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御书屋 > 玄幻奇幻 > 封神之我要当昏君 > 封神之我要当昏君 第62节
  殷郊在姜后的讲解下,总算理清当前局势,放弃了点烽火的想法。
  他又为出巡的纣王与百官担心起来。
  ……
  子受与百官正在距离朝歌不远的城池中暂歇。
  身边仍旧只有八百御林军与三百近卫。
  不是不想调兵,而是不能调。
  土方骑兵机动性太强,一次进攻打不死就能跑掉,一旦跑到被调走守军的城池,那就是天大的祸事。
  至于诸侯……
  子受和姜后想的一样,诸侯比蛮夷更令人忌惮。
  崇侯虎与苏护的兵马倒是可以动用,可等他们赶来还得好一阵子。
  与文武百官商议后,子受索性先派出使者与土方交涉,看看他们想干什么。
  “禀陛下,使者回来了。”
  “传。”
  使者进了临时议事殿,勉强传达乌鞮侯的意思后,便倒下了。
  不是累死的,救不了。
  鼻子、耳朵都被割了,背后还有一道极大的刀伤,显然是被土方人虐待所致,能撑到这里实属不易。
  子受忿然作色,强行压下情绪,挥手道:“厚葬。”
  乌鞮侯的要求很过分。
  和亲,献人。
  乌鞮侯指名道姓,要迎娶姜后与妲己,只要这般,便愿意签订盟约,互不侵犯。
  没有大臣同意。
  谁敢同意让纣王把皇后、爱妃送给方外蛮夷?
  而且这两人还代表着亲善纣王的两大诸侯,姜桓楚与苏护。
  我忠诚于你,把女儿送入宫中,你却把她们送到蛮夷手中任人欺凌?
  谁都知道到了土方那边是什么下场,那些蛮夷可不讲什么礼数。
  土方大军十万人马,除了人还有马。
  一旦同意,无异于将这为数不多的忠心诸侯也逼离。
  乌鞮侯大概懂得想开窗先主张拆屋的道理,除了这个根本不可能达成的要求外,还有另一个方案。
  送地,送粮,送兵器甲胄。
  这是极大耻辱,大商建国六百余年,只有别人朝贡的份儿。
  土方的确在被武丁驱逐后励精图治,强盛了许多,可也没到这种地步。
  究其原因,还是在于诸侯。
  如果那八百路诸侯全都一心一意臣服大商,别说土方,就算羌方、犬戎、百越、东夷一起上,也都是菜。
  可惜六百余年过去,诸侯早已不是当初的诸侯,各怀鬼胎。
  老将鲁雄忍不住出声道:“陛下,土方杀我大商使节,提出无理要求,臣请命率军……率军……”
  说着说着就没声了。
  率军一千破土方?
  就算是十万头猪一动不动给你杀,都得杀好久。
  更何况,这是在旷野,骑兵的主场!
  如果汇合朝歌城内的兵马以及冀州兵马,倒也不是不能打,但打了一样损失不小,万一打了败仗,结果更糟。
  闻仲也没辙,他能在北海用法术,甚至用法术找跑路的纣王,但不能将法术用在人族内战之中。
  至少封神大劫之前不行。
  如果只是损修为或是自身道行,为了大商社稷他倒也不怕,可损的还有大商气运。
  老臣商容佝偻着背,颤巍巍上前,拜服在地:“陛下,同意盟约,赏土方所需吧……”
  商容一心想平平安安过好后半生,可现在容不得他平安。
  国家大事,需要有人定夺。
  开口同意这大商前所未有的耻辱性盟约,定要背负一世骂名,可他还是这么做了。
  他夺过权,甚至仗着威望把持朝政,但他真的是个忠臣,有担当的忠臣。
  “就由老臣担当缔结盟约的使节,往土方一行。”
  一句话毕,仿佛苍老了十岁。
  骂名背定了,但能换得大商社稷稳固,让朝歌百姓不再居于惶恐之中,让周遭城池不再有覆灭之险,让纣王有足够时间肃清诸侯,也值了。
  而且纣王肯定会记下他的功劳,后半生只要不作死,算是彻底安全了。
  众臣看向商容,一时间感触良多。
  造成这种局面,并不是某一个人的过失,除了子受因为演义误判外,朝中文武,包括鲁雄、闻仲这些精明的老臣,没有一人没想过土方会突然南下。
  大商真的太久没遭遇过边患,失去了警惕之心。
  众人等待子受的回答,只要一点头,就可以开始准备,以“赠”地,“赠”粮,“赠”兵器甲胄来换取盟约,换取土方退兵,的确是当下最好的办法。
  子受看向商容,觉得这个老头有些可爱,他缓缓点头:
  “朕亲去。”
  ……
  第81章 商邑翼翼,四方之极
  “陛下,不可啊!”
  “不可置一国之君于安危旦夕之间啊!”
  “陛下,大商不可以没有陛下啊!”
  群臣劝阻,纣王亲自结盟,还声称一个人不带。
  这也太危险了,万一被一刀砍了,或是那蛮夷不尊盟约,直接擒了,狮子大开口索要更多利益,又当如何?
  蛮夷可不会顾及道义啊!
  “朕为始皇帝,还惧怕区区部落首领不成?”
  子受不退半步。
  群臣又劝了一遍,还是没用,也只得如此。
  纣王封禅本就引人不满,刚封禅自称功劳盖过三皇五帝,就向蛮夷妥协结盟,太荒谬。
  亲自结盟多少能显出几分胆气,算是最后一块遮羞布。
  崇侯虎若有所思。
  既然已经猜到土方南下都是纣王的计谋,那么现在的结盟,不可能是单纯的结盟。
  冒险亲去,一定别有用意。
  会是什么呢?
  崇侯虎觉得以纣王的英明神武,肯定不会同意盟约,既然不是要和,那很简单,战。
  他灵光一现!
  结盟那日必有大事发生!
  得提前做好准备。
  ……
  朝歌城外,淇水河畔。
  天气晴朗,芦苇遍布。
  十万土方将士黑压压一片,头发打结成许多小辫,脸上以兽血画着图案,身上满是骨制饰品。
  远远看着都仿佛能嗅到一股羊膻味。
  骑兵的冲锋,从来都不是笑话,轻骑兵冲锋虽然没有重骑兵冲锋来的人尽皆知,但也不是此时未着重甲,没有对骑军阵的商军步兵能抵挡。
  简单来说,一匹成马体重超过五百公斤,均速能达到三十公里每小时,冲锋则高达五十公里每小时,常见的摩托车重量仅一百多公斤,速度大致与马速相同。
  让步兵举盾站在平地上,对面四五辆摩托车冲过来,怎么挡?
  那些专门冲阵的冲击骑,不要命发起自杀式冲锋,就能将队伍冲的大乱。
  在十万土方骑兵中,有一白色帐篷,绵延有几间屋子大小。
  门帘以厚羊皮毡缝制,大帐里香味扑鼻,乌鞮侯头戴玉石宝冠,面容黝黑,穿着兽皮大衣半露着膀子,面前有一只烤羊羔。
  “首领,纣王在淇水河畔,请求结盟。”一个土方士兵走进,半跪在地道。
  乌鞮侯用匕首割了一块上好羊羔肉,在他眼中,纣王就如同这只烤羊羔,任他宰割。
  一口咬下,沾染着油渍的手……
  粮食?土方不缺。
  去抢就是,难道还跟商人讲什么道义?
  朝歌城坚墙厚攻不下来,可又有几座如朝歌一般的城池?
  小村落全是他们的口粮来源,骑兵来如影去如风,临近城池的守将想带兵围剿都做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