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御书屋 > 穿越历史 > 重回八零只想发癫 > 第46节
  不过等她的场子铺张开,买来的这个加上大伯家的那个,还是不够用。
  不由叹了一声气。
  看来花钱的地方是真不少啊。
  叶芮去到工地附近时,正赶上她们在分菜。
  余兰枝瞧见她,便招呼着:“吃了没?要不我给你盛碗土豆泥?”
  叶芮直接撸起袖子,“我自己来。”
  “行。”余兰枝一边忙着手里的活,一边道:“那你自己来,今天来的人还不少,你要再慢一点,土豆泥都得卖完了。”
  叶芮看了看装土豆泥的木桶,估摸着就十来份了。
  就在她刚刚装了一碗时,一个高个子朝着这边跑来,“叶同志,还有多少碗?都给我装上,不够当饭吃也能当菜吃,用大米往里面拌一拌,照样香得很。”
  是真的很香。
  要是不香他也不会急匆匆跑来了,周包头继续道:“你这边要是订不了餐食,不如就在你这里订些土豆泥吧,等什么时候能订餐了我再换过来。”
  余兰枝听得好笑,“周包头啊,你那边不是有厨子吗?”
  在这边好多天,工地上的一些事她也了解的差不多了。
  说来也不是所有的包头都想着在这边订餐,有些是连着来了好几次,有些是冷嘲热讽。
  反正在她看来,来这边的包头都是舍得给工人花钱的。
  不是那种只知道使唤人又不搞点好待遇的黑心老板。
  所以面对这个没订到餐又时不时来给工人们加餐的周包头,余兰枝觉得这人心挺好的,“要不你连着炉子一并拎过去,不然凉了就影响口感,等吃完你找人给送过来就成。”
  “行啊。”周包头掏包,还不忘叮嘱一声:“可别忘了,要是能订餐一定得通知我,我这边都等着呢。”
  他团队里是有厨子。
  厨子还是他媳妇的亲戚。
  说实话,以前觉得也还行吧,找熟悉的人总比找外人来的强,但其实谁心里都有一笔账,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
  原先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现在既然有选择了,干嘛还忍着对方偷偷贪买菜的钱?
  这笔钱虽然不多。
  但就跟一根刺一样卡在喉咙里,不上不下特别不舒服。
  所以哪怕在叶同志这里订餐要贵一些,那他也觉得值,最少他舒坦了,手下的那批建筑工也吃得舒坦。
  更免于这些人偷偷跑到袁包头那里去。
  他可是听说了,不少人都有跳槽的打算呢。
  既然要跳槽,那干嘛不是其他工人跳到他这里来呢?
  也正是抱着这些小心思,周包头这几日是时不时就往这里跑,一来土豆泥烩饭确实好吃,拌在主食里的味道很香。
  再来也是想着和这边的人打好关系,要真的开放名额,希望自己是头一批。
  周包头正拎着炉子,想着自己时不时跑来挺值。
  瞧瞧,这不就值得么。
  人家都愿意借炉子了,那绝对是把他当熟人对待,不会担心他拿了东西不还。
  “再过一周吧。”叶芮一边吃着一边答,“上午刚租了一套带院子的大平屋,打算把那里改造成后厨,这样就能做大锅菜,也能接更多的单子。”
  “哎哟。”周包头惊了,“还租了一套屋子专门弄?”
  那可不是小打小闹了。
  不由细细打量着面前的女同志,瞧着年纪不大但是蛮有魄力。
  他这个年纪的时候,可没胆子搞得这么大。
  租一套平屋当后厨,这是想像先前的赵红,一次性接上百的订餐吧?
  不过话说回来。
  要是叶同志能保证饭菜的味道以及分量,这个生意肯定能做起来,最少比赵红强,绝对不会闹到退钱的地步。
  至于会不会挣钱……
  都花钱租屋了,怎么可能不挣?
  但人家挣那是人家的本事,最少他们花四毛钱可在其他地方吃不到这么丰盛的盒饭。
  周包头不做多想,赶紧道:“那可得接我的单子,我手下三十号人等着吃你这里的餐食呢。”
  “行啊。”叶芮答应的爽快。
  按着她本子上记得名字和数量,周包头应该是排在前面,怎么都有他的份,正好让他帮着去宣扬宣扬,她坐等订单来就好。
  “爽快!”周包头笑得眯眼,拎着炉子就离开,等回去就把这个好消息告诉手下的工人,一起高兴高兴。
  等人一走,余兰枝就好奇着,“小芮,屋子定好了?”
  “嗯。”叶芮点了点头,将平屋那边的情况大概说了说,并道:“我等会去问问有没有人能接单,尽早把那边改造出来。”
  “就小方吧。”余兰枝提议着,“你还记得袁包头手下的小方吗?先前聊了聊,他家还有两个弟弟,因为手艺还没出家所以没来上工,但也是跟着学了很长时间,他说等过了年,就能带着弟弟一块来袁包头手下干活了。”
  天天见,难免会一起唠嗑唠嗑。
  可别说那些多话的都是女同志,真要八卦起来,男同志比她们还能唠。
  不说了解工地上所有的人。
  但每天都往这边领饭的人,余兰枝还是认识了不少,尤其是她嘴里的小方。
  也是有原因。
  小方这人和她儿子一般大。
  二十不到的年纪就成了家里的顶梁柱,一个人拉扯着两个弟弟,听他说还不到十五岁就跟着师傅在工地里干活,有人问辛苦不辛苦,他只会傻笑着说月月能拿到工钱就不辛苦。
  还说等明年就更好了。
  两个弟弟一块来挣钱,攒个几年的工资,三兄弟就能娶媳妇成个家,以后老婆孩子热炕头,不会像以前那样,从年初到年尾,都是三兄弟抱团过日子。
  “我之前听袁包头还夸过,说是他两个弟弟的手艺活不错,还庆幸自己早早就定下这两个好苗子呢。”
  “行。”叶芮应着,“等会我就找他问问。”
  ……
  “这是蛤蜊肉吧?”贺大贤看着饭盒里的菜,他有些惊奇:“我大伯的儿媳娘家就在海边,以前还专门给我们带些蛤蜊回来,结果搁得太久都死了。”
  “然后呢?扔了吗?”
  “哪里舍得扔,最后我婆娘一锅煮,那股腥味一个秋天都没散。”贺大贤经过那次的事,对面前的蛤蜊肉有些不敢下嘴。
  不过闻着倒是不腥,还是一股鲜味扑鼻。
  他没多犹豫,夹起一块蛤蜊肉尝了尝。
  这一尝,不由点了点头,“不错不错,叶同志的厨艺就是好,什么食材都弄得这么好吃。”
  “别光吃肉。”有人提醒,“余嫂子先前说了,说这里面的汤汁才是灵魂,你们拌着饭吃,特别鲜!”
  蛤蜊肉里有不少浓汤。
  特别浓稠,用浓稠的汤汁拌饭不比土豆泥烩饭来得差。
  而且还是一股独有的口感,香得他们连着大口吃了起来,没几口菜还没吃完,饭就得见底了。
  小方也差点没忍住。
  不过好在毅力强,硬生生给忍了下来,想着将难得吃到的美味给两个弟弟留下来。
  “小方,你就吃了吧,余嫂子还说了,这道菜不能放,一放就变得特别难吃。”
  余兰枝是特意提醒这句话。
  搁在以前,她家大全不也是在厂子里遇到什么好吃或者稀罕的食物就兜着往家里带?
  现在也一个样,都是有家有口的人,不少人都不会将餐食都吃得干干净净,而是在稍微填饱肚子后,将剩下的饭菜往家里带。
  所以,有些不经放的食物她都会事先提醒一下。
  省得他们这边特意省下,结果带回去却发现根本没法吃。
  蒜蓉蛤蜊肉就是。
  搁久了不鲜美不说还腥臭,要是放的时间长还容易吃坏肚子,余兰枝在他们来拿餐食时,特意一个个叮嘱过。
  贺大贤知道他的情况,便道:“你就把蛤蜊肉吃了,把葫芦肉带回去给弟弟们,也别觉得可惜,等他们明年来咱们队伍,不也能跟你吃上一样的饭菜?”
  小方虽然有些遗憾,但想想也是。
  再过几个月就好,到时候不用他天天省着这口吃食,而是一家三兄弟都能吃一样的饭菜。
  不过小方没想到是。
  不用等几个月后,明天就可以了。
  叶芮专门跑了一趟,问清他两个弟弟会什么工种后,便请他们两人明天来干活,并说了两人的酬劳,“一人一天两块钱的工钱,包两餐,中午和晚上让他们过来和你们一块吃。”
  小方闻言眼睛一亮。
  两块钱的工钱不算高,但现在的活难找,再加上弟弟们还没正经出师,一般碎活没问题,像工地上繁杂的活还得再学学。
  更别说还包了两餐伙食。
  还是和他一样,一餐四毛钱的标准!
  他连连点头,“叶同志你放心,我一定让他们好好干活!”
  甚至小方都决定了,等他下班了还能过去验验工,把他们没做好的地方再重新做一做。
  叶芮当然放心,难听的话先放前面,“先试一天,如果不符合我的要求,我会另外再找人。”
  “好好。”小方不觉得有问题。
  要真的做不好,叶同志不说他也会让两个弟弟滚蛋。
  房子租好、工人也招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