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御书屋 > 穿越历史 > 重回1986小山村 > 第38节
  他握紧了刀柄,但是心中却蠢蠢欲动的想尝试着刺、挑、抹、劈等动作,然而现在空间狭小,他自然不能肆意的使用这把匕首。
  他抬头看向高国兵,满脸的激动之色:“叔,谢谢了!”
  高国兵眉头微皱,语气郑重的说道:“什么事情能做,什么事情不能做,你要心里有数,知道吗?”
  高明程明白高国兵的意思,连忙点头嗯嗯的应着,然后说道:“叔,你放心,我绝对不会干不该干的事情!”
  高国兵像是信了,拍了拍高明程的肩膀,然后拿起搪瓷杯子,就准备往警局那边走去。
  临走前,还不忘提醒高明程回村后,也要多练‘智能功’。
  高明程一面点头,一面目送高国兵离去,此时他的内心是一阵激动,哪里还记得什么‘智能功’的事情。
  高国兵走后,高明程仔细的端详着手中的匕首,只觉得这把匕首哪儿都好看,尤其是刀刃,让他觉得十分的锋利,有种触之即伤的感觉。
  高岳站在一边,满脸的羡慕之色。
  刚才他爸把军用匕首送给高明程时,他简直要惊呆了!
  要知道,以前他缠着他爸,让他爸把这匕首送给自己,可他爸根本不肯!
  “我爸对你可真好!”高岳开口,语气酸溜溜的。
  高明程回过神,将匕首插回刀鞘,学着高国兵刚才的动作,拍了拍高岳的肩膀,语重心长的说道:“放心,哥以后也会对你好的!”
  高岳直接翻了个白眼。
  本来高岳还想拉着高明程看会儿电视的,但高明程得了军用匕首,内心正火热呢,对这黑白电视根本没兴趣,于是借口说要去等车坐车,下回有空再来找高岳玩。
  高岳哪里看不出他这是在找借口,于是又翻了个白眼。
  他走进自己的房间,出来时,手里提着一个袋子,里面装着几本书。
  “这些书我都看过了,你拿回去看吧!我爸说了,要多看点书,人才会变得聪明。”
  高明程看了一眼袋子里的书,好家伙,全部都是武侠小说!
  他一言难尽的看着高岳,心想,高国兵让高岳多看书,但绝对不是让高岳多看武侠小说!
  不过兄弟的这番心意,他领了!
  “谢了,我会保管好,等看完了,再还给你。”
  第64章 送礼
  高明程自然没有去坐车,虽然他兜里不差钱,但是他跑的这么快,完全不必要去花这个钱。
  主要是,你要坐车,可不是你想坐,就能够坐的,得等车来。运气不好,要等个把小时,现在天气还比较炎热,车里闷热,汗臭味很重,再加上马路坑坑洼洼的,行车颠簸,因此实在没必要花钱遭罪受。
  出了较为繁华的地段后,高明程就一路跑着回了高家村。
  他挑着担子,一边是空坛子,另外一边则放着一些塑料瓶子、武侠小说、匕首、还有一包红枣和一包红糖。
  这两样东西是高岳他妈送的,还是送给许多美吃的。
  用高岳他妈的话说,是给许多美补血用的。
  又说十个女人九个贫血,贫血就不容易怀孕之类,说的高明程这么脸皮厚的人都脸红了。
  他回到高家村时,也才下午三点。
  进村前,他把手腕的手表摘下,揣进裤兜里,又把那把匕首藏的更仔细。
  他本来想把匕首放在身上,但奈何没地方放。
  夏天的衣服薄,裤兜又不够深,他也不好随手拿着,只能藏在担子底下。
  不过他琢磨着要做一根皮带,并且是可以挂匕首的那种皮带,于是他打算去找董飞霞问一问,看她能不能做。
  刚这么想着,他就听到董飞霞在叫他了。
  树荫下,董飞霞提着一个篮子,头上戴上一个草帽,显然刚从地里回来。
  她说道:“明程,上回你拿来的那些布料,我都给你做好衣服了,你现在来拿吧!”
  “好咧。”高明程应着,和董飞霞一起去了她家。
  进门后,却不见高守旺。
  董飞霞把篮子放下,先洗了把手,然后才去屋子里拿了衣服出来。
  一共有两套衣服,一套绿色的男装,一套白底碎花的女装,女装是做的长袖长裤,原本高明程说要做裙子,但是董飞霞告诉他,现在已经入秋了,只要下一场雨,天气就会凉爽下来,做成裙子的话,穿不了多久。
  高明程哪里懂这些,于是就让董飞霞看着办,反正照着许多美的身材来做就行。
  他把女装抖开,看了一眼,觉得还不错,又看了眼男装,是村里的男人们最常穿的样式,类似中山装,但是没有中山装那么挺括。
  除了两套衣服,还有一个用纱布做的头罩,类似斗笠的造型,只是四面都围着纱布,这样人戴上后,就可以防止被蜂蜜蜇到脸。
  高明程戴上试了一下,大小合适,就是纱眼有些密,戴上后,视野不是那么的好,这个时候的纺织材料和技术有限,自然不如后世的纱罩好用。
  “谢了,做的都很好。”高明程道谢,然后按照之前说好的价钱给了钱。
  又问道:“婶子,我想做一条皮腰带,可以挂匕首的那种,你会做吗?”
  “会,我家里还有几块皮料,你看你要用哪种皮料来做?”董飞霞是裁缝,一个裁缝,除了要有过硬的手艺,还需要备上许多料子。
  董飞霞再度进了屋子,等她出来时,手里拿着一些皮料,有猪皮的,也有牛皮的,这两种皮料适合做腰带一些。
  高明程上手摸了一下,感觉牛皮的要更好些,于是他要了牛皮的。
  “牛皮的比猪皮的可要贵些!皮带好做,你明天傍晚到我家里来拿。”
  “好。”
  说定了之后,高明程就挑着担子回去了。
  他先回到细奶奶家,大门虚掩,里面却没有人,但是房间门是关着的,于是他知道细奶奶和高壮肯定还在地里做事。
  他把东西放好,把匕首藏在自己睡觉的枕头底下,然后拿着那套白底碎花的女装和一包红枣、一包红糖去找了许多美。
  他来到许多美家时,恰好许多美在家。
  今天天气好,许多美正在翻晒着菜干。
  “多美。”高明程笑着招呼了下,快步跑到许多美的面前来。
  他把手里的东西往前一递,说道:“送你的!衣服是我给你做的,那红枣红糖是高岳他妈妈送你的。”
  前半句还好,听到后半句,许多美的眼睛都瞪大了。
  她自然是认识高岳他妈的,毕竟之前都在一个村子住着,但是彼此之间是没有多少来往的。
  “她……婶子怎么会突然送我东西?”许多美很是不解,手脚无措起来。
  像红枣红糖这种东西,都是人们走亲戚时才会送的东西。
  这平白无故的,别人怎么会突然送给自己呢?
  “我今天去国兵叔家做客了,婶婶知道我们要结婚了,于是给了你这个,说是让你好好的补身体。这东西,你能藏着自己吃,就藏着,实在不行,也只分你二姐一点就好。”高明程大大方方的说着,然而许多美却瞬间羞红了脸。
  本来村里人都知道她和高明程要结婚了,但一想到高国兵他们也知道这件事了,她就觉得好羞涩。
  红枣和红糖的作用,她自然也是知道的,所以才会更加羞涩。
  这是给女人补血补身体用的,很多时候,都是买来送给孕妇产妇吃的,可是却送给了她……
  许多美虽然羞涩的脸都红透了,但还不忘瞪了高明程一眼,责问着:“是不是你说了什么?怎么好端端的送我这个!”
  高明程眨眼,直呼冤枉。
  他真的什么都没说啊!
  但他知道不要和女人在一个话题上纠结太久,因为你纠结不过她的!
  于是他将那件白底碎花的衣服抖开,笑着转移了话题:“好看吗?我让董婶子照你身材做的,但也没仔细量过,也不知道合不合身,你赶紧进屋去试试,要是有哪里不合身的,就让董婶子给改一改。”
  果然,新衣服成功的转移了许多美的注意力,她看着这套白底碎花的衣服,眼底闪烁着惊喜的光芒,看得出来,她对此很喜欢。
  “快去试试。”高明程催促着。
  在他的催促下,许多美娇嗔的瞪了他一眼,乖乖地进屋去换衣服了。
  高明程松了口气,果然女人这种生物,就不能跟她硬杠!
  杠来杠去,不但赢不了,还伤了两人的感情。
  上辈子他就不懂这个道理,害得夫妻两个形同陌路很久。
  第65章 帮忙捡柴火
  人们常用花季少女来形容青春靓丽的女孩子,而十七岁的许多美,正是花季少女。
  因为是农村人的缘故,她的皮肤不如城里人那般白皙,但也细腻光滑,手指稍显粗糙,但胜在年轻,依旧显嫩。
  许多美之前穿的衣服,大多是三个姐姐剩下的,所以布料显旧,款式老气,也是她本人青春靓丽,才没有显得灰扑扑的。
  现在换上崭新的白底碎花的衣裳,整个人都像是在发光一样,有一股勃勃生机从里到外的透了出来。
  这是她的喜悦,掩饰不住的喜悦之情。
  她几乎是垫着脚走了过来,走到高明程的面前时,先是对他羞涩一笑,然后转了一个圈,让高明程能够欣赏整套衣服的美。
  高明程之前看过这衣服,只是觉得没毛病,但现在衣服穿在许多美的身上,他就觉得这衣服真好看!
  袖子和裤腿,都做了荷叶袖的设计,也类似最近流行的喇叭裤,只是没有喇叭裤那么夸张,并且多了一份女性的柔美。
  “好看!大小也合适!”高明程毫不吝啬的夸赞着,目光中满是欣赏。
  许多美抿嘴一笑,羞涩的微微低头。
  这一低头,高明程就看到许多美的头发用的只是最便宜的那种皮筋,他突然就发现自己东西没有买全,下回再去县城,得再买点扎头发的皮筋和发夹,另外还得买瓶涂脸的霜。
  再一个,鞋子也得买一双!
  高明程的视线划过许多美的脚,穿旧衣服时不觉得,现在穿着崭新的衣服,就衬托的鞋子太旧了,甚至都快要坏了。
  他心里盘算着,却也没有急着说出来表功。