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御书屋 > 穿越历史 > 独宠夫郎 > 第200节
  见到黎荞和陶竹,这些人热情的打招呼,不过每个人都有些拘谨。
  鸭货作坊里的工人大多数是周边村子的村人,与黎荞陶竹不熟悉,黎荞中了举,又是他们的老板,是以他们都有些紧张。
  黎荞和陶竹笑着回应,态度一如从前。
  不过,两人检查作坊时的认真和计较也一如从前。
  首先,也是最为重要的是卫生问题。
  这个问题绝对不能马虎。
  周金桂和李瓶谨记着陶竹定下的规矩,不仅作坊打扫的干干净净,每个工人也都带着帽子口罩,手脸洗得干干净净。
  检查完卫生,两个人又专门去河边看工人宰杀鸭子。
  鸭子上的绒毛一定要褪干净,可不能让有钱人倒胃口。
  小河还未结冰,但河水冰凉冰凉的,工人的手和脸都冻得红红的。
  不过这些工人并不抱怨,他们的工钱比作坊里那些负责烧火、切块等活计的工人高,而且陶竹还买了羊油,每人三盒,足够抹一个冬天了。
  乡下人冬日里都是这么过来的,若是不来鸭货作坊,那他们在家里也得用凉水洗衣服刷碗,不但没工钱,还会让手生冻疮。
  能有现在的日子,他们可太满意了,黎荞和陶竹都是大善人,必须得有好报。
  可惜黎荞和陶竹马上要去京城,再相见遥遥无期,他们能回报的就是努力干活,好让黎荞和陶竹省心。
  工人们干活卖力,黎荞和陶竹挑不出一点儿错,两个人满意而归。
  不过,在这种天气里干活,工人们着实辛苦,因此,回去前黎荞陶竹让李瓶在账本上记一笔,今日给负责宰杀鸭子的工人多加二十文钱的辛苦费。
  另外,再去郑家买些肉,今日吃热烘烘的烩菜。
  鸭货作坊为工人提供午饭,伙食标准是粗粮细粮搭配,三日一吃肉。
  但今天天气冷,应该给工人们加餐。
  风大,回去的路上黎荞干脆扯开宽大的披风,让陶竹钻他怀里,再把陶竹的披风披在头上挡风,裹得严严实实的往回走。
  回到家之后,两个人先是把披风放回卧室,然后进厨房站在灶前用灶里的火驱走身上的寒气。
  他们俩进的是黎大山所负责的厨房,黎大山和郑浅浅都在,黎小睿睡了,郑浅浅可以歇一歇。
  郑浅浅瞧着两人的动作,立马道:“我把木炭烧起来,小叔你和竹叔回后院取暖吧。”
  “不用,这就挺好。”黎荞摇了摇头。
  黎大山做的点心是用烤箱烤的,因此炉灶很大,火苗从炉灶里跑出来,挺适合站在旁边取暖。
  “行。”郑浅浅瞅了瞅外面的天色,又道:“该吃午饭了,咱们中午吃什么?”
  他现在要照看黎小睿,不能做点心。
  但当黎小睿睡了,他会做些杂活儿。
  “竹哥儿,中午吃什么?”黎荞问身旁的陶竹。
  “嗯……要不咱们也吃烩菜吧。”
  大冷天来一碗热气腾腾的烩菜,吃完整个人都暖起来了。
  “好。”黎荞看向郑浅浅:“浅哥儿,主菜是烩菜,其他的大家伙儿看着做,想吃什么吃什么。”
  郑浅浅嗯了一声,他朝着门口走去:“我去问问大家,看大家都想吃啥。”
  郑浅浅出去了,黎荞看向黎大山:“大山啊,其实你和浅哥儿最适合跟着我们去京城了。”
  黎二山和黎夏年纪终究小了些。
  而黎春生又是家里的顶梁柱,这一去最起码得半年才能回来,让顶梁柱离家那么久,他有些不好意思。
  黎大山和郑浅浅挺稳重,而且与他和陶竹关系极其亲近,是最合适的人选。
  可惜的是,黎小睿才半岁,不适合长途跋涉。
  黎大山闻言,犹豫了一下:“要不把小睿放家里让我娘照看?”
  小哥儿不能哺乳,小胖子一直吃的都是羊奶,就算是他和浅浅去京城,那也不影响小胖子什么。
  “不不不,那么小的娃,可离不开你和浅哥儿。”黎荞想也不想的摇头。
  再看看吧,实在是不行,还是带上黎二山和黎夏。
  等过了年,这两孩子又长一岁,在乡下算是大人了。
  而且去首府转了一圈,长了见识,稚气退去了不少,行事也稳重。
  黎大山见此,长长叹了口气,唉,若是他和浅浅不生孩子,那这次就能跟着他小叔竹叔去京城了。
  今日的午饭由郑浅浅、黎春桃、黎瑜宁黎瑜安四人负责,很是丰盛。
  除了烩菜,还有烤肠、烤串、麻辣烫、汤圆。
  黎荞和陶竹吃了暖呼呼的午饭,然后各自捧着一碗解腻去火的红枣梨汤回了后院。
  两人坐在陶竹的小书桌前算账。
  第一年粉条挣了七万两银子,去年粉条挣了二十万两银子,第一年因为修路和买田地,再加上去府城,一下子就花去了三万两。
  但今年两人除了府城首府之行、去年买的三百亩中等田、盖的大仓库外,便没了大的花销。
  去首府花了一万二千两银子,在府城花了五千两银子,买田地花了将近七千两,盖大仓库用了一千两。
  这一共才两万五千两。
  大的进项减去大的花销,能剩下二十二万两银子。
  除此之外,还有点心的收入,点心每日的利润不算很多,一个月能有一千两出头。
  田地的收入还行,西瓜很能挣钱,但红薯的话,他只卖掉一半,剩下的一半用来做粉条留给自家人吃。
  所以,田地的收入不算亮眼。
  还有望月楼给他的玉米、烧烤料、鸡蛋等菜式的分成,此时也属于小钱了。
  郑家庄家的分成,他早就不要了。
  鸭货作坊挺能挣钱,一开始规模小,每日能做的鸭子少,经过一年的发展,由最开始的四百只变成一千只又变成现在的一千五百只。
  这一年下来,鸭货作坊的纯利润有四万两。
  不过,除了这些收入,他和陶竹的日常开销挺大的。
  最大的开销用在了吃吃喝喝上,他家里人多,吃的又好,即便是自家种了小麦,但因为要做点心,所以有时候还是得买米面。
  除了吃喝,他一向大手大脚,自打手里有钱了,笔墨纸砚换成这个时空的名牌,书籍也换成了刊本。
  他心情好了爱发红包,只要是他小辈,他都发。
  还有流水宴的支出。
  ……
  这些账平日里不觉得有什么,但现在一笔一笔的加起来,还真是一个不小的数字。
  不过,与他和陶竹手里的现银比起来,这其实都是毛毛雨啦~
  因为他和陶竹现在手里的现银足足有三十万两!
  和三十万两比起来,他们日常的开销又算得了什么呢。
  而且红薯作坊已经开工了,今年红薯收成一般,一亩地大约有一千五斤。
  有了去年的经验,今年其他四个县城做的粉条肯定比去年多。
  而且,永兴县的确和通吏县达成了合作。
  回到府城时,他特意向明知府询问了关于通吏县种了不少红薯的事儿。
  明知府说永兴县新来的知县野心勃勃精明强干,想要干一番大事业,主动找上明知府谈起了和通吏县的合作。
  明知府思索一番,允了。
  河西府五县都和外府的县相邻,若是通吏县的模式成功了,那今后每年都能多做一些粉条。
  这都是政绩啊。
  所以,若无意外,今年粉条最低也能挣二十万两银子。
  到那时,他和陶竹就有五十万两银子了!
  算完账已经是傍晚,但黎荞和陶竹不仅不疲累,反而更精神了,这样丰厚的家底,连见过大世面的黎荞都淡定不了。
  室内昏暗,蜡烛早就点上了,为了避免近视,黎荞一向很舍得用蜡烛。
  此时十根蜡烛全立在小小的书桌上,将这一块空间照得极亮。
  陶竹盯着账册上最后那个数字,水眸笑得眯成一条缝。
  他伸出修长的指在那个大额数字上轻轻点了两下,脸上的笑怎么都止不住。
  他扭头去看黎荞:“我一直怕咱们的钱不够用,但这个数字,足够应对京城的花销吧?”
  黎荞与他坐在一张椅子上,两个人虽然都瘦,但骨架大,因此挨的紧紧的。
  黎荞伸出手点了点他的鼻尖:“当然够,京城的物价虽然高,但也不会太夸张,不然京城的百姓怎么过日子?”
  “够了就好。”陶竹忍不住伸出手抱住黎荞的腰,将脸埋在了他的肩头:“真好啊。”
  这日子真好。
  外面寒风呼啸,但他有黎荞,有银子,活到现在,他从未像现在这般安宁与踏实。
  黎荞抱紧了怀里人,轻轻点头:“和竹哥儿在一起的每一日都是好日子。”
  陶竹闻言,他坐直身子去看黎荞:“你怎么总能说出让我开心的话?”
  “因为我实话实说啊。”黎荞挑了下眉:“我实话实说不行么?”
  “行行行,你最行。”陶竹绷不住脸上的笑,他双手捧住黎荞的脸颊,使劲揉了两下,看黎荞的脸被他揉的变形,他忙凑过去亲了亲。
  这一亲,就亲出火气来了。
  黎荞反客为主,几下就把他亲的浑身软绵绵。
  一吻结束,他已经坐在了黎荞的腿上,看黎荞黑眸眨也不眨的盯着他,他整张脸立马烧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