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御书屋 > 穿越历史 > 独宠夫郎 > 第112节
  在这四个字跟前,很多事、很多原则都可以妥协。
  坚定如黎荞也没扛住这四个字,当然,他不收贵重东西,但这户人家送一斤猪肉,那户人家送十几个鸡蛋,全村的人加一起,那就是个不小的数目。
  更何况除了本村的人送,其他村子的人也送。
  之前已经送过谢礼的村子,又来送年礼了。
  东西依旧不贵重,鸡蛋,杂粮,干菜等。
  之前没送过谢礼的村子,也来送年礼了。
  其他镇子的人不知道三柳村的具体位置,便干脆送到了望月楼,由小五捎带给黎荞。
  于是,现在黎荞家专门腾出了几间屋子来装这些东西。
  幸好黎荞家盖了新房子,不然的话,这些东西还真的没地方放。
  总之,黎荞家今年根本不用置办年货,只靠着旁人送的东西,就能过一个舒舒服服的好年了。
  说话间两人进了书房,落座,庄文品尝了糯米藕和炸藕合,赞不绝口。
  这两样吃食,他在府城见识过,但黎荞整出来的味道,竟是比府城餐馆里的还美味。
  不过,在科举考试跟前,美食不算什么,庄文尝过之后,很快又拿起了书本,先是抽查黎荞的背诵情况,然后拿出了他昨日所写的关于雪灾的文章,让黎荞点评。
  地震啊海啸啊那些灾害离他太远,不能只钻研这些,还要研究他能切实接触到的灾祸。
  他年纪大,经历过雪灾,再加上他是农家子,亲爹还是村长,所以写这篇文章对他而言还算容易。
  黎荞放下筷子,正准备拿起这篇文章,这时,前院与后院的门被推开了,黎粮的大嗓门传了过来:“小荞!别读书了,快出来,你三姐和你外甥外甥女来了!”
  三姐?
  黎荞愣了一下。
  “呀,是黎菽来了。”庄文说着从椅子上起身,还催黎荞:“快出去,你三姐自从嫁去了隔壁县,好几年才回来一次呢。”
  黎荞:“……”
  他反应过来了。
  黎父黎母当初正是去探望黎菽,所以才出了意外。
  *
  作者有话要说:
  咳,就还是红薯……另外关于文中官职的设定,全都是我瞎编的,宝子们不要较真哦~
  第64章 黎菽,过年 挂靠之人找到了
  黎荞在脑中快速搜寻了黎菽的信息, 然后便和庄文一起去了前院。
  前院,黎粮站在厨房门口,正和陶竹说话。
  黎大山、黎春桃也从另外一个厨房出来了。
  王小哑在水井旁洗碗碟, 他好奇的看着黎家人。
  黎菽就站在黎粮身侧,她身后还站着俩孩子。
  黎菽身为原身的三姐,比原身大十岁,今年二十八岁。
  但此时她的背佝偻着,身上的衣服破旧而单薄, 黎荞眼神比普通人好,哪怕隔着十多米的距离, 也一眼看到她手上的冻疮和蜡黄带着明显皱纹的脸。
  当然, 还有她那手脚都不知道该怎么放的拘谨。
  在黎菽身后,稍微高一点女孩儿是她的大女儿,名叫宋招娣, 今年八岁。
  个子低一点儿的小哥儿, 是她的儿子,名叫宋小草, 只有六岁。
  宋招娣宋草儿两人身上的衣服比黎菽好不少,但黎荞一眼就认出来了,这姐弟俩身上穿的是黎小山的衣服。
  昨天黎小山来玩时穿了, 左边口袋上有个三角形的补丁。
  大大的棉衣穿在瘦弱的姐弟俩身上跟被子似的, 将他们大半个身子都裹了起来。
  但大大的衣服遮掩不住他们脸蛋上的冻疮、淤青, 也遮不住他们的不安无措,姐弟俩紧紧挨着, 小手牵在一起。
  “黎荞来了, 三姐, 咱们进厨房说话吧, 外面冷,别冻着你和孩子了。”
  陶竹率先发现了黎荞,便招呼黎菽三人进厨房。
  “小荞来了。哎,小荞,快来。”黎粮闻声对黎荞招了招手。
  黎菽也看了过来,见黎荞果真如黎粮所说,一表人才,身姿挺拔,面带微笑,再没有从前见面的不耐和烦躁,她露出了笑,脸上的拘谨少了些。
  “小荞果真是大变样了。”
  “那可不!”黎粮一脸骄傲。
  “三姐,快进屋子喝口热汤。”黎荞很快就来到了厨房门口,他笑眯眯又关切的招呼几个人都进厨房。
  他这个热情的态度,让黎菽、宋招娣、宋小草三人身上的拘谨、不安、紧张等情绪消减了许多。
  “好,好,进屋。”
  黎菽一手拉着宋招娣一手拉着宋小草进了厨房。
  庄文见状直接回家,他明日再来和黎荞探讨学问。
  不过,黎荞让他等一等,然后用陶盆盛了几块大骨头给他,刚才他进院子时吸气的动作,黎荞可是看到了。
  等庄文走了,陶竹先是捞出几根大骨头放到盘子里让宋招娣、宋小草姐弟俩啃,又盛了一盘子糯米藕、炸藕合,还让黎大山端来了几个青团。
  他又点燃一把干柴,去加热小铁锅里的玉米汁。
  厨房的大铁锅炖着肉,小铁锅里盛着中午未喝完的玉米汁。
  “坐,都坐下。”黎荞示意黎菽、宋招娣、宋小草三人都在饭桌旁坐下。
  “别让竹哥儿忙活了,刚才在大哥家里喝了糖水吃了点心,我们不饿不冷。”
  黎菽有些不好意思,不想麻烦陶竹。
  “也就是添把干柴的事儿。”
  陶竹抬头,笑着看向了黎菽。
  黎菽虽坐在板凳上,但只坐了一半,伸出手想去拉他起来。
  而宋招娣、宋小草姐弟俩却是盯着桌子上的大骨头,悄悄咽口水。
  瞧着这一幕,陶竹看向了黎荞。
  黎荞用筷子夹起一根大骨头递给宋招娣,他笑眯眯的道:“招娣,我是你四舅舅,和旁边这个大舅舅一样,都是你娘的亲兄弟。”
  “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你娘待我可好了,有什么好吃的都留给我,不舍得让我干一丁点的活儿。”
  “现在我长大了,你还小,家里有什么好吃的,我这个当舅舅的肯定留给你。”
  “快吃。”
  宋招娣呆呆的看着眼前好看得跟她仿佛不是一个世界的四舅舅,藏在袖子里的小手动了动,但没去接那根大骨头。
  黎菽有些心酸,开了口:“吃吧,你舅舅给的,尽管拿着。”
  得了黎菽的允许,宋招娣这才伸出冻得通红的小手接过了骨头:“谢谢四舅舅。”
  她小声道了谢,然后把骨头递给了她身边的宋小草。
  “好孩子,来,你吃这根。”
  黎荞赶紧又给她夹了一根肉骨头。
  这时,宋小草也接过了姐姐递给他的骨头,他对宋招娣笑了一下,然后声音比宋招娣还低的对黎荞道:“谢谢四舅舅。”
  “真乖。”
  黎荞笑着夸了一句。
  等俩孩子都啃上骨头了,他这才看向了黎菽:“三姐,你也吃,这大骨头是我和竹哥儿一起炖的,味道可好了。”
  黎粮也劝:“吃吃吃,竹哥儿的手艺没话说。”
  他先是递给了黎菽一根,然后他自己也拿一根啃了起来。
  黎粮这副随意的做派,让黎菽心里的局促又消散了不少,她大哥没变,她四弟变得比从前通情达理,那她应该可以留下来吧……
  等吃了肉骨头,喝了玉米汁,身上彻底暖和了,黎菽咬咬牙,正要开口,一旁的黎粮却是直接对黎荞道:“小荞啊!你三姐遇见王八蛋了,宋石头那个混蛋把小菽给休了,小菽走投无路,只能回来了。”
  “要不让她娘仨住老房子里吧,咱们兄弟不缺她们娘仨那一口吃喝。”
  黎荞闻言,不由叹息一声,果真如此。
  按理说,女儿远嫁,只有女儿回来探望父母的份,没有父母跑那么远去探望女儿的。
  但黎菽遇见了渣男,黎父黎母不放心,这几年每年都会去一次隔壁县,算是给黎菽撑腰。
  但没想到黎父黎母刚走,那渣男竟是直接把黎菽给休了。
  “三姐,你尽管安心住下,这里就是你的家,有我一口吃的,便不会让你和孩子饿肚子。”
  他早将黎菽忐忑不安的样子看在了眼里,所以他没有丝毫犹豫,黎粮的话音落,便立马开口让黎菽安心。
  在大盛,女子可以分到一亩田地。
  当年黎菽出嫁时,并没有把这一亩地卖掉当嫁妆,而是将这一亩地留给了黎父黎母。
  黎父黎母不在了之后,原身为了吃吃喝喝,就将黎菽这一亩地给卖了。
  再者,从前黎菽没出嫁前待原身就和黎粮似的,溺爱到了极点。
  所以,不管从哪个角度而言,他都得收留黎菽。
  黎荞毫不犹豫的回答,的确让黎菽一下子就安了心,她眼眶红了起来:“我有手有脚的,什么活儿都能做,招娣和小草也勤快,我们不会拖累你和竹哥儿的。”
  “三姐,你说这话就生分了,以我现在的能力,绝对养得起你们娘仨。”
  黎荞说着从小板凳上起身:“咱们现在就去老房子那边,先安置下来,再来这边吃晚饭。”
  冬天天短,就说会儿话的功夫,天色就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