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御书屋 > 玄幻奇幻 > 快穿之妲己的任务 > 第104章回忆复苏,他是顾如潇
  因为李元灏大权在握,所以并不需要臣子的女儿们进宫来稳定政权,因此他一直拒绝充盈后宫,可是他成婚了两年却蛋都没下一个,朝臣们还是很忧心的。
  无论如何皇帝也不能没有一个继承人,所以很多人就开始打起了后宫的主意,但顾潇所把持的后宫岂是普通人可以动歪脑筋的?
  由于李元灏后宫空虚,连唯一能搞事情的皇太后都被他无情的撵出宫了,所以顾潇这个皇后当得是相当的无聊,唯一能干的事情也就是怼怼那些战五渣的小姑娘们了。
  “这日子也过得太无聊了。”
  她拖着下巴整理着这个世界的主线剧情,发现她在这个世界的任务实际上已经完成了。
  厉王和他的亲娘被打发去了封地,戚九夜老老实实的跟着师父行医,基本上都不可能再跟李元灏起冲突丢掉小命了,而且李元灏解了毒性情恢复了正常,也不可能再随意制造杀戮。
  如今百姓安居乐业,整个北沧都在积极发展,除非厉王想不开当反贼,但就算厉王真的想不开也没人能跟他起事,因为李元灏既不是昏君也没有民怨,他就是民心所向,厉王若是起事只能遭人唾弃。
  按道理来说,顾潇是可以离开这个世界了的,但却不知道离开的契机在哪里。
  “既然没事干,走吧,出宫去。”
  顾潇说着,换了便服便带这兰兮两人出宫了,早已经习以为常的宫人并没有阻拦。
  顾潇大概是有史以来最接地气的皇后了,她不爱呆在皇宫里,没事就喜欢回医馆呆着治病救人,所以百姓都很喜欢她,她在民间的声望是非常高的。
  而且别看她治一个病人收费那么高,遇见善良出不起诊金的人她也会免费治疗。
  不止当年老将军的盔甲,她还收过穷人家亲手雕的木钗,布鞋,荷包,还说这些带有感情的老物件都是无价之宝,珍稀至极,这也就让百姓们更爱戴她了。
  最重要的是,她开医馆赚的钱几乎都花费在了百姓身上,一旦哪儿有天灾人祸,医馆那些钱便会流向哪儿。
  所以虽然百姓们会拿她不让皇帝纳妃的事开开玩笑,但内心却非常敬重她,要是皇帝真的纳了妃了,说不定百姓们还会对皇帝有些意见。
  “哟,这不是皇后娘娘吗!来来来,民妇这里有刚捡的土鸡蛋,娘娘拿一些回去吧。”
  顾潇才刚带着兰兮现身,一堆发现她的百姓立刻热情的围了过来,将一些青菜萝卜鸡鸭鱼肉的往她手里塞,还有一个老婆婆居然给她塞土偏方。
  “娘娘,民妇保证用了这个方子您百分百能给皇上怀个胖娃娃!”
  顾潇:“……谢谢不用了。”
  拒绝了百姓们的好意,顾潇有些狼狈的回到了医馆。
  见顾潇又跑回了娘家,顾家两老已经见怪不怪了,反正他们也阻止不了,而且时间一到皇帝绝对会准时把人逮回去。
  “今日有病人吗?”
  “有,你弟弟给治好了。”
  说起这个顾父顾母就忍不住一脸骄傲,顾小山人聪明,跟姐姐一样有能耐,跟着姐姐和华鹤先生学了一段时间,医术进步居然非常的快。
  特别是一年前顾潇还给顾小山传了一甲子“内力”,华鹤老先生学不会的凝针术他都能使了,所以现在顾小山的医术已经跟医圣唯一的传人戚九夜差不多,当然能自己救人了。
  晚饭之前,忙完的李元灏果然一身便服跑到医馆来接自己的皇后回宫,所有百姓都对此习以为常,因为皇后娘娘功夫太厉害,就算两夫妻一个侍卫也不带都敢在外面横着走。
  虽然李元灏是皇帝,总是会引发百姓的围观欲,但由于李元灏和顾潇一样出宫的几率都太高了,人们看多了也就习惯了,现在看到他们两人走在外面瞅都不耐烦瞅。
  反正他们就跟普通街坊邻居似的能天天见,有什么好稀奇的?皇帝和皇后跟普通人还不是一样两只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顶多他们就是长得好看了一些。
  然而百姓们却不知道,今天晚上居然是他们最后一次见到便服的皇帝与皇后。
  “我打算将恭亲王的孩子过继过来当太子。”
  回到宫内后,李元灏告诉了顾潇自己的打算。
  顾潇一早就告诉过他,因为她是妖,所以他们有什么生殖隔离,是没有办法生孩子的,那时候李元灏虽然遗憾,却很快就想开了,甚至当时脑海中就有了过继一个孩子的想法。
  顾潇没有告诉他的是,只要她将自己浑身的妖力抽除出去,她这个身体就能跟普通人一样怀孕生子,但抽除了妖力的她也就跟普通人一样了,所以她并不愿意那么做。
  她是一个俗气的妖,并不愿意为了给李元灏生个孩子就把自己变成凡人,再说了,就算她愿意,恐怕也没办法照顾孩子长大,毕竟她不会一直呆在这个世界,李元灏也不会。
  “好,你既然想好了,那就过继吧。”
  李元灏抱了抱顾潇,对他来说只要有顾潇这只小狐狸就够了,其他都无所谓。
  若不是因为顾潇,他也不会提前当皇帝,或许到死他都不会当上皇帝,对于这个位置他野心并不是非常大,之所以那样对老皇帝也不过是出于报复的心理。
  他不想跟老皇帝一样没用连自己心爱的人都没办法保护,弄了一堆女人在后宫折腾。
  可因为没有孩子朝臣成天吵闹,实在让人心烦得很,过继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商量好孩子的事后,李元灏便蠢蠢欲动的把人往床上带,顾潇被折腾怕了,立刻犯怂。
  结果李元灏转头就用可怜巴巴的眼神看着她:“诶,已经注定不能有拥有你我两人的血脉了,就连这个也不成了么?”
  顾潇最是扛不住李元灏装委屈撒娇的,于是很快就半推半就的从了,当天晚上又是累得不行的睡过去。
  结果睡到半夜的时候,李元灏却又迷迷糊糊做起了梦。
  他梦到了自己被人追杀,身上几乎是万箭穿心,可他却强撑着没死直到倒在了一处山脚下。
  很快,他就被山上的一只雪白的九尾狐救了回去。
  这一次,他能清清楚楚的看到九尾狐的样子,雪白又毛茸茸的,漂亮极了。
  它将他叼回了自己的山洞中,细心的照料着他,嘱咐他千万不要乱跑,因为山里有很多吃人的妖怪。
  可九尾狐虽然救了他,却只是用仙气吊着他一条命,让他离了这口气就会死,根本无法离开。
  李元灏记得自己身上好像有什么非要去报的血海深仇,于是执意想要离开,为了离开,他甚至不惜诱惑这只九尾狐。
  他教这只不会说人话的九尾狐说人话,学字,教它人的东西,还教它幻化成人。
  妖跟人的习性是完全不同的,妖靠气息来分辨他人,所以妖并不像话本中写的那样跟人一样有名字,除非是那种特地混入人间的妖。
  一直生活在山上的九尾狐就保持着最原始的习性。
  “顾如潇,这是我的名字。”
  他在沙地上用树枝写下三个字。
  九尾狐伸出雪白的爪子点了点,声音娇嫩软糯:“那我的名字也要叫顾如潇。”
  “不行,若是有人同时唤我们的名字,岂不是分不清在唤谁?”
  “为什么会分不清?”
  妖怪从来不会呼唤“名字”,他们有自己的联络方式,但人却是不同的,他耐心的跟它解释了许久,它才懵懵懂懂的明白。
  “你们凡人真麻烦,既如此,我就……”它用爪子随意的把中间的字划拉掉:“我就用这个名字,我喜欢用你的名字,反正你是我捡的,所以你的就是我的。”
  他笑了,抱着狐狸跟它讲起了人间的故事,特别是那些爱恨痴缠的故事,为了活下来,他欺骗了它。
  可纵使他心中有千般算计,却还是漏算了自己的心。
  他故意跑了出去激怒了外面的妖怪,他是个对别人狠,对自己更狠的人,就算他会因此丢掉性命,他却还是去做了。
  幸运的是,他成功了,九尾狐为他剜下了心头肉,救活了他。
  可当她眼神单纯而懵懂的看着他,满心信赖的刨下自己心头肉只为救他性命,让他永远陪伴在她身边的时候,他竟舍得离开她了。
  只要一想到要离开她,他的心就宛如被刀子剜开了一般痛。
  “可恶的凡人,你骗走了她的肉,我们必须要杀了你!”
  趁她昏迷时,无数妖怪围拢了过来,势要将他碎尸万段,他只能夺命奔逃,可这一次,他却没能等到她过来救他……反而等到了一个不该出现的人。
  李元灏终于想起来自己到底是谁了,结果刚从梦中惊醒的他还来不及说什么,却发现自己的魂魄突然离体而去,与其他残魂融合在了一起。
  残魂融合在一起后,之后残酷的记忆也回到了他的脑海中,之前他激动的想要告诉她,却突然无法说出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