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御书屋 > 穿越历史 > 大明望族 > 第48章
  契书丢了?
  三房老太爷与九房太爷对视一眼,各有计较。这四房处置产业,族人优先接手,到哪里都说得过去。若是族人不接手,还有外人等着。只是竟没听到织厂也出手的动静,那才是最值钱的两处产业,与其便宜了贺家,还真不是族人接手。
  宗房大老爷还是觉得不对头,道:“这产业既已经换了主家,就没有人出来接手?大家都在等什么?”
  他这样一提,众人也觉得怪异,毕竟按照契约所记,孙氏名下十三处产业都换了主家,不管卖价多少,已经在衙门备案,不是空口白牙就能要回来的。
  宗房沈江、三房沈涟不在,大家就不约而同地望向九房太爷与沈理。
  九房太爷神色说不出是得意,还是羞恼,瞥了沈璐一眼。沈璐摸着鼻子,道:“早在过契时,陈永善便同大家口头约好,这些产业暂且不使人接手,等源婶娘大事完了再说。”
  “陈永善?这名字倒是有些耳熟。”宗房大老爷念了一遍道。
  沈理看着沈举人道:“陈家二房庶子,张家的乘龙快婿。”
  沈举人瞪眼道:“是他!?定是他偷了契书。”
  沈瑞在旁,低着头将本主零散的记忆翻了一遍出来。这个陈永善还真不是外人,是张老安人孙女婿,张家燕娘之夫。
  沈举人满心不忿,心中后悔莫及。他向来以身为沈家人自豪,实没想到会落到今日这个下场。莫名想起张老安人的话,眼前这些人,他实是一个都不敢信了。
  沈琪见沈举人说不到关键,心里很是着急,对沈璐道:“原来卖产业的不是沈永善,而是陈永善!不说陈永善怎么得的契书,一个外姓人买卖这么多的产业,璐大哥就敢入手,就不怕是贼赃?夺产不成反折了银子?”
  沈璐闻言,轻哼一声道:“还请琪兄弟慎言,这夺产的名声我可背不起。我这四处产业可是手续齐备,衙门里落契,没有半点不妥的。”
  三房老太爷也跟着道:“就是。这本是合法买卖,真金白银入手。就算到了公堂之上,这产业归属也明晰。”
  沈举人只觉得手脚冰凉,因涉及到宗房,连族长太爷与宗房大老爷也不敢再指望,直直地望向沈理,哀求道:“微言,那可是你婶娘的全部产业,你可要为瑞哥儿主持公道!”
  沈理看着沈举人道:“不管是陈永善偷了契约,还是如何,源大叔,这十三处产业不是赠人,而是买卖,即便只有市价一半,这买卖金额也有十来万两银子。这些银子,哪里去了?还是报官吧!”
  沈举人咬牙道:“报官,当然要报官!这是骗卖,那些产业是孙氏嫁产,谁有资格卖?!”
  三房与九房诸人脸色都很难看,却也并无多少心虚。说也没有规定良田就要卖十两银子,也没有规定价值两千两的铺子不能一千两出售。即便是掰扯到公堂上,还有白纸黑字的契约在。
  族长太爷却一句话下了定论,道:“不可报官,族议此事!”
  第二十九章 浮云富贵(三)
  “族议?怎议?”沈举人失了平素的淡定,涨红的脸道:“难道族长也觉得三房与九房说的对?就这样瓜分孙氏嫁妆?”
  三房老太爷与九房太爷面上隐露得色,其他房头的族亲脸色则不好看。即便为了沈家名声,此事确实不宜闹到公堂上,可也不能稀里糊涂。
  族长太爷厉声道:“族规第四条,侵占族人钱财产业者当退还本主,违者……除族!”
  三房老太爷忙道:“朝廷律法规定,‘交争田地,官凭契书’,本是真金白银交易,不过比市面上价格低些,怎就成了侵占族人产业?”
  族长太爷黑着脸道:“律法是规定田产纠纷以‘官凭契书’为准,可还规定了以交易之名侵夺他人产业者流!陈永善是何人,说的好听是四房姻亲,说的直白不过是给四房打理外务的管事,焉能有资格处置孙氏私产?明知不妥当,还故意买卖者,不是侵夺产业是什么?”
  三房老太爷怒道:“混说!谁不晓得自孙氏卧病,四房与其私房产业尽数托给张家打理,张家女婿手中又拿着契书,买卖产业,首问亲邻,官府立契,纳税过户,手续俱全,哪里就不妥当?”
  族长太爷也不看三房老太爷,只寒着脸对宗房大老爷道:“侵夺产业本就是触犯国法族规之事,虽说此事不宜闹到公堂,族议此事不是纵容,而是不好伤了族人和气。若是老二迷途知返,返还产业还罢;若是利令智昏,不知悔改,那自是要送官除族!”
  宗房大老爷躬身道:“理应如此,无规矩不成方圆,要是族中纵容恶行,那百年沈家的清名也不用要了。”
  父子一对一答,气的三房老太爷与九房太爷跳脚。族长太爷做了五十多年族长,积威已深,近些年虽不怎么露面,可早年却是行风雷手段。眼下这“大义灭亲”的姿态都出来,两人满脸怒火,可也不敢再话赶话地硬顶。
  且看他如何处置,沈江可是族长太爷嫡子,难道他还真的要“送子入官”不成?
  沈举人本已绝望的脸上终于露出几分希望,颤声道:“大伯……”
  族长太爷只扫了沈举人一眼,便对众人道:“孙氏嫁入沈家二十余年,孝顺贤良,怜贫惜弱,多有善行,没有半点错处,堪为沈门贤妇。得此等妇人为妇,是我沈家幸事。如今孙氏尸骨未寒,留下万贯嫁财,就要被吃肉喝血?若是没有公道,日后谁人还敢将女儿嫁入沈家?沈家女儿又如何有脸面出门?敢坏我沈家百年清誉者,既是沈家之大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