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御书屋 > 其他类型 > 伯爵府吃瓜日常 > 第106节
  太史正疆面目狰狞,说话都开始变得不太利索。
  筝虽没吃,可她看着老爹的样子,就觉得齁得慌。抬手叫崔植筠递了杯水,筝出言道:“爹,不行,你还是喝点水吧?这腊月寒冬的,您瞧您都吃出汗了……”
  太史正疆也是真倔,他伸手将女婿的手一推,张口便说:“喝什么水,我喝汤。你们吃饭——”
  一家之主发了声,便是无人再敢言。
  彼时,赵黑鸢举着筷子,对太史正疆的话深信不疑。大抵…这汴京的饭菜,就是这种风味吧。她似是记吃不记打般,又满心欢喜地夹了一筷子菜。
  只是……
  我不骗人,这菜真的好咸!
  一顿像是掉进盐罐子里的家常饭,叫所有人都灌了个水饱。
  齐鲤元和小玉搁下筷子,霸占着那罐蜜枣,往嘴里塞个不停。太史筝想匀出两个,都不行。无奈靠坐在崔植筠身边,筝就仿若一条被风干了的咸鱼,齁着嗓子与身边人说:“二郎,真是委屈你,拢共归家三次,次次都有新状况。”
  崔植筠也觉得咸,可他面上却露不出分毫。
  崔植筠伸手撩起太史筝额间垂落的碎发,笑而无言。不过与上次相比,他觉得还是那让人中毒的蕈子汤好些。
  一家人对坐,各有各的咸。
  筝瞧大家都不说话,从崔植筠身上起身,挑起了话头,省得气氛就此尴尬。
  她将目光抛向齐鲤元,顺便将他手里的蜜枣罐子抢了过来,取了一颗递去了崔植筠的嘴边说:“诶,十哥,你今儿不是来给我家侄子赐名的?你可是有了什么好主意?”
  齐鲤元被菜咸的,脑海一片空白。没了,全没了,主意都被菜给齁着了。
  齐鲤元望着太史筝双目空洞,木讷地摇摇头。
  小玉却忽然举手说:“小玉知道!小玉有好主意!”
  筝觉得稀奇,没有打击小丫头的积极,愿闻其详道:“哦?玉宝知道?那玉宝说说,弟弟的名字应该叫什么啊?”
  小玉搁下手臂,看向赵黑鸢怀里圆滚滚的小小子,眯眼笑道:“糖球。弟弟的脑袋,红彤彤,圆滚滚的,像伯娘买的糖球。弟弟就叫糖球吧——小玉喜欢弟弟,也喜欢糖球。”
  “太史糖球?”
  此话一出,角亭下哄笑四起,尴尬的气氛被小丫头一句话缓解。
  赵黑鸢搓了搓儿子的头,在众人笑声落去后,竟接纳了小玉的意见,“小丫头的主意不错,糖球这名字听着亲切,就给这小子当做乳名吧。多谢小丫头。”
  小家伙得了新名字,高兴地拍了拍手。小玉头一遭感受到这样正向的认可,多少有些不好意思。
  筝却从齐鲤元怀中抱起小玉,欢喜的不得了,“糖球,糖球。这名字好听。瞧瞧,也只有我们玉宝,能起的出这么可爱的名字。既然我们玉宝这么喜欢糖球,那待会儿回家,伯娘就给玉宝买上一靶子,让玉宝吃个够。’
  “伯娘真好,小玉喜欢伯娘。”
  小玉闻言揽起太史筝的脖子,使劲在她脸上蹭了蹭。伯侄俩亲密无间,筝摸着小丫头的脑袋转眸看向崔植筠,“二郎,在座的,你学识渊博。不若就你给想个名字?我家对字辈规矩,没什么讲究。”
  崔植筠却谦虚说:“名字理应由长辈亲起,意为传承与期望。所以岳丈,起名之事还是您来吧。”
  太史正疆端坐看着自家的女婿,是怎么瞧都满意。
  到底是文人雅士,就是要比他家这群粗人有涵养。假意轻咳两声,太史正疆将手指沾水,在桌上圈画起来,边圈画还边摇头不语。桌前的人见状个个聚精会神,十分想听听家中长者会为这最小的晚辈,起出个什么惊世骇俗的名讳。
  谁料,众人巴巴等了半天,太史正疆抬眼随便一瞄,却只道出一句:“我想不出来。”
  “去。”众人闻之一哄而散。
  合着他这想了半天神神叨叨,竟然什么也没想出来?
  真有意思。
  筝摇摇头,她就知道是这么个结果。问了也是白问。
  毕竟,自家老爹大字都不识几个。可既然崔植筠推脱,太史正疆指望不上,筝便又将目光投向自家大嫂,“大嫂,您与大哥就没有什么中意的,想要给孩子起的名字?”
  “?”
  赵黑鸢看着太史筝眨眨眼,她想郎君来前只让来汴京,叫家里人给孩子起个名字。
  其余的,没说什么啊?
  这该怎么回答?
  “没有是吧,妹妹知道了。”筝已预见赵黑鸢要说什么,她笑着点点头,可等她刚想转头再寻人时,赵黑鸢却忽然蹦出一句:“捏褐。”
  “捏褐?”这听上去像是契丹的语言,筝不明所以。
  太史正疆接茬说:“太史捏褐?这有什么用意吗?”
  用意?赵黑鸢摇头答曰:“没有。只是我们那里很多都是用动物来命名的,这是我随便想的。捏褐,就是狗的意思。不是妹妹要我答的吗?”
  “……”
  筝默而无言,赵黑鸢倒坦诚。
  但这个名字,她不满意,想必太史正疆也不会满意。若是真用了,怕是将来齐鲤元的面子也搁不下。筝便打起了圆场,“哦哦,大家集思广益,集思广益。我们再挑挑选选,这名字的事,还是要慎重些。”
  赵黑鸢没再多言。
  筝又开始朝抬眼找寻起新的目标来。
  浮元子那边满怀期待等着太史筝问话,她不停点头,眼神中写满了问我问我。可太史筝却缓缓将手指偏移,这浮元子和太史正疆一般,问了也白问。干脆掠过。
  一切重归原点,筝看着齐鲤元,皱起了眉头。
  这怎么,还咸着呢……
  看来,靠天靠地,都不如靠自己。筝放弃找寻,倔强地环起双臂。她今日就是使出毕生绝学,也要为自己这唯一的亲侄子,起出一个响亮的名字,瞧她眯起双眼想了半天,终于想到一个词。
  “旗开得胜。”
  筝观察起周遭人的脸色,“就叫太史胜怎么样?”
  简单大方,寓意还好。这下筝看他们还说什么吗?且看话音落去,不管别人如何,崔植筠定是第一个支持自家媳妇,他于众人面前,追加解释道:“百战百胜,克敌制胜。小筝想的,确实不错。”
  筝闻言挑眉看向自家二郎,心想还算他有眼光。
  “好,不愧是我闺女,名字起的有点意思。”
  太史正疆自是对闺女无甚异议。
  他将目光又传向赵黑鸢,“那黑鸢意下如何?我家糖球意下如何?”
  糖球晃晃手,表示赞同。
  众人已渐渐习惯赵黑鸢的性子,便也没对她半晌答出的那句好字,感到奇怪。
  于是乎,这孩子的名姓,便如此落定。
  就是直到此刻,那说着要来给孩子赐名的齐鲤元,仍是咸的不能自已。可众人也没多理会,太史正疆张口询问起,“黑鸢,你此次归京,准备呆多少时日啊?如此我也好叫人去准备。”
  太史正疆想着,他们最少不得住上个三五日。谁成想,赵黑鸢竟开口回复说:“哦,太史将军,不必麻烦。我们一会儿就走。渭州那边,还有事等着我去处理。我早与郎君说好,不多留。”
  筝在旁闻之诧然,“啊?大嫂,合着你赶了那么久的路,吃顿饭的功夫就走?”
  筝难以置信。
  她这大嫂还真是来去匆匆,一点也不像她那慢半拍的性格。
  只是,不等太史筝把话说完,赵黑鸢便更加风火地站起了身,这就要于众人告别。太史正疆与太史筝在震惊之余,也不好强留,毕竟眼前人也不是强留就能强留下来的。
  就这么,拉着崔植筠跟着老爹出门送人,筝与一行人来到了最初碰面的前院。
  可立在前厅下,赵黑鸢挠挠头。
  ……我马呢?
  但闻老爹一声惊呼,众人转眸看去,战马挣脱了缰绳,正在右边的廊下饱餐一顿,“天爷,谁把马牵院里了,我这上好的御贡雀梅呦喂——可就剩没喽。”
  第104章 回家
  后来, 送别大嫂,齐鲤元先行,
  众人当是各自归家。
  崔植筠抱着昏昏欲睡的小玉, 立在廊下, 筝则挽着他的手臂,默默靠了上去。
  想这一日如梦, 筝先是见到了那存在于大哥书信里的大嫂,而后竟又意外的, 给自己那甚至都未曾听闻的亲侄子起了个名。只是,大家都还未曾熟悉热络, 这母子俩便如一阵风般疾走远行, 甚至连道别也是匆忙。
  望着长街上潇洒的背影消失不见,赵黑鸢重新奔赴于属于自己的日子。筝笑了笑, 尽管有些不舍, 可她也知晓,人这辈子不就是在不断地重逢与告别中, 渐行渐远?
  这世间, 大抵能与自己相伴的, 也只有她倚靠着的这个臂膀了。
  转眸看去太史正疆,筝笑问:“家中添丁, 爹可欢心?”
  “欢心?”
  太史正疆回头瞥了眼闺女, 直言说:“我闹心!你这大哥自小就不叫人省心,做什么事都是一意孤行。整日招猫逗狗, 上天入地,活脱是个混世魔王。瞧他如今这寻的媳妇, 亦是不叫人放心。行,你们啊, 一个个都长大了,有本事了。爹是管不了你们了。你们想怎样,就怎样吧。”
  太史正疆虽嘴上不饶,心里却是欣慰的。
  如今孙辈已得,儿女也都安身立命。老爹自觉终是能给在天的亡妻一个交代,如此,哪怕叫他现在合眼也安心。
  筝瞧出老爹暗藏不表的心绪。
  那是种不可言说的父爱。
  抿嘴一笑,筝离开崔植筠身侧,像从前那样挽起老爹的手臂,打趣道:“嘁,大哥这还不省心?婚事不用爹操心,现在连孙子都让爹抱上了,您还不满意?我瞧——爹这就是得了便宜还卖乖!”
  太史正疆瞧闺女贴了上来,连连推去她的脑袋,“没有规矩,你都多大了?贤婿还在这儿。去去去,别来粘我,烦死了。行了行了,既然这饭局都散了。你们也早些回去吧。你爹我啊,还得去瞧瞧我那雀梅呢。”
  “没空伺候。”
  太史正疆说罢,撇去闺女的手,转身就走。
  筝望着老爹精气神十足的背影,扬声说:“爹,你真不用我们留下陪陪你?”
  太史正疆背对身后人挥挥手,答曰:“你爹我还没老到需要人陪,走人——”
  筝闻言冁然一笑,心想这老头还挺倔,跟着回身拉起刚与岳丈颔首作别的崔植筠,筝抬脚大呼一声:“走二郎,既然爹发话,咱们便归家——”
  -
  几人归去伯府时,不过半下午的光景。
  崔植筠抱着熟睡的小丫头,仔细走下马车,生怕吵着她。随之站在车前抬眼去看,只见筝扛着一靶子糖球钻出头来,甚比他还小心翼翼,
  崔植筠瞧她那滑稽模样,扶额难言,“小筝,你真有必要这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