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御书屋 > 穿越历史 > 重回1986小山村 > 第34节
  装米的袋子,就是化肥袋子,用完化肥后,拿到池塘洗干净晒干,就又可以重复利用了。
  买好这两样东西后,高明程也没有多停留,直接回了高家村。
  他一边肩膀扛着五十斤大米,一只手提着两副猪板油,这模样,说实话很拉风的,一路上引来不少人的注目。
  不怎么认识的还好,遇到认识的人,免不了要打声招呼,对方还会打趣高明程挣钱了,居然买这么多好东西。
  高明程打着哈哈,说是替别人带的,至于那些人信不信,高明程就管不着了。
  乡村是一张网,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极为紧密,这种情况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
  人们身处其中时,会习惯这种潜移默化的生活状态,但是高明程经历过后世,后世的人们鼓吹边界感,别说普通的邻居,同事了,就是父母兄弟姐妹乃至于夫妻之间,都讲究边界感。
  高明程虽然不至于讲究边界感,但是也多少有点不适应太过于热情的社交。
  在这个时候,家家户户都没有多少私密可言,连谁家买了一斤肉这种事情,都可以传遍整个村,并且还要分析为什么有钱买肉,又是为什么要买肉,是家里有客人,还是什么之类的。
  接下来,高明程一路快走,尽量避开他人,迅速的回了细奶奶的家。
  细奶奶和高壮都不在家,昨天就听说今天要去地里锄草。
  高明程放下大米和一副猪板油,然后带着另外一副猪板油去了许多美家。
  上回他就说要给许多美送点油的,本来打算去合作社买点豆油,现在遇到卖猪板油的人,那肯定得送猪板油,对于营养不良的人来说,吃猪油对身体更好。
  还没走到许多美的家,就看到许多美带着一个草帽,从一条路走了过来,她手里拿着一个空水壶,正要回家去灌冷开水。
  两人恰好碰上,彼此的眼中都绽放出惊喜的光芒。
  “多美!”高明程朗声喊着,又把手里的猪板油往上提了提,笑着说道:“上次说给你送油的,呐,送你的!”
  许多美看着那副猪板油,估计得有个五六斤,心里又是高兴,又是不赞同。
  她左右看了一下,没看到别的人在,心里就松了一口气,她急忙说道:“你怎么送这么多油?你昨天才赚了十块钱,难道就要马上花个干净?”
  “这油我不能要,你赶紧带走!”
  许多美态度很坚决的拒绝了。
  之前高明程偷偷的带肉给她吃,她心里甜滋滋的,但是却不能收下高明程送的猪油。
  那肉是高明程自己打到的,可这油是花钱买的。
  她希望高明程可以攒下更多的钱,这样他们才有钱结婚。
  她把这个意愿说了出来,劝高明程把猪油转卖给其他人。
  小媳妇替自己着想,高明程心里就如吃了蜜一般,他强硬的把猪油递到许多美的手上,说道:“你放心吃就行,我有钱,结婚的事情,我会准备好。”
  但许多美还是不肯要,最后好说歹说,许多美也只肯留个一斤左右的猪油,剩下的让高明程带走了。
  高明程没办法,只能无奈的笑了笑。
  许多美拿竹篮将猪油罩住,免得被野猫和老鼠偷吃了,又灌了一水壶的冷开水。
  “我和二姐在地里做事,我是回来灌水的,等下马上要去地里,你回去吧,我要走了!”许多美和高明程道别,就往地里去了。
  她要是耽搁久了,她二姐肯定又会骂她偷懒。
  高明程拎着大半截的猪板油,目送许多美离开,他也只能把东西提回细奶奶家。
  一看还有点时间,他干脆把猪板油清洗干净,然后切块熬油。
  熬猪油有小技巧,一开始要放点水,这样不容易粘锅底,熬出来的猪油也会更白。
  这一次熬的猪油很多,但没关系,他们村子家家户户都用大铁锅煮饭,一口大铁锅虽然贵,但是用的仔细的话,能用个十来年。
  大铁锅有很多好处,一来能够煮粥,二来还可以煮猪食。
  有些不讲究的人家,煮猪食的锅和煮饭的锅是同一口。
  第57章 油盐不进
  灶膛里的火焰烧的旺盛,油锅发出滋滋的声响,猪油特有的香气弥漫在空气中,从简陋的厨房蔓延至整个小院。
  高明程时不时用锅铲翻动着猪油,好让它们炸的更均匀些。
  熬猪油的火候也很重要,等到熬得差不多了,就要马上把油渣捞出来,否则油渣烧焦了,就会影响猪油的品质。
  高明程平日里其实很少做厨房里的事情,好在相关的一些经验和技巧,足以让他做好这件事了。
  退火,捞油渣,再将猪油装进坛子里。
  这坛子是陶瓷做成的,为了以防高温炸开,因此坛子是放进盆里,然后盆里再装上一大盆的冷水,以此达到降温的目的。
  这种做法,是他们村里家家户户都会的,他从小就见过不少次了。
  每次谁家要是熬猪油了,那么一旦闻到香味,村里的孩子们就会聚集到那户人家里去,等着熬好猪油后,好分吃油渣。
  每当这个时候,主人家也会大方的打出一碟子的油渣出来,再撒上一点点的盐,刚炸好的油渣那是酥脆香甜!
  其实论油渣的口感,还是水油更好,所谓的水油,又叫网油、花油,是猪内脏的边上弄下来的油,并且往往还会带着一条猪连铁。
  水油之所以叫水油,就是因为它含水量多,然后出油量少,因此价钱比板油要便宜些。但炸好的油渣,口感却更加的酥脆,尤其是炸的焦香的猪连铁,很有嚼劲。
  高明程从油渣中找了一块带筋膜的,然后丢进嘴里,咔嚓,油渣在口腔爆开,带给人别样的享受。
  这是脂肪带给人的快乐呀!
  高明程一连吃了好几块油渣,突然听到外头有脚步声响起,他听到这脚步声时,眉头就微微皱起,连口里的油渣都瞬间不香了。
  几秒钟后,厨房门口处进来一个人,那人先是试探性的探出半边身体来,当看到厨房里的人是高明程时,她瞬间挺直了身体,整个人的气势就上来了。
  “高明程,你才赚了十块钱,就贴给他们家了?你是不是傻?”罗小华气的大骂。
  之前就说过,人在村中生活,是很少有私密的,比如昨天高明程帮着抬棺材,赚了十块钱的事情,不过半个小时,整个村的人都能够知道。
  所以许多美知道了,他妈罗小华也知道了。
  “你从小就帮着他们家的高壮,现在吃他们家几口饭,那也是应该的,你竟然还花钱给他们买猪油吃!还买米?你怕是脑子进水了!”
  “走,回家去!不准在这里住了,把那米和油也带走!”
  罗小华说着,就要动手去拿东西。
  高明程哪里会让她把东西拿走,他从裤兜里掏出十块钱来,说道:“这油和米,是细奶奶给我钱,让我帮着买回来的。呐,你看,我的十块钱还在这里。”
  高明程给他妈展示了一下十块钱,然后就又放回裤兜里了。
  他速度太快,看的罗小华有些不满,却也只能瞪了他一眼。
  她瞧了一眼满满一大盘的油渣,又看了一眼装满了油的坛子,心里有些不是滋味,酸溜溜的说了句:“他家也没个壮劳力,居然日子过得这么好!难怪你都舍不得回自己家了!”
  她一面说,一面还不忘伸手去拿油渣吃,她吃的速度很快,好像吃少了,就吃亏了一样。
  高明程任由他妈吃油渣,只是问了句她来干嘛。
  罗小华理所当然的说道:“高富家的老房子,你爸昨天已经买下了,你反正也没去铁路上做事,这两天有空的话,就去那边帮着收拾一下。等过几天,再选个好日子,你哥嫂他们就搬进那边房子去住了。”
  高明程皱眉,说道:“我没空去收拾,你自己去。等到搬家时,我再帮着搬东西。”
  罗小华当即恶狠狠地瞪着高明程,但高明程没服软,最后她也没办法,只得说道:“你哥嫂他们搬出去后,你就回来住,自己有家不住,住别人家,也不怕村里人看笑话!”
  “这家里也还没有分家,要用钱的地方多的很,你把那十块钱给我,等你以后结婚了,还得置办东西。”
  高明程的眉头皱的更紧了,在听到他妈的脚步声时,他心里就有了一个猜测了,现在听到他妈这样说,倒也不意外。
  其实他手里还有点钱,这十块钱给他妈也行,但他不想给。
  “妈,我记得你之前说过,我要是娶许多美的话,你一毛钱都不会给我,我也不指望你给钱了,我自己攒钱娶她,分家时,家里的东西也不要,把我的那一亩田给我就行。”
  83年是按照人头分田的,他们家一共八个人,共分到九亩多一点点的的田,至于地,那都是自己开荒出来的。
  高明程开口要分走一亩田,也是没毛病。
  但这句话,一下子就让罗小华暴跳如雷起来,指着高明程的鼻子大骂:“你还要娶她?她有什么好的?你不要忘记了,她是没有田的!到时候你们只有一亩田,怕是要穷的饿死!”
  “我警告你,你要是娶他,我一毛钱都不会给你,也不会帮你们!”
  “好,我知道了。”高明程平静的说着,反正上辈子没帮,这辈子也不指望。
  罗小华看他油盐不进,最后只能气呼呼的走了,临走前,还不忘抓一大把的油渣。
  高明程目送她离开,心里微微的叹气。
  83年分田时,他还小,在村里根本说不上话,当时许多美的二姐和张成远已经结婚了,但因为张成远是外村的,加上还是入赘的,所以一开始村里根本不肯给张成远分田。
  可是田对于农民来说,那是何等的重要?
  所以许家四姐妹都在村里闹,闹出一阵动静,最后双方都各退了一步,那就是村里同意给张成远分一亩田,但是呢,许多美就没有田了。
  当时许多美更小,也无力为自己争取,事情就这么定下来了。
  也是因为这些,他妈才总是看不上许多美。因为许多美除了长得好看一点,那是再没有一点优点了。
  但谁让他就是喜欢上许多美了呢?
  哪怕再来一次,他也没想娶别人,因为他已经习惯许多美的存在了,许多美也成为他生命中的另一半了。
  第58章 一次性卖出
  罗小华的到来,令高明程的心情稍稍有些不好,也对赚钱感到更加紧迫了,于是吃过午饭,下午时他又去了山里,这一次还是弄蜂蜜,他打算弄多一点,等到了县城的集时,就一起带去县城里卖掉。
  今天是四号,六号时就是县城的集,他打算今天弄蜂蜜,明天再去山里打猎,最好再打到一头黄麂,然后一起带去县城里卖。
  等这些东西都卖掉后,他手里的钱,应该就有小一千了。
  这两天,高明程独自一人奔波于深山之中,这种静谧、自由的感觉,让他很着迷。
  前世他不喜欢大山,觉得大山束缚住了他,他喜欢外面的花花世界,喜欢和人争强斗狠,他的人生顺利过,也波折过,经历了不少的事。
  但现在重回86年,他却有种返璞归真的感觉。
  尤其是得了那两页金箔纸后,他每晚打坐入定,于清晨在山中练拳,肆意奔跑于山间树林,随手可得肉食。
  如果选择像前世那般,离开这个小山村,前去城市之中,那么必定要日夜奔波,必定要住在狭小的屋子里,难以伸展筋骨。
  为了这份自由和畅快,他也不愿太早进城,而当他选择进城时,必定是有所家底,能够在城里生活的很好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