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香织发现了异常,狐疑道:“你要出门?”
  季缺点了点头。
  “去哪儿?和谁?”林香织追问道。
  “我一个人,去见一个同窗好友。”季缺解释道。
  林香织这才想起,这家伙之前好像是个读书人。
  不对,这家伙一直自诩读书人,可好像很久都没看正经书本了。
  “是男是女?”林香织追问道。
  “男的,我在桑水县的好兄弟,你要一起去吗?”季缺问道。
  老实说,有一个猫耳娘在旁边,他去见唐衣的话,还是挺长面子的。
  这就像同学会,你带一个猫耳娘秘书过去,总是感觉不错的。
  结果林香织却摇头道:“不去,我还要修行,我最近又有感悟。再说了,你见一个男的我去凑什么热闹。”
  如果是去见宁红鱼,女同窗,甚至是小白露,她都会感到威胁。
  而一个男同窗,好兄弟,切,有什么危险的。
  于是在季缺强烈要求下,林香织依旧强烈的反对不去,于是季缺只能失望的独自一人出发了。
  唐衣的住处是在黑竹城里,叫什么菊花巷。
  唉,这巷子名字怎么听起来不那么正经。
  黑竹县离天仁城不算太远,就两三千里路。
  这对于寻常人来说很远,因为大盛朝绝大部分人一生都不会离开自己出生地上百里,有的人甚至在一个村子一个镇子里就草草结束了短暂的一生。
  因为对于寻常人来说,想要活着已十分辛苦,根本没有精力远行,而野外相对又太危险,仅仅路旁的一条毒蛇就很容易让人丢掉性命。
  比如季缺这才离开天仁城三天,已弄死了六十条咬他的毒蛇。
  最离谱的一次是,他在野外对着一棵树撒野,结果一条蛇就躲在那里偷袭他的鸟!
  他当时吓了一跳,往旁边一躲,还没来得及穿上裤子就掉到了旁边的坑里。
  而那坑里起码有三十条毒蛇,是蛇窝无疑了。
  于是三十条毒蛇被一锅端,无一幸免。
  这天,季缺赶了很久的路,风尘仆仆的。
  他遇到了一条清澈的溪流,自然舒舒服服洗了个脸,顺便喝了两口,再把水囊装满。
  他刚在感慨,差不多有半天没倒霉了,说明霉运进入潜伏期了,暂时不会太造次,结果刚走出几步,就发现三个女人正在上面洗脚。
  她们的脚虽然又白又嫩,可是还是引起了他的不适。
  不过他又很庆幸自己不是特别倒霉,缘于这三个姑娘这个时候才拿出了夜壶之类的东西在那里洗。
  这他要是晚一点,这喝的就不是洗脚水了,而是……
  季缺吓得把一水囊的洗脚水全扔了。
  其实下游的水通常都有这种问题,可这就和去外面吃饭是一样的,眼不见为净,可当你看见了,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季缺就这样一边欣赏着风土人情,一边倒着霉,终于在这天来到了黑竹县一带。
  这黑竹县真是县如其名,竹子无论是躯干还是叶子都有些发黑。
  它们一片片连在一起,组成了一片片暗压压的竹海,给人一种阴森幽邃之感。
  同样的,季缺还能感到这地界的人也黑。
  不仅是皮肤,心也黑,不是狮子大开口卖茶的,就是开黑店偷东西的,要不就是拦路打劫的。
  当季缺从一黑店老板那里抢了三十两银子之后,确认了这地界“民风淳朴”。
  看见悟性槽里快速增长的悟性和刚抢来的银子,季缺一时狂喜。
  这有种桑水县加强版的味道。
  唐衣换个地图,竟换了这么个好地方。
  第一百九十章 人美心善的豆腐脑儿西施
  从崎岖的道路出现黑色的竹林开始,到黑竹城不过两百里地,季缺可谓过了六六三十六难,含泪舔了十多次包才看到了黑竹城。
  黑竹城是一座城,位于竹海间,正门前是一条水波泛黑的宽阔河流,人走在一摇一摇的竹吊桥上,总让人感到险恶。
  而它的城墙则是土胚做成的,十分老旧,潮湿的地方早已长出了许多细小蘑菇。
  这样一座小城自然远远比不上天仁城,季缺甚至觉得之前狗屎泛滥的桑水县貌似都要“新”一点。
  到了这地界,他一般不踩狗屎,而是一不小心踩到羊粪。
  看得出来,这里的人比较喜欢养羊。
  可当走入城中时,季缺竟发现这地界还挺热闹。
  特别是城门口起始的这条竖街,虽然并不宽敞,可小商小贩连着商铺竟连成了一片,中间则是不少采买采卖的人。
  这样的热闹程度,虽然大大不如天仁城,可家乡桑水县是比不了的。
  季缺来时并没有过多了解这座城,在心中大抵是桑水县那样的一座小县城,没料想这地界聚集了不少人。
  这时刚过午时没多久,太阳懒洋洋的挂在当头,这街道却是熙熙攘攘的模样。
  卖药的、卖菜的、卖农具的、卖牲口的、卖身葬夫的全部挤在一条街上,显得颇为混乱。
  一群乞丐看见季缺这外乡人后,赶紧靠过来要求。
  他们看起来年纪挺小,季缺本来想给一点“捡”来的银钱给他们,可这群小乞丐明显不老实,一上来又推又攘,俨然是想浑水摸鱼。
  于是善良的季缺当即把他们暴打了一顿,那领头的小乞丐最为凶狠,当然挨得也是最惨,整张脸也似开了个彩帛铺,红的、黑的、紫的都绽将出来。
  这小东西本来属于越打越恶的那种,却没有料到季缺这个书生却是个打小孩子的高手,最终倒在地上,躺平认输。
  他没有想到,他都认输了,对方还在他脸上来了两脚才放过他。
  附近的人见季缺这英俊书生这般凶残,皆躲远了一点。
  季缺也很无奈,他一直是一个善良的好人,可也有喜恶,生平最讨厌这些熊孩子。
  以他的涵养,一般情况下是能忍住的,可是这次不是一般情况。
  那熊孩子揍了他,他还瞪着你的样子实在太讨厌了,不好好打一顿他可能晚上会睡不着。
  当然,季缺拳打小乞丐只是这条热闹街道上的插曲,人们看完热闹之后,该买买该吃吃。
  季缺肚子其实是有点饿了,可自己远道而来,总要把肚子留给唐衣请客才是,所以一直忍着没有吃东西。
  就在这时,附近不知谁叫了声“城主公子来了!”,季缺只感到一阵风声袭来。
  本来平静的街道一下子变得混乱起来,摊贩挑起摊位就跑,旁边的店铺麻利的关上了门窗,带出了砰砰的声响。
  上至七八十岁老太爷,下至几岁孩童,全部跑得飞快。
  一溜烟的,本来热闹的街道一下子变得空空荡荡,季缺一度以为这里的人全部练过风神腿。
  很显然,城主公子是一种很可怕的生物,季缺没有任何犹豫,也加入了躲避的人群。
  他杵在了街道旁的一处草垛旁,身边还挤着好几个躲避的人。
  紧接着,就是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响起。
  “花公子出行,休得挡道!”
  最前头的汉子骑着高头大马,挥着鞭子,大叫道。
  他的后面则跟着十来个护卫,以及一辆被簇拥的马车。
  最前头的汉子本来一脸兴奋,结果发现街上没什么人,不由得郁闷道:“公子,今天没人挡道。”
  马车里顿时传来了一阵慵懒的声音——“没意思。”。
  之后,在季缺的注视中,这一队人忽然发现了路边一条野狗。
  那前头的汉子一下子兴奋道:“公子,有狗!有狗挡道!”
  几个呼吸后,只听见一阵凄厉的狗叫声响起。
  啪的一声,街道上唯一一只野狗啪的一声砸落在季缺所在的巷子里,满嘴是血。
  它呜咽了几声,最终脑袋一斜,死去了。
  “不长眼的狗东西,竟然敢挡公子的道儿。”
  一众护卫收拾完这条野狗后,扬长而去。
  季缺开始明白,为何这一街人听见“城主公子”几个字后为何会跑这么快了。
  这真是路边的狗都不放过啊。
  他看着那条咽气的野狗,忍不住嘀咕道:“这地界还有王法吗?”
  “哼,王法,城主就是这里最大的王法。”旁边一个汉子从草垛上跳了下来,说道。
  旁边的男子附和道:“是啊,今天真是幸运,没有人遭殃。”
  待那一队人走了后,本来空荡荡的街道人很快又多了起来,小贩回来了,店铺开门了,之前跑得飞快的老头儿老太太又回来了,一副祥和热闹的景象。
  之后,季缺知道自己倒霉了,缘于他丢了起码五十两银子。
  他记得是外面路过一家黑店,从店铺老板娘身上搜出来的,总共五张十两的银票卷成一团。
  “这什么鸟地方,藏裤裆里的银票也能掉。”季缺吐槽道。
  这黑竹城看起来不大,可一旦走进来,却给人一种纵深很深的感觉。
  因为除开下面一块平地外,还有不少屋舍依山而建,形成了新的街道巷弄。
  季缺打听了一番,才找到了唐衣所在的菊花巷。
  “好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