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御书屋 > 玄幻奇幻 > 封神之我要当昏君 > 封神之我要当昏君 第187节
  他现在总算是知道为什么这些人都这么吃吃喝喝毫无心理负担了。
  因为他们真的抓到人了!
  有实力没压力。
  子受沉默片刻,道:
  “你们先吃,朕先回宫了。”
  你们这样刺我还想我捏着鼻子看你们大快朵颐?
  没胃口了,告辞。
  ……
  第236章 且慢
  朝歌南市。
  南市与西市、东市最不同的地方,就是没有道士算卦。
  不过今天,从云梦山再次出山的王禅,补上了这个空缺。
  子受乘着御驾来到了仓促开辟的刑场。
  玄鸟卫们早就到场,只是还没将犯人压上台。
  周围不明所以的百姓看着玄鸟卫,眼中只有恭敬。
  子受无奈之余,还是无奈。
  不过毕竟被背刺多次,习惯了,早有一套应对之法。
  背刺多次又如何?二五仔之主也阻止不了我交易的步伐。
  子受的心情,很安详。
  重刑,酷刑,就是最大的杀招。
  别看现在吃瓜群众热热闹闹聊着天,等一会儿把人压上来,一刀刀凌迟,他们还敢发出声音?
  人人自危!
  重刑辟,用炮烙、虿盆、凌迟之法!
  崇应彪正看着刑场,没想到纣王也来了,连忙上前,拱手道:“臣没想到陛下也来了,这……”
  “陛下受累了,这些小事,竟也要亲躬。”
  就指着重刑来赚些骂名的子受,听到这句话,蹭一下火气就起来了。
  我他妈是为什么要来啊?
  哪个昏君不愿意呆在宫里整日和爱妃玩乐?日夜笙歌?
  本来今早还安排了上林苑蒙眼捉迷藏活动,只能临时取消。
  没办法,行刑是重中之重,万一又被你们搞砸了,这个结算期全完了,必须亲自看着点。
  想着蒙眼捉迷藏和亲眼看凌迟的差距,子受直接给崇应彪来了一脚。
  崇应彪小山般的身躯飞了几米才停下,晕晕乎乎站起身。
  “你、你、你,还有你,长得太丑有碍市容,交罚金。”
  子受随手点了几个玄鸟卫,昨天急火攻心忘了要饭钱,今天让你们吐出来点。
  对你们好,你们努力办事,对你们差,难道你们还能努力办事?
  崇应彪站起身,身边被子受点中的几个百户诺诺不敢言,只是点头。
  长得丑他们也很无奈啊,长得帅也算是一技之长,哪会沦落到当泼皮闲汉?
  玄鸟卫们一个个大气不敢出。
  昨天陛下还宴请他们酒池肉林,送他们象牙箸,今天怎么就变了副脸?
  人群中的崇侯虎佩服的五体投地。
  哪个贪图享乐的君王愿意没事跑来看凌迟?
  纣王特意来刑场,就是为了加威于民。
  朝歌的乱象,包括医闹,都是因为人口突然增加,外地来的人口对纣王可没有朝歌本地人那么尊敬。
  尤其是以前居住在西岐,只知有西伯侯不知有纣王的西岐流民。
  至于忽然对玄鸟卫变脸,也实属正常。
  恩威并施,才是为君之道,作为一代明君的纣王,不可能不懂这个道理。
  午时已到,崇应彪与行刑人上台。
  崇应彪大喝道:“此人大恶之罪,谋危社稷,难逃法网,依律,当以凌迟处死!”
  被龟甲缚的麻子倒在地上,忽然疯了似的大笑:“我所犯何罪?”
  崇应彪一愣,死前还嘴硬?
  他下意识道:“行刺女医、盗挖尸体、聚众闹事……”
  崇应彪一口气罗列了一堆罪名。
  人群中的崇侯虎一拍手,完了!
  他知道玄鸟卫没有查出任何证据,虽然八九不离十,但的确没有决定性的证据,不能让人信服。
  更别说崇应彪为了让行刑更合理,捏造了许多不存在的罪名,诸如偷窥王寡妇换衣、骗小女娃的蜜水什么的。
  这些根本没用,最有效的办法就是直接开杀,不让犯人开口。
  果不其然,就如同崇侯虎所猜,麻子大声道:“有何凭证?”
  崇应彪指着其他被缚参与盗尸医闹的人员,道:“他们皆是人证。”
  “屈打成招,我不服!”
  “昏君!昏君!冤枉好人,滥杀无辜,嗜杀成性,黑白不分!”
  麻子不断晃着脑袋,散乱的头发几乎扎进了眼睛里。
  子受笑了,瞥了眼百姓们的反应,效果不错。
  这时代君王要杀人,不需要理由,但如果理由不充分,总会有些人心存疑窦。
  如果那些人认定麻子无罪,或者一个个圣母心爆表,看着凌迟酷刑反而同情起被残杀的麻子,那就更好了。
  妥妥的昏庸值。
  选择不会立即死亡的凌迟,有一方面也是为了让麻子说出这些误导视听的话。
  崇应彪慌了,完了,行刑搞砸了,他只好下令让人封住麻子的口。
  可这样一来,更多的人怀疑了。
  “且慢!”
  来的却是丁策、郭宸、董忠三兄弟。
  子受不禁有些疑惑。
  这几个不是在狩猎队任职吗?
  怎么,虎患还是狼患了?
  丁策抱拳道:“这些人虽然与狩猎队入山林间捕猎,但没有任何收获记录,钱财来源可疑,必然是医闹所获。”
  百姓纷纷点头,丁策三兄弟因为经常带着百姓外出打猎,加上未入朝前就接受百姓委托,四处处理兽潮,所以极为有威望。
  这句话一出,不少人都相信了。
  而且狩猎队自入秋起就开始盘缠狩猎所获,必然言之有物。
  “臣……”丁策转身向子受走来。
  子受露出一个勉强的笑容:“退下。”
  丁策只好退下,看来陛下应该早就知道他想上奏的事情了。
  崇应彪得人解围,面色一喜,正要令人行刑,又听到一个声音:
  “且慢!”
  来的却是牵猴溜猪的西园七校尉。
  戴礼抱着一条狗,出言道:“西园离这些人盘踞的棚户不远,在下偶然在遛狗时,发现了这些人盗取的尸体。”
  戴礼虽然没有把尸体带来,但没有任何人对此有疑惑。
  西园七校尉因为推广养殖,人人食肉糜,在百姓之中比丁策三兄弟更有威望。
  而且从犬房领养的狗子,特别乖巧,又会看家护院,俗话说狗随主人,戴礼早就给人留下了一个正直而忠诚的印象。
  子受目瞪口呆的看着戴礼,你不是人,你是真的狗,鼻子也太特么灵了,尸体多半是你自己闻出来的吧?
  我怎么就关顾着玄鸟卫,忘了别的地方呢?
  这特么连环刺啊!
  无数的百姓细细咀嚼着方才崇应彪所罗列的罪名,最大的两项,医闹、盗尸都已经有了证据,那么其他的呢?
  必然也是真的。
  人群中的王寡妇惊呼一声,这人该杀,竟敢偷窥自己换衣服。
  更重要的是,丁策三兄弟与西园七校尉都出身平民。
  崇应彪是诸侯贵族,玄鸟卫是泼皮闲汉,这些人都不足为信。
  可丁策三兄弟与西园七校尉都属于百姓自己人,他们的话令人信服。
  一时间竟是没有任何人再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