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御书屋 > 玄幻奇幻 > 封神之我要当昏君 > 封神之我要当昏君 第294节
  其实他很想提议让纣王严守朝歌四门,这样一来就不容易就乱军以商队为掩护入城,可他也知道商税占了国库收入一大半,有了商税才能支持宫里一口气完成数座大殿的建造。
  子受一愣,这是个大问题。
  前几天他就想过了,老这么造反不行,即使都能平叛,但三天两头这么来,谁都会烦。
  他砸了枚核桃,道:“确实要加强朝歌守备。”
  鲁雄谏言道:“界牌关黄老将军忠心耿耿,不如陛下就从这界牌关中调取一军,前来戍守。”
  子受摇头:“不可,界牌关屯粮重地,不可轻动,敢当军在此次叛乱中立下大功,足以见得奴隶值得信任。”
  鲁雄迟疑片刻:“陛下的意思莫非是要扩充奴隶军?这倒也是个办法,不知陛下打算从何处调集奴隶?”
  子受笑意盎然:“自然是从诸侯治下,那些诸侯可没有贡献人手修长城,治下的奴隶多得是,哪里多,便去哪里调。”
  “传朕命令,令虎方的张山将军立即出兵,那些兵发鄂城的诸侯治下空虚,必然能掳掠大量奴隶,再遣张友仁为使出使西岐,西岐向来注重‘仁义’,治下又怎么能有奴隶?便让张友仁将西岐的奴隶全都带来朝歌。”
  “这……”
  鲁雄不知如何开口,纣王的思维太跳跃了,简直天马行空。
  趁着诸侯治下空虚,让张山出兵抢奴隶倒好说,很简单的事,可怎么还让张友仁去西岐带奴隶回来?
  奴隶就是诸侯贵族们的私有财产,没有人权,西岐的仁义根本落不到奴隶身上,这是人尽皆知的事情,便是百姓也不会把奴隶当做自己人。
  这干的根本不是事啊!
  抢钱、抢粮、抢女人,哪有抢奴隶的?
  子受却是十分得意,虽然这些有家室的奴隶军爆发出了超乎想象的战斗力,但也未尝不是件好事。
  有了这样的功绩,提拔奴隶的压力就会小很多,朝臣没法阻拦,落在诸侯贵族眼里,却是十恶不赦的事情。
  甚至还能顶着扩充军备解救奴隶的名头,派兵去各地抢奴隶。
  朝臣们知道不妥,但奴隶军立下大功,他们有苦说不出,而诸侯贵族被抢了私有奴隶,又见到奴隶得到重用,必然不满。
  又扯皮一阵,朝臣果然如子受所料一般,被迫妥协。
  升任礼部尚书的伯夷出列,道:“陛下,此次叛乱,获虏不少,这些俘虏应该如何处置?”
  子受一听,随口道:“充作民夫即可,卿家莫非想以人牲人殉祭太庙?”
  伯夷躬身道:“臣不敢!不过叛军入了皇宫,惊扰先祖,祭祀却是需要的,臣已遣人铸陶俑,至于俘虏的话,臣以为,还是杀了……”
  杀俘从伯夷这种高洁之士口中说出,有些令人诧异,实际上却是最好的办法。
  这些人要么是娄氏族人,要么是贵族家仆,如果扔去北方修长城,或是继续修东夷附近未修完的路,都让人不放心,离朝歌太远了,他们随时能逃跑甚至突然暴起,如果为了这点劳动力特意派兵,又有些不值得。
  子受大概猜到了伯夷的顾虑,道:“不能杀,收作民夫,留在朝歌即可。”
  伯夷一咬牙,道:“如此即可宣示武功,以慑不臣,又能防止反复叛变,节省国库钱粮,陛下若是有所顾忌,尽管让臣来做便是,何况朝歌并无需要大量民夫的地方,养着俘虏不过是徒耗钱粮罢了。”
  子受想了想,道:“谁说朝歌没有需要民夫的地方?乱军烧毁房屋无数,正好朕欲扩建朝歌,这些人大有用处!”
  “城外虽有流民搭屋而居,但终究是在城外,这些人心慕我大商,又怎么能让他们寒心?朕必然要为他们寻得住处,扩建朝歌刻不容缓,令工部尚书万年亲自负责此事。”
  万年出列领旨,稀疏的头发似乎又少了几根。
  子受笑在心里,城建、拆迁,无论什么时候都是个吃力不讨好的苦活,就算给足利益,也麻烦多多,操作空间极大。
  自己还能借着机会来一个史上最差城市规划,朝歌人多,天下贸易中心,车水马龙人来人往,在新的城建下,三天一小堵,十天一大堵,哪能不骂?
  不患寡而患不均、抢奴隶、扩建朝歌,三步棋下来,子受觉得自己又行了。
  终于在群臣的议论声中砸完了核桃,退朝。
  ……
  “陛下怎得深夜还忙于公务?”
  妲己端来招牌黑暗料理青梅乌龟汤,千年白狐修为不弱,只一天就恢复如常,足以与子受战到天昏地暗。
  一条蓬松的大尾巴缠到子受的颈脖间,尾巴尖儿上的几丝柔弱毛发在鼻子前扫了扫。
  子受打了个喷嚏,将妲己搂在怀中。
  如今妲己不再遮掩,平日里也会将大尾巴露出来,群臣虽然颇有微词,但碍于大禹亲自背书,不好说什么。
  子受心头微热,将青梅乌龟汤一饮而尽,便一手搂着妲己,一手继续伏案写字。
  他也不想这么辛苦,但这是必须的。
  除了早前的安排,还得另做防备。
  昏庸值只要挨骂就能赚,也就是说,即使自己做的事全被反转了,只要保持人们的看法不便,控制住舆论,让人们继续骂,就依然能赚昏庸值。
  以前没有办法,只能靠近卫散布谣言,但现在有了报纸。
  报纸糟糕地提升了百姓识字率,却也能配合驿站让信息传播更快捷,而掌握着舆论与报纸发行量的,可是自己这个皇帝!
  接下来的事不就水到渠成了吗?
  早前苏护老爹干的事启发了子受,苏护老爹只是让百姓以善恶来辨识妖怪,就落得个郁郁而终,如果自己再上一层呢?
  直接让人与妖谈恋爱!
  大禹和女娇谈恋爱都得掖着藏着,直到现在都有许多人不知道女娇是狐狸精,之前阐教更是将妲己的狐狸精身份当做了杀招,让民间认为宫中有妖,进而对大商产生不信任。
  看着朝臣的反应就知道,哪怕有大禹背书,他们对妲己的真实身份也极为忌惮,何况普通人?
  子受觉得,妲己在民间的声望恐怕已经跌落谷底了,自己正好趁此良机,站定立场。
  “人是人他妈生的,妖是妖他妈生的。”
  子受很认真的在纸上写下了这么几个字。
  再加点荒唐点的东西也不错,昏君自然得怎么荒唐怎么来。
  子受仔细回忆,又在稿纸上列下了几个字“洞玄子三十六”,“江户四十八”,并正式署名。
  当一个皇帝不好好上朝,窝在后宫里写些人妖相恋的小刘备,甚至毫无遮掩直接刊印发行,很难不被当成昏君。
  第371章 始皇帝?始黄帝?
  子受开始填充内容。
  “二八佳人体似酥……”
  刚落笔,子受就觉得不行。
  太高雅文艺了。
  子受摸不准这个时候人们对小刘备的容忍程度。
  古代有很长一段时间的文学尺度非常开放,东汉文学家张衡曾写过《同声歌》,以女性第一人称描写男女在新婚之夜的心情,不仅风靡一时,后世对此诗的评价也很高,认为它“丽而不淫”、“寄兴高远”、“以喻臣子之事君也”。
  那本更著名的就更不说什么了。
  子受觉得,如果自己写得太艺术,说不定还会被认为是一种非常高雅的行为,哪怕没有内涵,也能被脑补出什么不得了的东西,引来人们竞相模仿,就连里面404的部分,可能也会被解释成为艺术需要。
  综合以前的事来看,很大可能会这样完犊子。
  子受掂量了一下自己的文化水平,估计也写不出来大雅之作,索性一点文雅都不要,莽足了劲往俗里写,决不能故事里带俗,必须俗里带故事。
  子受换了张纸,重新写:“阿宾的……并不理想……”
  他并不想让别人觉得自己短小,一口气连着写了三个故事。
  虽说是俗中带故事,但这故事也经过精心设计,毕竟得靠故事来传播。
  低俗之语再好,也不可能有多少人厚着脸皮公开谈论,那些似是而非引人无限遐想的部分,才是加快传播速度的至宝。
  不过子受也知道,故事写得太好容易受人推崇,所以只写个开头,稍加描绘,再加上大篇幅的低俗之语后,直接烂尾。
  一直这么写了三天,子受让尤浑带着初稿去朝歌贵族开设的书坊售卖。
  宫里就有专门刊印书册的书坊,但目前还不能让大臣们知道,最多只能借着工坊印刷,决不能通过朝廷的渠道售卖。
  不然就以朝中文武的性子,必然第一时间封杀,毕竟这事简直荒唐地没边了。
  到时候无法传播出去,朝臣又出于朝廷威信考虑,对这件事情加以掩盖,白忙活一场。
  反之,如果先以他人的身份借助贵族书坊刊印,等传播有一定规模之后,再曝出幕后主笔是当今纣王,影响力可以预见。
  ……
  朝歌东市有三家书坊,全是贵族开设。
  自印刷术出现后,贵族们就抓准了商机,商税重也没关系,只要有人买,就有赚头。
  更不用说开设这三家书坊的贵族,通过书坊与朝中出书的大臣打通了关系,他们的书坊中由朝臣所著的游记,占了七成数目。
  尤浑揣着初稿,一路上掩人耳目,终于来到了姚氏书坊,这是三家中最大的一家。
  他路过了云中子的卦摊,但没空考虑云中子为什么还有脸呆在朝歌,也不去想纣王为何不驱逐云中子,他当下要干的,是一件大事。
  “杨御史的《东游记》又卖光了么?”
  “我今天一早就来了,没想到还是卖光了。”
  “公子要不要看看这本,于越侯亲自口述,描述了百越山水。”
  “那穷疙瘩有什么好看的?没有东游记,南游记、北游记也行……”
  在朝中文武的游记中,杨任的东游记最受欢迎,其次是辛甲的临北游,文笔好,看不懂也能拿来装逼。
  追捧游记的多是贵族子弟,他们就喜欢这些新奇事物,看看天下的山川风水,除此之外,游记还能帮助他们制定自家商队的行商路线,根据游记所记载的山川地理,风土人情,很容易就能找到最佳的贸易方式与最适合的货物。
  重额商税虽然让一部贵族苦不堪言,甚至大着胆子跟着娄云衢造反,但也催生了无数富有商业头脑的贵族。
  尤浑进入姚氏书坊后,立刻吸引了许多人的目光。
  谁都知道,尤大夫深得纣王宠幸,虽然未有像费仲一样位居六部主官,但却是少有几个能出入皇宫的近臣。
  掌柜是姚家的旁系,这种地位的人在面对大官时可没什么贵族的逼格,立即献媚似的迎了上来,道:“尤大人想要什么书?那《东游记》其实还有一本,最后一本专门留给尤大人。”
  “不是说没有了吗?”
  “怎么又多了一本?”
  不说倒好,这么一说,引得书坊内的数个公子小姐一阵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