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御书屋 > 穿越历史 > 独宠夫郎 > 第453节
  胡人的军心顿时乱了。
  上云梯的胡人有些小心翼翼的,怕动作大了云梯出事他们直接摔死。
  但黎荞这会儿并没有对这些云梯动手。
  他刚才之所以只搞坏了抛石机、床弩而没有动攻城车云梯,是想让胡人攻城,胡人若是继续攻城,那大盛借着地利可以灭掉不少胡人。
  若是他刚才直接将云梯、攻城车都搞坏,那胡人八成会直接跑路。
  胡人这次跑了,下次必定还来。
  可他却是要回盛京了。
  他一回盛京,那大盛就只能和胡人硬拼,到时候会死伤不少将士。
  因此刚才他没对云梯、攻城车动手脚,只是将水珠放在了这些武器里——若胡人真跑路,那他肯定还是要弄坏这些武器的。
  胡人不是野草,不能春风吹又生,他此时多杀一个胡人,那将来就少死一个大盛的将士。
  不过,攻城车的威胁太大,边城的城门可经不住八辆攻城车的连番撞击,因此他先将攻城车废了,暂时留着云梯。
  他的目的是消耗胡人。
  现在即便有个别胡人爬着云梯上了城楼,但立马就会被大盛的将士给砍了,既如此,那当然是要杀更多的胡人。
  云梯没出事,但胡人已经留下了严重的心理阴影,每个上云梯的胡人都心惊胆战,下意识放轻了动作。
  胡人爬的没那么快,大盛的将士扔滚木石头时就轻松了一些。
  就这样,双方打了约小半个时辰,大盛这边的滚木礌石金汁等物资被消耗的快要见底了。
  不是大盛的物资不够多。
  而是胡人此次的云梯太多。
  从前胡人只来十几个云梯,现在胡人突然来了七十个,大盛储存的滚木石头等物资消耗的极其快,能撑小半个时辰已经算不错了。
  至于用普通弓箭射杀敌人,这个有点危险。
  用弓箭射敌的话,需要将脑袋探出去,这很容易被胡人用弓箭射中。
  胡人不是只用云梯攻城,一大批背着弓箭的胡人紧紧盯着城楼,大盛的将士一旦探出脑袋,那等待他们的就是胡人密密麻麻的箭矢。
  常无常脸色阴沉,他大吼着,让城墙上的将士都握紧了刀枪弓箭长枪等兵器,敌人若是冲了上来,要第一时间杀死。
  没了威胁最大的滚木、石头,胡人上来的速度顿时快多了。
  不过,大盛这边的士兵也不是吃素的,双方在城楼上展开了贴身搏杀。
  常无常犹如战神下凡,他抓着一把陌刀,出手速度极其快,一刀一个,利索的犹如砍瓜切菜。
  他一个人守住了两个云梯,凡是从这两个云梯上来的胡人,都被他砍了。
  黎荞虽然站在角落里,但距离他一米远的地方也架着一个云梯,现在胡人爬了上来,不用常无常开口,黎满几个拉着黎荞后退,然后几个近卫队队员冲了上去。
  近卫队的人对胡人自然也是深恶痛绝,砍起人来毫不手软。
  黎荞也没闲着,他视线盯着整个城楼,看哪个胡人比较彪悍,他就动用水珠让其脚下打滑,就这一打滑的破绽,足够大盛将士补刀了。
  挤着上城楼的胡人,他也动用水珠时不时搞个小意外,免得胡人上来的太多,大盛将士应付不过来。
  或让某个云梯突然从中间断了,或当胡人踩着梯子要跨上城楼时,他让个别人脚滑一下直接从梯子上掉下去。
  总之,不能让冲上城楼的胡人太多。
  就这样,双方在狭小的城楼上又打了半个时辰。
  因为有黎荞掌控冲上城楼的胡人的数量,所以大盛的将士始终占据着优势。
  城楼上血腥味冲天,到处都是刺目的鲜血,但这几乎都是胡人的血。
  死掉的胡人有的被当做滚木石头砸向梯子,用来阻挡胡人的冲击。
  有的被士兵扔到了城内,太占位置,碍事!
  大盛将士也有一些人受伤,这种贴身肉搏需要全神贯注,也需要体力,一旦动作迟缓了,那就有可能挨刀。
  凡是受伤的,立马下去,丝毫不恋战,好让城楼下的士兵补上来。
  城楼下不少士兵摩拳擦掌,就等着替换呢。
  黎荞没有放大招,异能消耗的慢,再加上他一直在从自然界中吸收能量,因此他的异能一直没枯竭。
  他身上的铠甲也溅上了不少鲜血,但他一直未动,就站在角落里,看近卫队的成员哪个累了,就让其退至一旁休息,换别的人顶上去。
  常无常累的呼哧呼哧喘粗气,他脸上满是胡人的血,手中的陌刀已经换到了第三把——前两把被他砍的已经卷刃了。
  他靠着城楼的另外一边城墙,争分夺秒的休息。
  他视线在城楼上扫来扫去,虽然累极了,但他想仰天大笑。
  他就没打过今日这么顺利的仗!
  从开战到现在,大盛的将士压着胡人打,胡人空有那么多人手那么多云梯却是拿不下城楼。
  而且!
  而且而且而且!
  大盛这边只伤了人,没死人!
  一个都没死!
  打仗却不死人,他做梦都没梦到过这种好事,哪怕这会儿累的快站不住了,他还是忍不住伸出手狠狠掐了下大腿。
  巨痛让他立马龇牙咧嘴。
  但下一秒,他张着嘴巴哈哈笑了几声。
  他妈的这真不是梦。
  他常无常这辈子就是打了这么牛逼的仗,只有胡人在一直死,他手下的兄弟一个没死!
  美妙!
  美妙的他想放鞭炮!
  他要乐死了,今日就是死在这里,那他也能含笑九泉了。
  不过,乐完之后,他视线看向了黎荞。
  打了这么久,他这位黎老弟此时是站在血水里,盯着黎荞脚上那双带精致花纹的黑色靴子,他啧啧了两声。
  这么好的靴子,被血水一泡,可惜了。
  但他这位黎老弟可真是胆大啊。
  都打成这样了,还能面不改色的继续留在原地,这的确是牛逼。
  但他此时也没力气扯着大嗓门让黎荞下去,因此他只是瞧了黎荞几眼,便又转了视线。
  他得赶紧恢复力气,然后多砍几个胡人!
  城楼下的胡人这会儿已经疯了,他们的人手比大盛多一倍,可大盛占据着城楼这个地利,他们竟是杀不上去!
  可恶!
  但他们已经没有退路了。
  杀红眼的胡人,将大盛士兵丢下去的胡人尸体堆到了一起,云梯可能会断裂,但尸体堆不会。
  今日他们就算是踩着尸体堆,那也要登上城楼!
  黎荞听不懂胡人的话,他也一直老老实实的缩在角落里没探头去看城下的状况,但他能用水珠模糊感知到城楼下的情形,胡人要踩着同伴的尸体上城楼,这可不行。
  他迈开步子朝着常无常走去。
  常无常见他过来,先是朝着他竖起了大拇指,然后开口第一句话便是:“老弟,去军营里歇着,站了这么久,肯定累了。”
  黎荞闻言叹了口气:“大人,就胡人这狠劲儿,我觉得还是待在城楼上看近卫队杀敌比较安全。”
  “肯定还是军营里安全。不过现在胡人都在北大门这边,南大门风平浪静,我还是让人送你回京吧,盛京最安全。”
  常无常立马道。
  他这位黎老弟的思想有问题啊。
  怎么会觉得待在城楼上安全呢?!
  “大人的好意我明白,但我现在想说的是咱们把胡人的尸体扔了下去,从开战到现在,咱们怕是已经杀了一万多人了吧?”
  “这么多尸体,虽然扔到了城内一些,但大多数是扔到了城外,万一胡人踩着尸体上来咋办?”
  “什么?”
  黎荞此言一出,常无常登时睁圆了铜铃大眼,但不足一秒钟,他立马往另外一边城墙冲去,想看看城楼下的情形。
  他之前没打过这样的仗,因此他刚才竟是未想过这个问题!
  黎荞见状,立马伸手去抓他的手臂:“大人,此等事情,您让别人去,危险。”
  胡人的箭矢还没消耗干净,一些踩在云梯上的胡人,借着身处半空中的便利想射杀城楼上的将士。
  幸好城楼上的将士都穿着铠甲而且比较幸运,一些人只受了伤,没有丢掉性命。
  但常无常身为总兵,最好连受伤都不要有。
  常无常自是明白这一点儿,他喊了一个普通小兵让其探头打量楼下的情形。
  这小兵拿着一面铁盾挡着半张脸,飞快往楼下瞥了一眼,顿时惹来了几支飞箭。
  但幸好他躲的快,没有受伤。
  而且,他也看到了城楼下的胡人在干嘛,胡人的确在垒尸体墙,已经垒的有三米多高了。
  这让常无常黑了脸,他立马让人准备猛火油。
  猛火油就是石油。
  几桶油浇下去,再把火把扔下去,那些尸体顿时烧了起来。
  不能浇太多油,毕竟就在墙根下,火若是大了,那烧的可不就只是尸体了,还有城墙。
  将那些尸体烧着,胡人不敢踩上去就成了。
  尸体燃了,胡人的确是不敢上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