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御书屋 > 游戏竞技 > 会复活的死灵法师 > 第17节
  但是眼下,我只好无奈地说:
  “平了。”
  阿九哈哈一笑,哼哼哈唧了几下,把翅膀收了回去。然后给了蔷薇pk场npc老大爷几个金币,树立了在团员心中廉洁奉公的形象,我和阿九回到了总指部。
  阿九的性子怎么也变不了,嘿嘿一笑,道:
  “天使,不服气是吧?嘿嘿,本来嘛,我是会输的,可惜你没耐心啊没耐心。发动这个技能是需要持续耗费精神力的,精神力耗尽,俺就要降下来了。嘿嘿,不过说好了哦,平手!不许耍赖。”
  ……唉,多好的一次机会,本来可以狠菜阿九一顿,却泡了汤。
  虽然有点气闷,但我才懒得和阿九一般见识,我道:
  “阿九,难道你帅得惊动了npc,又奖励了你一个技能?”
  阿九哼了一声道:“装什么傻,我就不信你不知道,这根本不可能是骑士技能吗。来,让你瞧瞧。”
  “系统提示:玩家九号病毒与您交易,是否同意?”
  当然选“是”。
  然后交易框上就出现了一双黑色双翼。在交易的时候,卖主允许的话,买主是可以看到物品的完全属性的。我看了看这双翅膀的属性,即使我早已有了心理准备,也依然吃了一惊,物品名为“炽天之翼”,披风类,无职业要求,属性要求也不怎么样,以阿九非常的属性在3级别就能够装备上,即使是普通玩家,熬到4级,也可以戴上这翅膀做回“鸟人”。炽天之翼防御力相当不错。最重要的一点,附带有“飞翔”技能,每天可以发动3次,效果和限制就像刚才那样,当然还会持续消耗精神力,精神力耗尽,就无法继续施展。
  当然了,炽天之翼还会变颜色,如果是光明方装备那肯定是白的,如果是自然阵营装备,那自然会变成绿色。外观上也会有一定改变,如果是光暗两族,自然是天使的翅膀;如果是自然族甚或野蛮族装备了这个,也长出天使翅膀来,那就闹笑话了。这些都是枝末小节,我恶毒地想,即使穿了这装备比野人还难看,恐怕也还是会有疯子去穿的。
  记得有个很古老的系列游戏,heroes系列。这个游戏里面,也有一种装备叫炽天之翼,这个装备绝对是所有玩家的梦想。现在放到了混世里头,这翅膀果然没有辱没“炽天之翼”的名头,属性还是一等一的牛逼烘烘。
  正在我为这炽天之翼的属性震惊之时,“叮”的一声,系统提示:
  “恭喜您获得物品‘炽天之翼’。”
  什么?我获得了炽天之翼?
  阿九笑道:“天使,送你。废话不用多说了吧,你知道理由的。”
  我只是短暂地愣了一下。阿九,他的性子,无论怎样,都不会变的。
  我自然也不会去多说什么,收下了。
  炽天之翼的缺陷,放到骑士身上最明显,炽天之翼只能带一个人,骑士是靠坐骑混饭吃的,没了坐骑,骑士很难混。而放到别的职业就不同了,能飞起来,绝对是牛x到了极点。我默然,有了炽天之翼,想来我和荣耀会有一拼之力了吧?毕竟他再强,也不会飞,起码要等晋4了,施展骑士的荣耀,才能够变身为圣骑士后,召唤天使附体才能飞起来吧。
  炽天之翼的外形颜色可以由使用者的意愿而更改。我穿上炽天之翼,并适当调整了衣着,我现在看起来就像是一个真正的天使。我是亡灵巫师,我会飞,合起来,我是会飞的亡灵巫师!
  第31章 遇袭
  阿九笑道:“怎么样,天使,高兴了吧?这下你就是真正的天使了。”
  我什么也没说,只是定定地看着阿九的眼睛,然后笑了笑。
  阿九自然知道我是什么意思,他也笑了,我们俩又是一通扯皮,然后阿九正色道:“天使,你没发现这件装备的特别之处么?”
  我看了阿九一眼,明白了他的意思,点头。
  说这件装备特别,就是说相比较别的装备,这件装备的属性,已不再是单纯地增加某种数值,而是有了特殊的属性。
  打个比方,就算是我的骷髅法师之梦、暗影靴、暗黑冠……这些顶级的装备,一样没有什么值得特别说明的地方,无非是精神力增加多少多少,精神力恢复速度加快多少多少、施法加快多少多少……
  但是这件装备所附带的技能“飞翔”,已经不再在“正常”的范畴之内。
  “天使,我想,混世中的装备,已经开始革新了。”
  我没有说话,只等着阿九继续说下去。
  “因为,现在已经出现了不少特别的装备。比如有一个亡灵法师获得了吸血鬼之吻,据说可以根据伤害力回复自身的生命力,出头的鸟先死,天使你可要小心,不然哪天被吸血鬼吻上几吻,可别说我不够兄弟;又比如说有一个野蛮族的玩家获得了一件装备叫发狂刀,被砍中的玩家有一定几率陷入混乱状态……”
  “自从你晋3级开始,混世中已经出现了十多件这种有着特殊属性的装备。”
  我皱了皱眉头,“阿九,你是说,混世从3级开始,已经进入了装备时代?”
  阿九笑道:“不错,我告诉你这个消息,就是想要你知道吗,你个王八羔子老给我吹嘘你的装备多强多强,现在都快要报废了,哈哈!快去找有特殊属性的装备吧,不然你……哼哼,你打不过我的!”
  我有点感动。他把炽天之翼给了我,再想赢我,就很困难了,毕竟炽天之翼消耗的精神力并不多,等我晋4后,精神力恢复速度就会超过消耗速度,那时候俺舞着拖把玩拖字决就更加流畅爽快了。
  可以这么说,阿九把装备给了我,想恶扁我一顿出出气,基本上已经没这个可能了。
  这让人说什么好呢?我们啥也没说,就互相来了个熊抱,当了回玻璃之后,阿九骑着骷髅马纵横死亡峡谷,一享“鲜衣怒马”的豪情风范,我自然也回了亡灵空间。
  回到亡灵空间,看着依然如绿头苍蝇般乱窜的小弟们,我不由一阵苦笑,现在如果发动“炽天之翼”附带的“飞翔”技能,再加上装备本身的增幅,那可就比小拉飞的还要快了,这侦察兵,我不做谁做。
  只要俺夹着尾巴做人,不去惹那些世外高人,想来也不会有人找我的麻烦的。
  当下就发动了“飞翔”,一阵强烈的黑光闪起,我的身后就伸出了两只翅膀。
  这算是第一次试验。我小心翼翼地拍动着翅膀,试着飞翔,滑翔,变向,拐弯……等等等等,经过了大概2个小时的练习,我终于算是初步掌握了这个技能。虽然还不能控制得十分精妙,但以我的水平,控制得也算有了六七分火候,不会发生那种“撞墙遂死”的悲惨事件了。
  这些天依然有僵尸小弟不断地死亡,一时半会,还是找不出死因。再这么下去,恐怕我的僵尸小弟们就要死得光光的,我还拿什么去收服食尸鬼呐。现在有了炽天之翼,倒是可以飞回骷髅僵尸的乐园,再收一批以补充兵员的不断消亡。
  我发现如果舍得精神力消耗加快的话,倒是可以催动炽天之翼,飞得更加快。以我目前的速度,飞到骷髅僵尸乐园,也不过是十来分钟的事情,收服好了,再驱赶过来就是。虽然我没什么攻击技能,就算是跟僵尸玩单挑也未必打的过,但我还有一些小弟散布在“乐园”各地,尚不至于沦落到跟骷髅对p的地步。
  当下立即催动炽天之翼的加速技能,经过十几分钟的飞翔,终于飞到了目的地。
  这里有我的十来个僵尸小弟,虽然不怎么多,但钱能生钱,僵尸自然也能生僵尸。我晋了3级,跟僵尸的契约成功率几乎达到了百分百,而且白骨监牢的效果也益见增强,普通的僵尸就算是大哭大闹加上吊,也难以逃开白骨监牢的桎梏。由此看来,僵尸确实是一个处于淘汰边缘的兵种。想来等玩家等级都上来,再去问问僵尸小弟“尚能p否”,将会得到一个悲惨的否定答案吧。
  当然我并不想靠僵尸打天下,也不想靠数万僵尸充大款,只是想用僵尸换食尸鬼,再多做几笔大赚的生意而已。就在我撤掉“飞翔”技能,埋头收服僵尸之时,异变陡生。我从地图上看到,我和小弟们所处的这片僵尸岭,已经被一些密密麻麻的灰点所包围。这些灰点,表示的就是玩家及其手下!
  ——嗖嗖咻咻,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忽然就有数百支黑色利箭飞了过来!
  我大惊之下连忙启动飞翔技能,先飞了起来,才免了被万箭穿身的下场。
  我心中惊怒,到底是谁?!先前有灰点散散地过来,我还以为是其它玩家也想收僵尸。
  可现在看来显然不是这么简单,如果我没猜错,应该就是某个玩家想偷袭我!
  第32章 某装备
  ——本来这一块僵尸岭,是没有玩家练级的,我一来,才练了半小时多,密密麻麻的灰点就过来了。用脚指头想也知道,天下哪有这么巧的事,我一来,怪事就来了。直觉告诉我,这不可能是某个玩家的无心所为,绝对是蓄谋呐。我也不会在面壁4小时后,才去听那些王八蛋“无心之失”云云的鬼话。所以现在的当务之急是逃跑。
  我跑得掉,小弟们就惨了。手下的百多个僵尸小弟死伤惨重,终于撑不过第二轮的骷髅射手齐射。
  我催动炽天之翼,再次加快速度。骷髅射手最大的缺点,就是本身太过脆弱、弓箭射程只能达到百来米。当我飞上百米高空,这些弓箭对我就没什么太大的威胁。这些人显然料不到我能飞起来,以为两轮齐射就可以叫我去伊甸园,见我高飞起来,一时间仓促下令,骷髅射手的箭威力虽大,但都落在了我的身后。
  我正想看看是谁搞鬼,却见晃晃悠悠地升上来十多个飞天骷髅。细细一数,有十七个之多。飞天骷髅属于高级骷髅,和大僵尸一个级别,二级上阶。谋杀者们显然不乐意浪费唇舌,就直接勒令飞天骷髅发动进攻。
  骷髅们结合围之势,想来包饺子。但npc总归是npc,死数据而已。以我的实力,以炽天之翼的灵活性、远在飞天骷髅之上的速度,虽然没有小弟,跟它们周旋一二倒也不算什么难事。
  我想,这些飞天骷髅也不可能全是某人的,毕竟飞天骷髅的稀有程度不啻于国宝大熊猫,至今我更是一个都没拣着,哪有这么容易,全数便宜了别人去。
  既然并非一个人所有,那么在几个亡灵巫师的指挥下,疏漏自然也就更大,避开这些骷髅的攻击,于我而言自是游刃有余。
  精神力在一点一点的消耗,我心中所想,却是另一番事。
  这事说是凑巧打死我也不信。我自问还算厚道,还没到运气老爹大发雷霆那个地步,怎么可能随便飞到一处,也会被人背地里放了一枪。再说了,这些家伙如果想谋杀别个亡灵巫师,哪里用出动这如许大的阵仗,五百之数的骷髅射手,17个飞天骷髅,更有不知名的各种亡灵,哪里是别的亡灵巫师消受得起的。
  再往更幼稚的地方想,这些玩家想合力收服僵尸岭上的僵尸,只是见我来了,才动的手……我真是佩服我的想象力,这也能想得出来。也不想想,一个小小的僵尸岭,一个玩家都吃不够,难道还有那么高尚叫别人来分享?
  不过,这倒是一番好说辞,如果我去了伊甸园一躺,回来再遇着他们的话。
  这些家伙的行动确是蓄谋无疑,只是,他们怎么能够知道我的行踪的?
  在混世中,让别的玩家知道自己的行踪是大忌讳。特别是像我这种人,风口浪尖上,凡事得悠着点。据说,黑市上可是有人出上万金币的高价买我的4个小时呐。搞得我都心动了,一万金币换4小时,值!可惜混世中没法自杀,我自个儿去估计是再来一顿暴扁,还谈什么领钱。
  我自己的设定是,只有密友,才能够知道我的具体坐标点。而我的密友,也只是有数的3个人,冰凉,阿九,石头而已。他们绝对不会出卖我。那么,为什么这些人能够知晓我的坐标,在短短的半个多小时调集兵力来谋杀我呢?
  这就是我想不通的地方。
  真有那么巧,我不信。他们这么短时间就内招来这么多人马,单以这点看,这群人就不简单,势力肯定很大。
  势力大的人,最容易搞到的是什么?
  金钱、装备……想到装备,我就吓了一跳。
  莫非能有侦探别人坐标的装备?
  绝对是了!
  这群人身上,绝对有类似这种功能的装备。排除这个可能的话,我思来想去,他们没法找到我。
  这群人身上有宝,某人就见财起意了。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嘛。谁让你们有好东西呢,谁让你们有了好东西不掖着点,还拿出来害人,害谁不好,偏来害我?这事儿不怨我。混世中目前还没有掉装备的设定,所以想搞到那东西,还急不来。我是亡灵巫师,不是盗贼,不会偷,只能抢。可惜混世中虽然有抢这个设定,但要求抓住装备超过30秒,才有一定几率抢到。俺虽然不是小白脸,但也没战士的那种蛮力,想抢装备谈何容易。
  我想,混世既然出了特殊装备,那么,死亡会掉装备这一设定,很快就会出来的。
  但是现在还在酝酿中。
  我只能说,面包会有的,一切都会有的。现在,只能杀掉他们泄泄愤了。我手下虽然没有小弟,但杀人不一定要自己动手。这道理就如同杀人不一定要用刀一样。我微微一笑,催动炽天之翼,往来穿梭于骷髅之间,逃出它们的视野,就施个迷雾,让他们当回没头苍蝇;等他们恼怒地叫小弟们搜了半天,我又飞出来戏耍一阵,再飞走,隐身……如此,几次三番。
  钓鱼,不必太急。
  这帮人,如果现在就打定主意撤退,或许我想追杀他们也没有办法。但是他们就是铁了心,想跟我玩回真的,那我即使想当回东郭先生也无可能。只能痛开杀戒,哪怕下十八层地狱给阎王挖煤也无所惜。
  第33章 鬼王
  我嘿嘿一笑,掏出了一样宝贝:
  临兵斗者之阵列在前十天八荒万妖引怪弹。
  上次为了捉到几个爆裂僵尸,一万五千大洋枉做了流水。只是上天待我太不薄,一次竟然引来了两个恐怖分子,这样,剩下的一个引怪弹就留存了下来。
  现下正是好刀用在刀刃上。
  我把引怪弹点燃,默念:食尸鬼王,食尸鬼王……一切就绪,引怪弹消失不见,五千大洋就这么没了。
  我飞来的这一处僵尸岭,离“混乱亡灵圈”与“骷髅僵尸乐园”交界处非常近,引怪弹能引方圆二百里之内的亡灵生物,想来这200里之内,定然有一个食尸鬼王。
  作为食尸鬼一族的王者,食尸鬼王的等级起码也有四级中阶,把它引来,正是一个好杀手。我其实也在赌,毕竟谁启动的引怪弹,引来的怪就追杀谁,如果真被食尸鬼王穷追几千里,想着都觉得可怕。但是食尸鬼性情凶戾,凡所见者无不欲吞之而后快,光是我肯定不够食尸鬼塞牙缝的,所以那帮人也免不了要当点心。我炽天之翼在手,飞飞停停,就算是传说中的食尸鬼皇出现,又奈我何。看势不妙,就立即远走高飞。嘿嘿,我倒是希望食尸鬼王和亡灵巫师们上演一场pk大战,我也得饱饱眼福。
  ok,万事俱备,只欠食尸鬼发疯了。我继续充当诱饵,一会儿飞,一会儿落,引得射手们连连发箭,骷髅也努力拍动身后的肉翼,但是无论如何,都抓不到我。我还故意做出惊惶慌乱之态,让骷髅合围,主动地挨上几箭,更是坚定了鱼儿们咬饵不松、誓死不放的决心。我心中暗暗好笑,想阴俺,你们还嫩着呐。
  就这么飘来荡去,等了老半天,终于看到远处晃晃悠悠地走来了一个僵尸。
  我立时就感觉到……有人在惦记我。
  食尸鬼王实力何等强悍,被它惦记的感觉可不怎么好。刚想落下来施放暗黑迷雾,忽然想到,食尸鬼王哪是那些低等亡灵可以比拟的,它即使看不到我,也可以根据气息摸过来哪,坐以待毙和守株待兔一样都是蠢人才干的事儿。我飞起来,故意靠近射手大队,那“僵尸”也跟着走了过来。
  看着食尸鬼王渐渐接近,我嘿嘿一笑,立时远遁。
  食尸鬼王恼怒地舞了舞爪子,就要追过来,哪知它命实在不好,还没走出几步,一阵密密麻麻地箭雨就射了过来。想来是那帮亡灵巫师吃惊之下,颇觉不爽,遂下令,射手们,给我射!——nnd,一个小僵尸,就这么生猛,老子都没这么大条呢,还留得你猖狂?!
  可是食尸鬼王是何等实力,一个大跳就堪比牛蛙,只差“呱呱”,横蹦出了几十米远,让利箭全数落了空去。食尸鬼王显出本来面目,凶相毕露,一时也顾不得我这个始作俑者,又是几个大纵,踩入了射手群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