”总之颜孙前每次打电话过来,就没一件是让人省心的好事。隔了一会,却没听见王颜昕的回答,这才停下手中画笔,抬头来看。然而,他看到是王颜昕煞白的小脸,他心中一咯噔:“怎么了?”
  王颜昕话还没说出口,眼泪就已经跟成串的珍珠一样往下掉了。苏炫庭吓了一跳,起身走近:“怎么了?”
  王颜昕艰难启齿:“他说,秋色死了。”
  “死了?”苏炫庭自然不信,他皱着眉,些许不悦地接过王颜昕手中的电话:“颜孙前,出什么事了?”
  清欢单手托腮,定定地看着主位上一动未动的王子镇。
  一对相爱而无法相守的情侣,一方若死,另一方,必定是心如死灰,生无可恋。
  王子镇虽说是龙神,却也同样是无法接受和面对亲人在眼前死去的恐惧。
  清欢虽为阎王,时刻都在接触各种各样的生离死别,可见得多了,也就炼就了一颗无畏无惧的硬心肠。心肠虽硬,可还是公私分明的。若王子镇所求之事,是在她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她还是出手相帮的,当然,前提是不能触及她的底线。不管是做人做事,总有自己的底线和原则。清欢身为地狱阎王,亦是如此,否则那就是乱了章法,犯了天地法则的,会遭雷刑的。
  她看着他,轻轻地说:“镇王子,你还想救她吗?”
  然而,王子镇并不看她,眼中光彩无全,活脱脱一个大受打击而伤心欲绝的伤心人。
  他这幅模样吧,早在一千多年前就看过了。为了一世长情,为了自己所爱之人,不顾一切的寻找,奋不顾身的追求,这般不离不弃的爱情就是她一直所渴望和追求的真爱。便是因为这一点,清欢才会对王子镇和颜孙前成为知交朋友。
  她双手托腮,睁着明眸大眼:“秋色并非是真正的秋色,真正的秋色早在4个月前就已经魂归幽冥了,对吗?你所认识的秋色,只怕不是人吧!至于是妖是魔,亦或是仙,恐怕只有你知晓了。”清欢将她的乱发塞至耳后:“我觉得,你应该把她的事情一五一十的告诉我,或许还有一线生机哦。”
  王子镇的头慢慢抬起,原本还有些涣散的眸光慢慢聚拢起来:“你说的,可是真的?”
  清欢原本就长着一双机灵又敏锐的小眼睛,嵌在她那瓜子型的脸上,简直就是标准的小美人样,此时唇角勾起,微微一笑,更显精致小巧。她见王子镇终于被叫回魂了,这才慢悠悠的打起了响哨:“ofcourse(当然)。我清欢何时说过大话?”
  可王子镇并不全信:“不可能,连聚魂术都不起作用,你还能有什么办法?”聚魂术只对当场死亡的魂魄有效,而且是百分百的能够聚魂成功。只是,王子镇的聚魂术竟然无效,这让他相当失落。聚魂术失败的原因只有一点,对方灰飞烟灭,消散于天地间了。和凉夜一样,从此不知所踪了。
  清欢不以为然,翻看着自己的纤纤十指:“这世上,可没有什么事是绝对的。你可想过没有,若是连聚魂术都不管作用,那说明什么?”
  王子镇定睛望着清欢。确实如清欢所言,世上并无绝对之事。事实告诉他,秋色已死,然而到底是真是假,他至今都不信,他心中甚至有一个声音在不停的提醒他,秋色没有死,她还有被挽救的可能。可至于从何处下手,他是真的心中无谱。
  直到听到清欢说出的话,他才知道,救回秋色的唯一可能便是清欢,只因她是地狱阎王,掌管生死和轮回的阴阳主宰。
  “说明什么?”他按捺住心中澎湃的激动,不动声色地问。
  清欢侧着头,一个劲地打量着他:“上一次找不到凉夜,是因为她并没有死,但是因为某些原因,或是因为某些法术,使得我们找不着她。当初我是这么说的,如今,你可还相信?”
  “相信了。”
  “哦。”见他回答的相当轻巧和利落,可见在人间的这数百年,他一刻也不曾停歇过。好在,功夫不负有心人,总算让他找到了一些眉目。对于这一点,连清欢也甚感开心,她心满意足的点头:“看来这么些年,你长进喽。若是找着凉夜了,记得带来给我瞅瞅。”她倒是真想见识见识,被这位大名鼎鼎的龙神惦记了两千年的凡人凉夜,究竟长得一幅什么样倾国倾城,令人神魂颠倒的模样。
  王子镇听她说完,便沉默了。别说是凉夜,如今连秋色也因他而死,这样的雪上加霜的打击当真打得他毫无斗志。
  见他神色沉寂,了无生机,清欢忍不住笑着打趣:“哟哟哟,怎么看上去跟死狗似的?”
  被她打趣,他也不气恼,反而很干脆的回答:“知道碍你眼了。”
  “知道便好。”清欢弯了弯嘴角:“来的时候,我去了趟妖界,在秋色消失之地,我施了回聚魂术,你猜,我聚到了什么?”
  “秋色?”王子镇的嘴里立马就蹦出了秋色的名字。当初在寻找凉夜之时,他就曾找过清欢出手相帮,清欢为尽朋友之谊,能做的,也都做了,奈何就是所寻无果。清欢觉得有愧于王子镇,便干脆将聚魂术倾囊相授,让他自己找去。换句话来,清欢才是聚魂术的始祖。她若是能看到他所看不到的东西,这足以说明,秋色尚有救回的可能。
  他的眼中难掩惊喜之色。
  清欢摆摆手,示意他不要激动:“不是,再猜。”
  “不猜,没心情。”王子镇是真没心思。前任女友尚未找到,现任女友又死于非命,换谁都没有心情在这打哑谜。若刚才说这番话的人不是清欢,是旁人,只怕,早就被王子镇给踢出高老庄了。
  可清欢此人吧,就喜欢调侃,就喜欢玩猜猜游戏:“再给你次机会。”
  她执着,王子镇也不笨,他答:“秋色。”没人规定说答案不可以重复吧!
  清欢也是没辙了:“说实话,我是没聚到魂,但,我闻到了槐树花的味道。”
  “槐树花?”清欢这个答案,还真是出乎意料。聚魂都聚出槐树花的味道出来,这还真是闻未所闻啊!王子镇一时都不知该说什么来反驳清欢的话了。
  “你管,反正就是那种甜甜的槐树花香。所以,她应该是只游魂,而且还颇有些来历的。路上我也听颜颜说过她的一些事了,我觉得,她在成为秋色之前,一定是一个有着固定场所的鬼魂,而且在她身边还有棵年代久远的老槐树,少说也有数百年,或者千年的时间。否则,她的体内不会存有大量的槐树花香。”
  清欢的话让王子镇联想到了苏炫庭。苏炫庭是两千年前的公子扶苏,秋色虽从未说过,她与苏炫庭是何时认识的,但是,从秋色的神色间依晰可看到敬畏和爱慕之意。该不会,秋色也是死于秦乱的秦人吧!
  清欢见他不出声,便料定,他定是有所察觉了。她抿了抿小巧的嘴唇:“怎么样?想到什么了?”
  “接着说?”
  清欢挑着眉,长腿交叠坐着,随手指了指一旁的茶壶。她是片刻都离不了茶的,不论什么茶,只要是泡的,她都来者不拒。可若是无茶招待,那绝对是折磨她的喉咙和味蕾。
  只可惜,王子镇却对她的一切所需都视而不见:“人死了,没人沏。”
  清欢皱眉,这家伙真的是太讨厌了:“混蛋,人家是在帮你好吗?茶都不会给人家一杯。”
  接着,王子镇又说了一句让清欢直接吐血的话:“叫外卖吧!”
  “滚。”清欢已经不打算从他这里讨得什么好处了,只怕好处没捞着,倒被他气得五脏六腑都歪了:“她虽然找到了一个能够与她融合的尸体,但因为受了魔王青铜那一掌,而被打出了体外。你别忘了,魂魄在妖界,可是一刻也存活不了,而且魔王青铜的掌力,那可不比你王子镇的力量弱吧!无了依附,又受了重伤,虚弱至极的魂魄自然是消失,可是,她有着百年或是千年以上的鬼息,魔王打散的不过是她身上的鬼息,而她的魂魄不过是因为虚弱而消失,并不是真正的消失。”
  王子镇没来由得来了精神,他离桌而起,目光里充满了激动:“你说得可是真的?”受了魔王那一掌,若说是因为虚弱而一时消散,那么,聚魂失败,那还是存在很大的可能性。
  “ofcourse(当然),有理可循,有据可依。”
  王子镇的脸上终于露出了希望的笑容,他一把将清欢拥着起身:“那你知道,她的魂魄会去哪?”
  清欢甩开他的手,坐回椅子上摊了摊手:“真正属于她的地方啊!”
  王子镇终于再次体验到,什么叫做希望越大,失望越大了。
  清欢之意已经很明了,秋色再次聚魂之时,必定是出现在原本属于她的地方。而这个地方,很可能就是那棵老槐树,而且是她做鬼以来的久居之所。可他哪里晓得,真正属于秋色的地方到底是在何处?
  清欢见他一言不发,便又开始打趣了:“啧啧,连她来自何方你也不知?连人家什么来历你都不知道,你竟然也敢喜欢上她?你说是不是饥不择食了啊?”
  王子镇并不回她,开始琢磨了。可他并不知道,秋色的魂魄其实是秋爸爸从唐人街边那棵老槐树捡来的,而且唐人街离他们这幢楼不过只有两条街的距离。
  “行了,我能帮你的,也就只有这些了,剩下的,就看你的本事了。”清欢起身转首的时候,便听到王子镇开口问道:“若能找到那个地方,那她是不是就可以活过来?”
  “当初她既然能寄托在秋色的身上在阳光下活着,那只能说明,她与秋色有缘。再说了,她是你的现任女友,看在你的份上,有些事情我还真的可以睁只眼闭只眼。不过,你的动作可要快些,以她那虚弱不堪的魂魄,很容易被其他魂魄给吃掉,就算她机灵不会沦为旁人粮食,但,七日之后,必将魂飞魄散,到那时,即便她的躯体完好无损,也难以苏醒。”
  每一字每一句,都像是一根针扎在王子镇的心头上,他低声说:“阎王,这份情义,我王子镇记下了。”
  清欢转过身来,一脸似笑非笑:“王子镇是谁?”
  “阎王的情义,藏锋记下了。”
  清欢这才心满意足的微笑起来。要知道,她可是这世间唯一一个能让藏锋屈服的人:“不求你记在心里,我只求你别再让颜孙前那货出现在我跟前,一见我就抱着我的大腿,豆腐都被他吃光,影响我嫁人。”
  又是颜孙前。
  走哪都遭人嫌弃。
  突然这么一想,王子镇竟然少了几分嫌弃他的意思了:“我会看着办吧!”
  “切,我怎么会指望你,一丘之貉。”清欢算是看清这两兄弟的嘴脸了。
  清欢踩着高跟鞋,婀娜多姿的离开了。
  王子镇也没有逗留,转身便进了卧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