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御书屋 > 科幻未来 > 死亡秘咒 > 第537章 引路人
  北冥霜当下一想,纸上谈兵永远赶不上身体力行,就算在这里想出一百种解决的办法,不如动手去实践操作一种办法。 北冥霜对我说道:“既然如此,我就去昆仑仙境去看一看!”
  北冥霜虽然之后拔腿就要走,就在这个时候,后面的胆小鬼突然说:“不行,你们不能自己去!”
  北冥霜说:“我问你我有没有腿!”
  胆小鬼看了一眼北冥霜,不理解的点点头。
  北冥霜继续说:“那我的腿有没有毛病?”
  胆小鬼继续点头。
  北冥霜又说:“既然我有腿,我的腿还没有毛病,我为什么不能自己去,我想我不至于管不住自己的双腿!”
  胆小鬼立刻解释:“我是被家族驱逐的式神,我抛头露面一次就离死神更近一点,若可以的话,我实在不想在大庭广众之下出现!”
  我插嘴道:“这里就是大庭广众,既然你明知道不该来,为何还要来?”
  胆小鬼,虽然听了我的说话,但并没有直接回答我,继续对着北冥霜说:“我来这里有两个事情,第一就是向北冥霜汇报一下我所调查事情的进展情况,第二件事情就是我来帮你们指引道路!”
  胆小鬼说的话并没有道理,他需要指路,他必须帮我们指路。
  昆仑仙境是一个村子,但是又不是一个普通的村子,起码这个村落在地图上看不见也查不到,按照胆小鬼所说的地址,那只是一片空地,空地的周围没有森林,没有树木,没有山腰。
  就连名字都没有。
  那个村落要进去的话会遇见三个道口,这个三个道口名字叫做三途川。
  之所以这么叫,并不一定是通往地狱的道路,但是三个道口中其中有两个确实是可以通往死亡的道路。
  因为这两条道路的尽头是充满毒气的沼泽地,别说是进入沼泽了,就算是你在外面来上一口沼气,你肯定会直升天堂。
  这身条道路是在每一天不同变换,也许道路并不会变,变的是沼气。
  这两团沼气属于移动型的,每过两个小时就会变换一下位置,有的时候中间的地方在两个小时之前还没有沼气,两个小时之后,这里已成为地狱。
  而面对这种无常的变幻,只有当地的人才知道其中的规律。
  所以说如果没有胆小鬼带路,恐怕我们永远都无法到达昆仑仙境。
  北冥霜同意的胆小鬼的说法,毕竟他是来找人的,不是来送死,所以这里听从胆小鬼的话,不可全信,也不可不信。
  但经过几番思考之后,霜可算是答应了下来。
  灰姑娘并不是一个女人的名字,但却代表着一个女人。
  灰姑娘从年龄上来看,今年大概是20岁,他平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仿佛古代的大家闺秀,但实际上她是一个活泼又有着憧憬的女孩。
  她之所以不出门,并不是不喜欢出门,而是不方便。
  他感觉自己好像得了失忆症,既不知自己从何而来,记不起经过怎样的童年,但是她每当打开窗户看一下窗外的繁星的时候,她就想出去看一看。
  灰姑娘所说的出去看看,并不是离开房间,也不是走出土生土长的地方,而是游走四海,踏遍八方,看尽世间的美景。
  灰姑娘,感觉自己和其他人都不同,他有自己丰富的感情,不像周围人一样,对什么事情都是那么冷漠,他感觉自己虽然出生在这里,却不属于这里的人,所以她一定要出去看看,看看这个世界之外的世界。
  所以她在20岁这一年,来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他第一个要去的地方叫梅花镇,据说这里每到冬天就梅花盛开,美不胜收,花香飘百里。
  但是灰姑娘来到这里并不是为了看花,而是为了看人,看一个从来没见过,和自己也没有任何关系的人。
  这个人的名字叫做秦康。
  因为他听说秦康是个英雄,在梅花村曾经是一个盗贼四处泛滥的地方,百姓们民不聊生,就在大家忍气吞声的时候,秦康独自出面对抗盗贼。
  结果秦康的武功打败了很多盗贼,并且带领着整个乡镇里的人组织成为了护卫队。
  这个队伍一路走来,清除很多盗贼的老巢,最后这多事之秋变成了平安之夜,仅凭着自己的带头,剿灭了周围所有的匪徒。
  从那以后,秦康就成了一个英雄,梅花镇上的英雄。
  灰姑娘是来看英雄的。
  她从小就喜欢英雄,喜欢这些大人物,喜欢书里面所说的每一个侠客,虽然很多人也无数次告诉灰姑娘,所谓的侠客仅仅存在小说里,但是灰姑娘依旧是不信,依旧是要出来找那些大人物,哪怕是一睹为快。
  灰姑娘出来后,几经打听,可算是知道了秦康所在的位置,那是一个农家小院,看上去面积大约二百多平米的样子,和其他家没有社么区别,秦康也没有想的那么难找,不必几经周折,不必爬山过海,只需要在梅花村的门口一打听就可以知道,甚至说这个梅花村每一个户人家,大门前都是一样的,都写的这户人家的名字。
  当灰姑娘来的时候,发现打听都是多余的,只要看着门牌就可以找到对方,何况梅花村的习惯是每一户人家,都是挨着建设,就好像是一字长蛇阵法一样,从村门口进去,走到村尾,只要想找的人家建设在梅花村,那么这家人就一定可以找到。
  灰姑娘看看眼前的四合院,在院子里面有鸡鸭,它们在地上走来走去,到处散养,一个农户正在自己的院子里,坐着木凳板凳,一边吃雪糕,一边用那粗狂的双手磨剪刀。
  男人四十来岁,一脸络腮胡子,头发长度到耳根,上身管着膀子都是肌肉,下半身穿着牛仔裤。
  看他的皮肤,感觉好像是一个天天种地的农夫,看那手又好象是磨刀的铁匠,整个人毫无特点,非要说点不同之处,那可能就是肌肉别村里别的男人更硬一点,身材更加魁梧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