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御书屋 > 穿越历史 > 八零之从摆摊开始 > 第11节
  他们这里的人,自古就喜欢做生意。
  六七十年代管得严不让做,大家伙儿只能憋着,但现在让做生意了,还有一个接一个的万元户涌现,大家自然会眼热,会想尽办法去挣钱。
  然而他们都是普通人,想要琢磨出一个独一无二的挣钱方法,那是不可能的。
  所以大部分人都是跟风。
  比如有人养鸡挣到了钱,那大家就都买小鸡回来养。
  又比如有人养鸭挣到了钱,那就都去买鸭子回来养。
  还有诸如种榨菜、种草莓、养猪、摆摊……反正看到什么挣钱,他们就会去干什么。
  这样自然挣不到什么钱,不说别的,就说养白羽鸡。
  这时候的市场远没有后世那么大,饲料什么的还不便宜。
  一开始养鸡的人少的时候,那些人挣得盆满钵满,但后来养鸡的人多了,却不可避免地出现了鸡养大之后卖不出去的情况。
  好在基本上都是家庭养殖,养的不多,而且养了不赚钱大家就不养了,大家亏得不多。
  “是丽云啊,我家今天没有生病的鸡。”姜玉仙看到姜丽云,带着歉意开口。
  姜丽云一愣,然后才想起来一件事。
  吴小春和姜丽雨身体都不好,时常生病,而她们每次去医院看病,医生都让她们吃点好的补充营养。
  他们家不怎么吃肉,但每回从医院回来,姜瘸子都会去买一只鸡回来杀了吃。
  鸡的价格各不相同,相比于他们农家自己养的土鸡,白羽鸡的价格要便宜很多,而比白羽鸡更便宜的,是生病的白羽鸡。
  他们村的人养白羽鸡的时候,时常会有白羽鸡生病乃至病死,这样的鸡,养殖户要么自己吃了,要么就拿来卖给村民。
  他们家买鸡,基本上都买病鸡死鸡,幸好他们这里的鸡没生过什么严重的流行病,他们吃了病鸡之后,也就没有生病。
  姜丽云想到从前,心下叹息,随即笑着对姜玉仙道:“玉仙婶,我今天想买一只没病的鸡。”
  “正好有长大了的,你来挑吧。”姜玉仙道。
  姜丽云跟着姜玉仙进了院子,就见院子里搭了一个简单的棚子,里面挤着百来只白羽鸡,看大小,已经可以往外卖了。
  姜丽云挑了一只看着肥硕精神的鸡,让姜玉仙帮忙称一下。
  “四斤多点,三块钱。”姜玉仙用稻草捆住鸡脚,称了分量。
  姜丽云拿出纸币付钱,这才拎着这鸡回家。
  她到家的时候,姜瘸子正在晒桑叶。
  他们这里家家户户都有桑树地,会养蚕。
  他们家地方小,人手也不够,就没有养蚕,但姜瘸子会摘了自家的桑叶卖给养蚕的人家,亦或者帮人采桑叶,挣个几毛一块。
  而到了这时节,如果桑叶没有卖完,姜瘸子会将之采摘回来晒干。
  桑叶是一种药材,会有人来收,因为人家只收购晒干的桑叶,他们这里的人将卖桑叶这事儿称之为“卖枯叶”。
  不仅是桑叶,吃了桔子之后,桔子皮他们也不会扔掉,同样会晒干了去卖钱,这就是陈皮了。
  “丽云,你买了鸡?”姜瘸子问。
  “嗯,我想吃鸡肉,”姜丽云道,“爸,我去烧水,你把鸡杀了吧。”
  姜瘸子觉得中午吃过肉,晚上再吃鸡肉不合适:“今天就吃?”
  “对。”姜丽云道。
  姜瘸子动了动嘴唇,到底没说什么,去杀鸡了。
  姜丽云对此并不意外,她爸觉得自己是瘸子,拖累了儿女亏欠儿女,就不敢对儿女严厉管教。
  她妈的想法也一样,她妈身体不好,这几年更是要儿女挣钱治病买药,在儿女面前也就硬气不起来。
  姜丽云很久没杀鸡了,才让姜瘸子去杀鸡,至于她自己,则烧了点水。
  杀了鸡之后要把鸡放热水里泡一泡,这样才好拔毛。
  他们家做鸡一般都是白煮,好给吴小春姜丽雨喝鸡汤。
  但鸡汤其实没啥营养,尤其是两个月内就养成的白羽鸡的鸡汤。
  姜丽云把鸡剁了,放进锅里红烧。
  她家有酱油,是自己拿了瓶子去小卖部打的,这种酱油在味道色泽方面远不如后来品种繁多的酱油,她做出来的红烧鸡肉的颜色也就有点黑。
  可这到底是肉,闻着就香。
  姜瘸子和吴小春闻到这香味,都有点坐不住。
  姜丽云倒是还好,她一边做菜,一边继续盘算自己接下来要做的事情。
  她还回忆了一下自己沙发厂的同事。
  她明天是要去上班的,但沙发厂的同事,她已经记不全了……
  姜丽云最后将红烧鸡肉平均分成四份,家里四个人一人一份。
  “要不要给你哥留点?”吴小春问。
  姜丽云道:“妈,我买的鸡,为什么要给他吃,也没见他买鸡回来给我们吃。”
  姜利海交的工资确实比她多,但他每个月从家里拿粮食去厂里换饭票却不干农活,对家里的贡献没比她多。
  听姜丽云这么说,吴小春也就不开口了。
  四分之一只鸡其实挺少的,姜丽云觉得自己能一顿干掉。
  但她还是从自己那份里留出一个鸡腿,打算给冯易带去。
  冯易真的太瘦了。
  第9章 鸡腿
  姜丽云上辈子被谢祖根开车撞到瘫痪的时候,手上虽然有些存款,但不多,连给自己治伤都不够。
  那会儿,冯易把他在外面打工赚的钱全都拿了出来给她交医药费,还到处借钱给她治病。
  等她出院的时候,冯易已经债台高筑。
  可即便如此,冯易还是会买鸡炖了给她补身体。
  吃饭的时候,他自己啃骨头,把鸡腿鸡翅还有鸡身上肉多的地方,全留给她和她那个白眼狼儿子。
  姜丽云想到从前种种,愈发想见冯易。
  也是巧了,她还没走到砖瓦厂,就看到了等在路边的冯易。
  “丽云姐!”冯易看到姜丽云,立刻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
  姜丽云觉得他有点可爱,有点想捏捏他的脸,再亲一口。
  自己好像有点为老不羞……姜丽云到底啥也没干。
  再等几年吧,等冯易长大点再说。
  “冯易,我给你带了个鸡腿,你吃吧。”姜丽云把手上的搪瓷杯递给冯易。
  冯易愣住,炒鸡蛋就算了,姜丽云竟然给他吃鸡腿?
  “丽云姐,你自己吃吧。”冯易连忙开口。
  姜丽云把搪瓷杯塞他手里:“我吃过了,这是留给你的。”
  这一塞,姜丽云才发现,冯易的比她大两号,手指又细又长,就是看着很粗糙,上面满是老茧。
  她那个白眼狼儿子,长到十九岁连家务都没干过几次……跟她儿子比起来,从小就要干活的冯易真的太可怜了。
  还有读书这事儿。
  冯易没有正经上过学,户口本上的学历,写的是文盲或半文盲。
  他们这些生活在农村,六十年代出生的人,大部分都是读过几年书的,虽然上初中的少之又少,但小学毕业还是没问题的。
  她小学后面几年没读,但去参加了考试,户口本上的学历写着小学。
  村里跟她差不多年纪的人里,只有少数人没有上过学,冯易是其中之一。
  但冯易靠着跟着她去学校听课学会了很多字,读书看东西完全没有问题。
  后来她那个白眼狼儿子成绩不好,冯易还提前自学,给这个孩子讲课,硬是将小学初中的数学学了个大概。
  她后期接国外的单子,冯易为了帮她甚至还把英语给学了,就是不太会说,只会写——当时他们主要用邮件跟人交流。
  要是冯易有机会读书,这会儿说不定已经考上大学。
  不过这个年代,让人可惜的也不止冯易,她要是有机会读书,应该也不差。
  还有她哥……
  那时候他们村每年能考上初中,可以去镇上读初中的,也就一两个人,姜利海就考上了。
  他去了镇上之后,考试还总是第一名。
  但他们家给不起学费,姜利海不仅欠着学校学费,还连买纸笔的钱都没有,再加上他身上长跳蚤之类的问题……
  镇上的学生总是取笑他,他的语文老师也不喜欢他。
  那时候教室里出现一个臭虫,老师直接说是他引来的,还总以他是农村来的有经验为理由,让他去打扫厕所。
  姜利海读了一年就不愿意去读了。
  他的数学老师很喜欢他,来他们家找了他好几回,想让他回去读书,他死活不愿意。
  其实也是因为姜利海读过初中,后来姜丽萍才坚持要去读。
  类似的被欺负的事情,姜丽萍自然也遇到了,但她跟自尊心很强的姜利海不一样,为了过好日子她豁得出去。
  姜丽萍不仅不把别人的找碴当回事,还装可怜交了个厉害的男朋友。
  她顺利读完了初中,在学校的时候过得还挺滋润。
  可惜她成绩不好,没考上中专,读高中的话……他们家实在没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