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御书屋 > 穿越历史 > 19世纪女继承人 > 第114节
  “这里很不错,不只是城堡,城堡周围的树林、山丘、湖泊、草地…那种圆缓的弧度,让我想到了一两百年前留下来的风景画。现在的话,似乎连‘自然景观’都变化了,人总是能改变一切,是不是?”
  “呃,是的…是的,人总是能够改变一切,包括‘自然景观’,您的观察非常敏锐。”费梅洛少校连忙恭维道。单方面陷入热恋后,他现在只会觉得薇薇安说什么都是对的,都见地独到,思想深邃。
  费梅洛少校和薇薇安一起,顺着树荫将城堡转了一圈——城堡本身就不小了,还要挑着有树荫的地方走,这一圈可够大了!他们几乎走了一个多钟头,才重新回到了城堡。
  费梅洛少校有些意外地看着薇薇安,薇薇安一点儿气喘都没有,直到重新走上城堡的台阶依旧脚步轻盈、呼吸平稳…以如今淑女们常见的体能,按理说这个时候该很累了才对啊!
  然而这个‘出乎意料’的念头没在费梅洛少校脑子里多呆两秒,很快就被他抛到了脑后。
  虽说薇薇安不怎么累,但走了这样一大圈后,她的脸上还是泛起了红晕。她的脸上因运动产生红晕时是很好看的,不会像一片不均匀的红斑,而是以脸颊为中心,自然的晕散开,仿佛是玫瑰花儿。
  为什么人们会觉得脸上涂抹胭脂好看?这本质也只是在复制气血旺盛、生机勃勃的年轻人的脸颊。
  虽然这年头流行‘病美人’,越娇弱越好,健康反而是一种‘俗气’了。但对健康之美的喜欢更像是刻在dna里的,反对这种美的潮流只不过是历史长河中的一片小浪花!而且就算表面上是逆流的一个浪头,实际上水面之下的河水依旧是要顺流而下的。
  玫瑰色的脸颊、明亮的眼睛,费梅洛少校想到了几年前因为打猎,误入的树林深处,那是个很美的‘小仙境’。在橙红色的夕阳下,一切都美的如梦似幻,但是的他简直说不出来,而且念念不忘了很久。
  但是之后再去寻找,却怎么都找不到那个地方了。
  他忍不住在心里呻吟了一声,迅速移开了目光…这简直像是在直视太阳,太阳的光辉很美,也很耀目,坚持要一直看,就要刺伤双眼了!
  费梅洛少校接下来有些沉默地带着薇薇安走进了一间公共客厅,城堡里的客厅实在是太多了,不过这显然是经常使用的一间——费梅洛少校很熟悉霍德兰城堡,当初改造修缮这座古老的城堡时,深受查理王子信任的他,正是监管人之一。
  这个时候这间公共客厅里已经由不少人了,薇薇安扫了一眼,数出了十来个…这可比第一眼看过去感觉到的人数要少,之所以有这种感觉,大概是这里的男男女女都过于‘花团锦簇’了,因此显得‘热闹’,显得多人。
  所有人中,最引人注目的无疑是米娅·林恩,这位林恩小姐在屋子里的几位女士中最美,也最会穿衣装扮,她穿了一件镶花边的樱桃红丝绒衣衫。那样的材质和颜色衬的她锁骨和一小片胸口雪白娇嫩——虽说现在是白天,不能穿露胸脯露肩膀的晚礼服,但如今日装裙也流行比较低的方领或者v领。
  作为王储的情人,她实际上也算是今次活动的半个女主人了,这样的风光叫她更加妩媚。再加上这一年以来因为王储的喜爱,她已经养成了一些中心人物特有的光彩——这就是后世常说的‘红气养人’!
  明星越红的时候,那种明星气质就会更明显,出现在所有人面前也会更有魅力。气质这种东西,看起来虚幻,摸也摸不着,但却是真真实实存在的。
  这个时候,房间里几位男士都围着她,越发显得她众星捧月,光彩照人了。
  她斜靠着在一张沙发上,与周围几位男士用一种娇嫩清晰的语调说话…说实话,这让薇薇安觉得有些过火了,但在那些男士看来似乎挺正常的。或许男人和女人对‘夹子音’的不同感觉,是不分古今中外的。
  当然,除了这一点外,薇薇安也觉得林恩小姐挺美的。
  薇薇安很自然地走到了一张空着的软垫椅旁,坐了下来。费梅洛少校眼明手快,坐到了软垫椅旁边,一张垫着丝绒软垫的脚凳上。他们这边的动静当然引起了其他人的注意,事实上他们才走进来就被其他人看到眼里了。
  薇薇安和费梅洛少校都不是可以低调的人,费梅洛少校不必说了,他如今可以说是和礼兰王国上流社会最炙手可热的单身汉之一。凡是有适龄女儿的贵妇人,没有一个不想邀请他来自家的客厅做客的。
  年轻的女士们或许矜持一些,没那么直接,但见过费梅洛上校的年轻姑娘,也都对他很满意——他从各方面都符合上流社会女子的择偶要求。他出身贵族,未来会继承侯爵的爵位。家里足够有钱,并不是那种破落贵族。
  与此同时,他又不是那种被优越生活宠坏的无用公子哥儿。他在近卫队做军官,深得王储的信任,大家相信他未来会进上议院,会在政府里捞到一个非常好的职位,延续家族的权势与富贵。
  而且他还很英俊…这可是连最后一块板子都补齐了。
  至于薇薇安,她其实比费梅洛少校更难以低调…毕竟,大家日常也不是随时随地都计算着谈婚论嫁那点儿事儿的,甚至很多年轻人根本不想太早考虑婚姻呢!但看到一位美人,一位倾国倾城的佳丽,完全被美貌吸引,这是任何人都难免的。
  一般的美貌或许做不到这一点,可薇薇安具备的也不是一般的美貌…随着年龄增长,她可以说是长开了,不再是她以前觉得的‘可爱小女孩’的长相。
  有的时候她自己都忍不住想,这个长相如果是上辈子,她就可以去好莱坞混了。只要不是天赋太差、运气太衰,高低混一个顶级花瓶,成为影像流年中让人怀念的时代记忆是没问题的。
  见多识广,不知道看过多少顶级美女的‘现代人’都有这种感觉,这个时代其他人的观感可想而知。
  大家其实之前已经听说过‘薇薇安·奥斯汀’了,但只有少数人见过她(主要是奥斯汀家现在虽然封爵了,可总归不是混贵族圈的,大家的交际圈交集很少)。之前听说她是个绝色美女,不以为然,这样的传说上流社会每年都会有那么几个,都不稀奇了。
  这一次来查理王子组织来霍德兰城堡玩儿,才真正见到薇薇安,然后就无话可说了——大家以前说的绝世美女不是这样的啊!捧人而已,恭维罢了,总有些夸张的地方。这次是怎么回事,来真的啊?
  薇薇安的美是很难有争议的那种,近乎于奇异…她过于精致了,再加上金发蓝眼,哦,金发蓝眼当然没问题,但问题是她的金发蓝眼真是字面意义上的金发蓝眼啊!那样浅、那样纯,又那样亮的金发,那样淡,那样深邃,又几乎没有一点儿杂色的蓝眼睛,真的不是画上去的,而是真实存在的吗?
  就连唯美主义画家画作里的金发美人,也不敢画成这样啊!
  如果不是因为薇薇安雪白的皮肤,以及足够精致的五官,这样的近乎奇异的配色都要不自然了。但一旦配合的上,就极富冲击了,真是冲击性的美貌。不管喜不喜欢,都忍不住一看再看。
  “…你们认为当世还有真正的名门淑女,从我的角度来说,随着工业化,过去的传统已经被糟蹋的差不多了……”
  “是的,我真的很难想象,有人会特意熨过帽带再戴帽子出门,这样的刻意反而失了自然的风度。还有镂空花纹的长筒袜,真的会有高雅的女人会穿吗?”
  “…这我可不敢说,按照一位绅士的准则,我们可以私下谈论某位同伴的情人。但她若是一位有夫之妇,那么遇到真正和她认识,会与她打交道的人,我们都是要闭口不谈的!我的好小姐,可别叫我打破这准则。如今这样晓得分寸的绅士可是越来越少了,您要叫这世上再少一个那样的好人么?”
  ……
  一开始,大家还维持着原样,该和谁说话,照旧和谁说话。围着壁炉活动的,站在写字台前查看那些文具和书籍的,坐在沙发区说话的…但最后自觉不自觉地,都向薇薇安和费梅洛少校这边靠近了。
  第144章 红粉世界144
  “我们不如去拜访霍德兰城堡吧!”一众男士中有人提议。
  这是霍德兰城堡不远处的‘安达尔庄园’,能在王储的地产周围做地主的,那肯定也是非富即贵。事实上,‘安达尔庄园’的主人正是欧文子爵,这里是他母亲的一处嫁妆,在他成年之后就转到了他的名下。
  由此也可知道他的家庭对他的溺爱。
  自从有了这处庄园后,这就算是他和伙伴们组织游猎、度假、赛马等等活动的一个固定去处了。这次就是这样,欧文子爵为了给回国的纽兰公爵接风,叫了一些朋友一起来安达尔庄园玩儿,他们已经在这里呆了半个月了。
  日常虽然少不了一些有意思的活动,但终归是过于‘平平无奇’了。就在他们快在这乡间呆不住时,听说查理王子带了一大群客人来霍德兰城堡,就动了过去拜访,然后一起玩耍的心思。
  这个提议得到了大多数人的支持,剩下的人就算不支持,也没有反对的。于是写了一封信命仆人送去霍德兰城堡,说明了拜访的请求。不出所料的,仆人很快带回了回信,回信却不是查理王子写的,而是玛丽公主。
  查理王子正好带着一群人去打猎了,城堡里最能做主的人是玛丽公主。
  不过得到了玛丽公主的允许,那就是一样的了。大家几乎都知道查理王子很尊重自己的长姐,玛丽公主完全能做他的主。
  于是一群人稍做准备,就骑马赶往了霍德兰城堡。这群人中最无所谓、最自在的,要数纽兰公爵霍夫曼,和其他人不同,他是查理王子和玛丽公主实际上的叔叔——前代国王去世时,霍夫曼才十岁不到,当时他还生活在宫廷之中。等到他同父异母的姐姐玛丽女王登基,玛丽女王并没有将他赶出宫廷。
  大概是因为霍夫曼从未威胁过她的王储之位(前代国王头脑清醒,从没有因为喜欢儿子,就动了要让私生子越过继承权障碍,继承王位的念头,即使和礼兰历史上有国王成功让私生子当上了继承人),又或者他们之间确实存在亲情,玛丽女王对霍夫曼是很好的。
  让霍夫曼一直生活在宫廷之中,直到他成年。前代国王留给霍夫曼的私产不算,一个王子该有的年金她也为他从国会那儿争取到了——这本来是不行的,因为霍夫曼是私生子,但在女王的斡旋下,这事儿还是办成了。
  这甚至不只是钱的事儿,对于一点儿没有王室成员挥霍习惯的霍夫曼来说,他的财产产生的收益应付他的开支绰绰有余了,他其实并不缺王子的年金。这份年金于他,更像是一种身份的认证。
  而女王如此关照他,这也让其他人调整了对他的态度…王室私生子本来就是这样的,看起来光鲜亮丽,实际上身份非常尴尬。没有继承权的他们,在父亲在世时可以生活的像个王子,其他人也拿王子的礼节对待他们。
  但一旦新王继位,他们的处境就天翻地覆了。因为继承权的明确,他们倒不至于被自己继位的兄弟姐妹如何处置,但从此淡出最顶层的圈子,风光不再是必然的。
  而现在女王表现出对霍夫曼的喜爱,对他委以重任,那一切就不同了。霍夫曼依旧被认为是这个国家的权势人物,是一个真正的王子,不,比普通的王子还要有权力的多!
  由此,王室成员们也真正接纳他,当他是他们中的一份子——简单来说,玛丽公主和查理王子是真拿霍夫曼当叔叔的。在他们还是小孩子的时候,霍夫曼甚至还生活在宫廷之中,作为王叔,他还管教过他们,这可真是印象深刻啊!
  “回国之后,你见过两位殿下几面?”欧文子爵和霍夫曼的马差不多平行,他们在一群骑手中处在中游的位置,并没有打马,就是不紧不慢地骑着。
  霍夫曼摇了摇头:“玛丽见过几面,几次在宫中用餐时她都在。至于亲王…他总是不愿意参加我们的晚餐,我只在他那儿吃过一次饭。”
  “亲王正处在一个总想要和父母对着干的年龄,这样的事儿在王室之外的家庭我见过不少,就连我也是从那个年龄过来的——哦,当然,不算你,你没有那个时期,你好像还是个孩子时就很稳重了。”
  霍夫曼没有说话,只有他自己知道…他真的没有那样和全世界对着干的阶段吗?是有的。只不过就像有的活火山会喷发,而有的活火山像是一直在休眠,灼热的岩浆只在地下默默燃烧、默默酝酿。
  或许一千年也不会有什么变化,又或者下一秒就会爆发。
  骑马赶往霍德兰城堡的过程中,闲谈是很少的,多数时候大家只是骑马。要是遇到突然蹿出来的野兔,或许会射上一箭——大约一个钟头的样子,他们就抵达了霍德兰城堡。
  来到霍德兰城堡时,城堡内外都有人,查理王子他们打猎还没有回来,但其他的女士们、先生们也得找乐子。有的人在城堡里办沙龙,有的人则是组织了一些户外活动,包括射箭、板球、槌球等等。
  知道欧文子爵他们已经到了,玛丽公主立刻以主人的姿态来迎接他们。原本和她一起的薇薇安也无法免俗,连同着其他几人,一起下楼来迎接。
  “我亲爱的叔叔!真没想到能在霍德兰见到你…”玛丽公主和自己这位‘王叔’的关系是真的挺不错的,从大楼梯上下来,她立刻给了霍夫曼一个拥抱。然后才看向欧文子爵:“日安,子爵,希望您能在霍德兰城堡过的愉快!”
  玛丽公主又顺势向新客人们介绍自己身边的人,大部分人都不需要介绍,大家差不多是一个圈子里的,早就互相认识了。但薇薇安却是个例外,她不认识这些人,这些人也不认识她。
  他们最多就是在某些场合见过,但没有人从中介绍,也就不算真正认识了。
  “这位是奥斯汀小姐……”“薇薇安,这位是纽兰公爵,这位是欧文子爵,这位是……”
  这场互相介绍其实没什么好说的,双方都表现得彬彬有礼,挑不出错来。最多就是客人们听到是‘奥斯汀小姐’,有些惊叹。但话说回来,他们就算不知道这位跟随在玛丽公主身旁的美女是谁,也够惊叹的了。
  他们当然见过很多美女,但也没有见过这样的啊!
  欧文子爵一行,不包括他和霍夫曼的话,也就是五六人,很好安置。在玛丽公主的带领下,他们很快融入了霍德兰这一大堆客人里,找到了各自的乐子。
  但在玛丽公主和薇薇安不在的时候,他们又忍不住说了起来:“那位就是奥斯汀小姐吗?嗳!必须得说,这一次美林堡的传闻难得准确了起来…说是绝世美人,就真是绝世美人。”
  有人回答说:“我曾经几次见过薇薇安小姐,都是在我常去的那家公园的散步道。第一次时我就听人说,那就是奥斯汀小姐。很多人都想去和奥斯汀小姐打招呼,但不知道为什么,才接近了一点儿就丧失了勇气,担心打扰了她——你们应该去看看奥斯汀小姐散步是的架势,原谅我用了‘架势’这个词儿,但我实在用不了别的了。”
  “她同普通女子走路的架势不太一样,她散步时就穿普通的散步服,绝不像别的女子像是要有意炫耀什么,于是在装束上叠床架屋。她的散步服真的就是散步服,全为了散步服务,便于行动,裙摆不至于随着行走碰到地面就行。颜色是深色的,没什么花样,几乎都是布纹,也不会增加斗篷之类的附属物,最多就是一条披肩挽在手臂间。”
  “帽子也没有羽毛或者特别出彩的缎带、花朵装饰,朴素的系带系着,有时还有网眼面纱从帽子上垂下来,但就是这样简单,反而显得特别高雅。”
  “她走路的姿态则是另一个不同之处,她不像如今时兴的,去学那种佛罗斯女人的样式——我知道我们国家的淑女很喜欢去学奥尔马那些名门淑女的样子,连他们走路的姿态都要学。我承认那些佛罗斯女人的步态称得上摇曳生姿,但那是那块土地、那样的文化中自然养育的,所以显得优美风流,而不做作。”
  “但要是换成我们和礼兰的小姐,就不能那样了。强行去学,会非常死板,活像个掷弹手要冲锋,又或者像个乌龟背负着龟壳,僵硬地挪动身子。还有些小姐,子爵学的好了,实际上去看,倒像个不正经的女人在卖弄风情。”
  “奥斯汀小姐一点儿也没学佛罗斯女人的姿态,但也没有如同很多资产阶级女人一样,不讲究走路的姿态。或者认为所谓‘走路的姿态’,就是剧院舞台上饰演贵族的演员那一套…天呐,那可真是太‘高傲’了!”
  “非要说的话,奥斯汀小姐是浑然天成的,她的步子有一种毫不费力的轻盈,姿态又是挺直的,像是一株小白杨…那让我想到了一个可爱优雅的少女,虽说奥斯汀小姐本身就是少女。但实话实说,如今又有几个少女能让人想到‘少女’呢?”
  “奥斯汀小姐大约是受过太多的奉承,使她由内而外有一种自然的高傲,但那并不使人讨厌。因为她本身的性情并非是目中无人的那种,所以这种高傲更像是高贵的气度…这样的高贵气度,能让散步道上最盛气凌人的花花公子,也丧失了与她搭话的勇气。”
  “说真的,类似的情况我只经历过一次。有那么一次,我在一家裁缝铺遇见了一位女士,她实在吸引人,我便有了与她认识认识的念头。但她真是个贞洁的好女人,打定了主意不与我们这等浪荡子弟说话,便是我彬彬有礼,她也不理。”
  “那样冷淡的态度与言辞,让我手足无措,最后只能退下了。”
  “但奥斯汀小姐这儿还不同于那次,毕竟这已经是几年后了,我更有经验,不再那么容易被吓倒。另外,我并没有同奥斯汀小姐说话,更没有来得及表露什么……”
  听这位朋友说了这么多,其他人没有觉得夸张。他们刚刚和薇薇安短暂的一会儿相处,虽没有了解那么多,但多少是见识了那么一点儿的。
  “哦,我听说过一些关于奥斯汀小姐的传闻,虽然之前觉得她是不是过于无情了,但现在看看,倒觉得这也正常——我听说兰吉亚伯爵完全被她迷住了,第一次见她之后就向她求婚…当然,这实在是太草率了,如果不是女士也有同样的默契,简直是唐突。”
  “但在被拒绝后,他是那样痴情地追求着奥斯汀小姐,奥斯汀小姐却依旧不肯回应他,甚至还刻意避开了他。”
  对于这个时代的男人来说,一个门当户对的男士要是一直痴情追求,女士始终没有回应,这是很难想象的。除非是同时还有一个差不多,或者更强进的追求者,女士答应了另外的追求者,不然是怎么想都觉得不合理的。
  非要说的话,就是男人被宠坏了,而且他们不认为女人有拒绝的权力。类似于现代的熊孩子,他可以招惹你,但如果你也不讲道理地招惹他,他就会接受不来,这完全超出他们的经验了。
  薇薇安倒是不止‘兰吉亚伯爵’一个追求者,但所有冒头的追求者中,‘兰吉亚伯爵’确实是条件最好的。所以薇薇安一直拒绝他,其他人也会觉得她冷漠无情,甚至是不可理喻。
  “现在我不那样认为了,我想大概是一直以来太多的追求者宠坏了奥斯汀小姐。呃,她是那个样子,当然会被宠坏。她不是冷漠无情,只是、只是,嗳!能说什么呢,只能说这是社交界的错…任何一个女孩儿处在奥斯汀小姐那样的情形,也会像她一样傲慢又冷漠的。”
  “不不不,我不认为奥斯汀小姐是冷漠无情的,相反,她是太痴情了…和奥斯汀小姐打过交道的人都说,她是个很活泼,很平易近人的小姐。虽然有时会因为受过太多的教育,缺乏传统女子的谦卑、顺从。”
  “而且说实话,如今传统女子可不好找,找到了其实也不招人喜欢。根据我的经验,很多时候男人并不喜欢那些事事顺从他们,对他们很好的女人。”
  “痴情?”有人疑惑问道。
  “啊,是的,痴情…你们或许不知道,奥斯汀小姐曾订过婚,那是在她正式进入社交界以前,所以很少有人知道。她的那个婚约,完全是出于爱情——据我所知,那位幸运的先生并非出身豪富,也不是什么贵族,就是个普通学者的儿子。”
  “他们在同一个读书俱乐部认识,然后那个小伙子就向奥斯汀小姐求婚了。”
  “奥斯汀小姐答应了?”有人觉得不可思议。
  “是啊,答应了…只不过因为那时奥斯汀小姐才15岁,还在女子学校上学,所以没有立刻结婚,只是订了婚。据说奥斯汀小姐很爱她的未婚夫,订婚后一年,她的未婚夫死在了罗齐奥,她知道消息后一蹶不振。”
  “原本那一年她应当正式进入社交界的,她却意志消沉,门也不出了,甚至离开了美林堡很长一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