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御书屋 > 穿越历史 > 独宠夫郎 > 第107节
  等出了门,再戴上手套和兔皮小帽,围上兔皮围巾,即便是这样的寒风天,也不怕冷着。
  陶竹刚换好衣服,黎荞便也进了房间,看陶竹已经穿戴好了,黎荞便道:“多拿些银子,今天要买不少书。”
  “好。”陶竹应下,转身去打开钱箱子。
  如今他家的钱袋子也升级了,由原本的布袋子变成了兔皮袋子,往兔皮袋子里装了二十个五两的小银锭,又拿了十贯铜钱,他这才把钱箱子盖上。
  这时黎荞也换好了衣服,夫夫两人牵着手去了前院。
  出发。
  两个人紧挨着坐在牛车上,刚出了村口,便碰到了小五。
  最近天气冷了,黎荞特意和王掌柜说了一声,让小五不用来的那么早。
  反正点心和烤肠都不愁卖,晚些带回望月楼也没事。
  和小五打了招呼,夫夫两人继续往前走,走了没几步,迎面而来的是一个车队。
  这是真车队。
  粗粗一数,足足有三十多辆板车,中间还夹杂着几辆牛车。
  不管是板车还是牛车,上面都装着满满的红薯。
  这是外村人来红薯作坊卖红薯了。
  红薯作坊的第一批粉条,进入望月楼不到一天,就打出了巨大的名气。
  五百斤粉条,不到傍晚就卖完了。
  粉条如此畅销,红薯作坊的人信心大增,干活儿也更有劲了,做粉条需要用到红薯,庄丰收便如同玉米那般让三柳村各家各户抽签,用这种方式依次买村人的红薯。
  红薯比玉米、小麦都高产,亩产虽然和黎荞上辈子时动辄六七千斤没法比,但也有一千四五百斤。
  今年雨水足,一亩地更是有两千斤。
  三柳村几乎家家户户都种了红薯,多的有五六亩,少的也有两亩。
  村人的红薯看着很多,但六斤红薯才能做一斤红薯淀粉,也就是说,红薯作坊一天若是做五百斤粉条,那大概需要三千斤红薯。
  这个速度绝对是高速,所以,上个月上旬,三柳村的红薯就被消耗干净了。
  三柳村没红薯了,朱家村跟上。
  朱家村才二十多户人家,他们的红薯消耗完了之后,便是黎大山舅舅所在的大河村。
  把这第三个名额给大河村,完全是看在王桂花的面子上。
  大河村的人很高兴,很感激王桂花和黎荞。
  虽然说红薯作坊收购红薯的价格只是两文钱一斤,和市场价一样,但好歹给他们的红薯寻了个出路。
  在红薯作坊没出现时,他们的红薯根本卖不出去,要么自己吃,要么喂猪。
  眼下能换钱,那还要啥自行车。
  况且红薯其实能卖很多钱。
  若是红薯种的多的,比如说种六七亩的——这些人家之所以种这么多红薯,原本是打算喂猪的。
  可现在能卖钱,没人愿意喂猪了,一亩地收两千斤红薯,七亩地就是一万四千斤。
  一斤两文钱,那这就是两万八千文,也就是二十八两银子!
  乖乖诶,从前只能拿来喂猪的红薯,现在却是能变成二十八两银子,这换谁谁不高兴?
  这换谁谁不感激?
  就算是种的少的,比如说只种了两亩地的,那也有四千斤红薯,能卖八千文。
  那也是八两银子啊!
  所以,大河村在卖了红薯之后,由村长出面,和黎大山的舅舅一起,带着大河村所有村人的谢礼,特意来黎荞家感谢黎荞。
  大河村村人给的谢礼挺简单,每家出几个鸡蛋,几斤杂粮,几斤干菜或者是其他的吃的,反正都不贵重。
  但聚在一起也挺多的。
  黎荞原本不想收,奈何大河村村长非得送,他便把这些东西送到了红薯作坊,让红薯作坊的工人消耗。
  红薯作坊那边因为工人不能和外界接触,所以有专人做饭,他把这些东西送过去,能抵工人好几天的口粮。
  因为红薯作坊是村子里的,所以工人们平日吃的饭食都是他们自带的粮食,眼下有人送来好几天的口粮,他们挺开心。
  于是就皆大欢喜,所有人都很高兴。
  把大河村的红薯消耗完毕之后,黎荞就没有指定村子了,他让附近的村子抽签——
  红薯作坊建立的第一日,附近村子就得到消息了,都盯着呢。
  既然排不出先后,那就抽签。
  这种方式不算最公平,但能省不少事,轮到某个村子了,某个村子便全村出动,一起把红薯运送到三柳村,人多力量大,而且还能避免争端。
  不然的话,肯定会因为谁先谁后吵起来。
  黎荞和陶竹两人发现了车队,夫夫两人对视了一眼,同时把脖子里的兔毛围脖往上扯了扯,好遮住半张脸。
  他们不想被人认出来。
  这些外村的人太热情了,若是被认了出来,最起码也得耽误一刻钟才能继续赶路。
  周边村子的普通村人的确不认识黎荞和陶竹,眼看快到三柳村了,他们说说笑笑,一心沉浸在红薯即将换成钱的喜悦中,根本没注意到低着头努力降低存在感的黎荞和陶竹。
  “嘿嘿,今天卖了红薯,那就能过一个好年了,我家今年有一万斤红薯,能卖二十两银子!”
  一个嗓门挺大的汉子笑嘻嘻的道。
  “唉,我家只种了一亩红薯,早知道黎荞能给红薯整一条出路,那我说什么也种上十亩!”
  有人笑,就有人愁。
  “别急,有明年呢,明年可以多种一些。今年挣的少了,明年争取补回来。”
  还有人安慰。
  “其实吧,就算我家的红薯能卖二十两银子,那和三柳村的人比起来,根本不算什么。”
  那个嗓门颇大的汉子又开了口:“我夫郎他姑家是三柳村的,听说在红薯作坊里干活的人,一天能分到五十文!”
  “五十文?!真的假的啊?”
  这句话登时惹来了前后左右的惊呼。
  “肯定是真的,他们每天能做五六百斤的粉条,那么多粉条,每天都能卖完。”
  那汉子又道。
  “粉条也太能挣钱了吧?一天五十文,一家两口人,那一天就是一百文!再加上他们自己的红薯,那三柳村的人这个冬天少说也能挣十几两银子,多了的话,怕是能挣三十多两银子!”
  三十两银子。
  附近几辆板车的人都羡慕得红了眼睛。
  三十两能盖崭新崭新的青砖房子,能娶两门媳妇,多少人攒十年也不一定能攒下这个家底!
  “黎荞咋不是咱村的人呢,好处都让三柳村给占了!”
  “唉,可不是嘛,黎荞娶的夫郎也是三柳村的,你说这气人不气人。”
  “黎荞已经成亲了,现在只能打他孩子的主意了,希望他的夫郎赶紧怀孕生子,这样我好把我家的姑娘、小哥儿嫁过去!”
  ……
  正一脸美滋滋听夸奖的黎荞,美不下去了。
  幸好这会儿他们的牛车已经远离了那几道声音,陶竹听不见,不然的话,这不是在给陶竹添堵么。
  轻声咳了一下,他把身子往陶竹身上靠:“竹哥儿,冷不冷?”
  “不冷。你冷不冷?”
  陶竹说着换了个姿势,好让他靠的更舒服些。
  “我也不冷,你做的衣服太好了,从头到脚全方位保暖,我现在浑身暖和着呢。”
  陶竹闻言不由笑:“你每天要读书,坐在书桌前太冷了,得穿的厚一些。”
  其实以现在的天气来说,他希望黎荞能待在炕上读书,反正现在他家比从前富了,不怕烧干柴。
  奈何黎荞说待在炕上读书他的大长腿施展不开,容易昏昏欲睡,没办法,他只能给黎荞做厚一些的衣服。
  “竹哥儿最好了,能娶到竹哥儿当夫郎是我的福气。待会儿到了县城,咱们下馆子去。”
  “啊?”陶竹闻言一愣。
  夸他和下馆子有什么必然的联系么?
  “今天是你的生辰,从今天开始,你才是真正的二十岁呢。”黎荞笑眯眯的道。
  陶竹:“……”
  他眸子瞬间睁大了不少。
  片刻之后,他一颗心顿时热乎乎的。
  对,今天是他生辰。
  但这么些年从未过过生辰,所以他把这事儿给忘了,可没想到黎荞竟然记得!
  “你是怎么知道的?”他忍不住问,一双水眸已经弯了起来,被兔皮围脖遮住的嘴角也上翘。
  “我特意问你娘了。”
  身为一个现代人,像是生日、结婚纪念日、七夕等特殊的日子,早就刻在黎荞骨子里了。
  这都是大节日,必须得过。
  所以,他才非得今天去县城。
  别说是阴天了,就是下雪,那也挡不住他要带陶竹下馆子庆祝的脚步!
  “好,那咱中午去望月楼吃饭。”陶竹忍不住伸出戴着手套的手,去抓黎荞的手。
  若说福气,他才是有福气的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