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御书屋 > 玄幻奇幻 > 绝美冥凄 > 这群杀神来自间第五十六章最佳损友
  当我恍恍惚惚地回到了飞船里,还是没法从震惊中反应回来。 见到我这情况,元奴有些担忧地拍了拍我的脸,疑惑道:“江成,你怎么了?”
  “元奴先生”我转头看向他,喃喃道“这次的战争,没这么好打。”
  元奴愣了一下,问道:“怎么了?”
  我咬牙道:“战争学院的这群老狐狸,他们让我曾经的伙伴们全都来参战了。他们就是想亲眼看着我杀死伙伴们,你还记得吗?当初武门想要逃到混乱空间的时候,战争学院本可以将我们抓回去。但在那个时候,我的伙伴们都选择了放水”
  “竟然用这等卑劣的手段!”
  曹大一听顿时怒了,他狠狠地拍了下茶几,那茶几顿时轰然炸碎。而我头疼地抓着头发,一时间不知道如何是好。
  怎么办
  我不会背叛天武帝国,可要我手刃曾经的伙伴们我办不到。
  当初我们曾一起战斗,一起喝酒,一起大笑
  “明天就要打仗了,我们的元帅若是没士气可不行”李红尘拍了拍我的肩膀,他轻声道“你正在痛苦,但他们应该也在痛苦。战前不动兵,去看看他们吧,将事情说清楚。”
  我看向李红尘的眼睛,呢喃道:“我哪有脸去看他们?”
  “也许他们也是这样想的呢?”李红尘反问道。
  我顿时陷入了沉思,颤抖着点燃一根烟。
  既然如此那去吧。
  我挥挥手,让人将飞船打开,然后走出飞船,朝着战争学院那边飞去。
  战争学院的飞船们早已经降落到了落月原,当看见我过来,他们都是不敢置信地瞪大了眼睛。
  有几个士兵连忙飞过来拦住了我,其中领头的那个士兵小声道:“江成先生,你想做什么?”
  “告诉你们的元帅,江成求见。”我轻声道。
  他们面面相靓,最后叹了口气,纷纷去军营里禀报。
  没过多久,他们便回来跟我禀报,说是将领们在落月原的北边设下了宴席等我。
  我点点头,与这士兵道谢,随后便朝着落月原北边飞去。
  飞了十几分钟,我便看见了一个巨大的山脉。在那山脉顶上,有一群人正在那坐着,地上放着块餐布。而那餐布上,则有许多啤酒面包。
  这群人正是戴姆斯他们。
  “江成,这边”
  爱丽丝站起身对我挥了挥手,我立即缓缓降落在地面上。正不知道要说些什么的时候,爱丽丝忽然扑到了我身上,欢喜地说道:“我日思夜想的人回来了。”
  “噗,你个傻货”
  “江成,快坐下吧。”
  人们纷纷邀请我坐下,并且已经为我空出了位置。我坐在了戴姆斯身边,而爱丽丝则是挽着我的手臂坐在另一边。
  “成哥,你现在混得可真是不错啊”戴姆斯拿起一瓶啤酒递给我,他无奈道“听说已经成为天武帝国的亲王了,而且又是乾坤榜榜首。唉,与你比起来,我们混得就不怎么样了。”
  爱丽丝笑道:“戴姆斯,你这不是理所当然的吗?当初刚认识的时候,江成就已经展现出自己的才能了。哼,不愧是我喜欢的男人。”
  凯奇噗嗤笑道:“爱丽丝,你还好意思说。别忘了,这男人刚认识你的时候,就一把刀拍在了你的嘴上,害得你掉了不少牙。”
  爱丽丝顿时俏脸一红,而我也是极为尴尬。此时人们都哈哈大笑起来,我连忙摆手道:“当初也是我太冲动了,爱丽丝我正式为当初的行为跟你道歉。”
  “我才不在意”爱丽丝将头靠在我的肩膀上,她轻声道“反正能认识你,我就已经觉得很美妙了。”
  我摸了摸爱丽丝的头发,而戴姆斯嬉笑道:“不过江成,你现在可不能小看我们啦。实不相瞒,现在的我可谓是非常优秀,跟着家族的长辈们学了很多战术。”
  梅因点头道:“这个是真的,戴姆斯如今已经非同昔比。江成,等上了战场,你可要格外小心。”
  一说到战场,我们的气氛顿时沉默下来了。原本每个人都是笑吟吟的,可现在大家却是被悲伤的气氛所笼罩。
  “我们一定要打吗?”我呢喃道。
  戴姆斯叹了口气,他轻声道:“我们是很好的朋友,但是江成我们有自己的家族,有自己的信仰。”
  “荣耀与死亡吗?”我反问道。
  “不”凯奇摇摇头,轻声道“你要守护你心中最重要的地方,可我们也要守护自己的故乡。所有的事情都有个先后顺序,这个时候大家就不必多言了。来,我们共同举杯,为能在朋友面前展现自己的能耐我感到深深的荣耀。”
  “举杯!”
  大家都是举起酒瓶碰了一下,随后一饮而尽。爱丽丝紧紧地抱着我,她轻声道:“你如今地位不一样了,身边又有个强大的作死天团。江成,爱娜夫人为你感到骄傲,我们也为你感到骄傲。”
  我放下酒瓶,真诚地看着昔日的伙伴们,歉意道:“有件事情,我骗了你们许久。其实我当初根本就不是什么大家族的子弟,却不敢跟你们说因为我怕你们得知我的真实身份,会不愿意跟我来往。”
  “当初是当初,现在是现在”戴姆斯笑道“成哥,现在你的地位比我们高多了。之前我们还在商量,你这么大的人物会不会愿意过来跟我们喝一杯。”
  “哈哈哈”我们都是大笑起来,我用手揉了揉戴姆斯的脑袋,轻声道:“我那有个叫云墨子的小伙子,跟你特别像,总是被我们欺负。那时候我就在想,你们一定会成为很好的朋友。”
  “若是战争结束还能活着,那一定要交个朋友”戴姆斯嬉笑道“成哥看人的眼光一向很准。”
  我们又是举杯痛饮,等兴致来了,人们纷纷开始唱歌。但唱的是圣光族的歌,歌名叫荣耀与死亡。这是圣光族的战歌,我耐心地听着他们唱完,看着这群年轻人的欢乐。
  “我也唱一首歌给你们听吧”
  等他们唱完,我轻声说了一句。人们纷纷笑着说好,而我用屠仙道造出了一架钢琴。
  达到我们这个境界的人,哪怕没学过乐器,也能轻松地弹奏出曲调来。
  我温柔道:“这是我家乡的歌,实际上我唱歌也不太好听,你们凑合听听吧。”
  说罢,我弹起节奏,轻轻地为伙伴们唱歌。
  朋友,我当你一秒朋友
  朋友,我当你一世朋友
  当一首最佳损友唱完,人们依然是闭着眼睛。我叹了口气,想说点什么,却不知如何开口。
  “成哥,刚遇见你的时候,我觉得你确实是个损友”戴姆斯拿起酒瓶,他笑呵呵地说道“我们觉得你的战术不可理喻,认为你就是个彻底的神经病。可当相处的日子久了,我却发现生活多了许多色彩。生活不止是荣耀与死亡,你所教给我的友谊我忘不掉。”
  他忽然将酒瓶递到我面前,轻声道:“喝了这瓶酒,我们就是敌人了。这个决定确实很伤人,但命运就是如此。军中还有很多事情要我处理,抱歉了。”
  我又是摸了摸戴姆斯的头,随后拿过酒瓶,一饮而尽。
  “别了,兄弟。”
  我轻声呢喃一句,眼眶毫无征兆地变红。而戴姆斯也是转过身擦了擦眼泪,他化为一道流光,朝着战争学院的地点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